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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量管理职能改革发展取向辨析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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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胡魁 《中国国土资源经济》 2019年第9期4-13,共10页
储量管理职能是指现行《矿产资源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主要包括编制矿产地质勘查规范、评审矿产地质勘探报告,对评审通过的矿产储量进行登记统计等内容。通过对储委机构专设的45年和并入原国土资源部以来21年历史经验的总结,认为矿产储... 储量管理职能是指现行《矿产资源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主要包括编制矿产地质勘查规范、评审矿产地质勘探报告,对评审通过的矿产储量进行登记统计等内容。通过对储委机构专设的45年和并入原国土资源部以来21年历史经验的总结,认为矿产储量评审及相关工作属于政府职能,应当建强建实评审机构,为自然资源统一管理把好矿产储量入库关,并对《矿产资源法》第十三条提出了具体修订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矿产资源 矿产储量 矿产地质勘探 勘探规范 储量评审 确权登记 机构改革 矿产资源法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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