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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国家各级机构的矿冶业管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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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莉亚 《中国经济史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3年第3期134-142,共9页
元代中央与地方政府对矿冶业进行了有效的管理。其中 ,在中央机构中以中书省、制国用使司、尚书省的作用最为突出 ,它们对矿冶业的管理全面而宏观。中政院、徽政院管理矿冶业是元代矿冶业的一大特色 ,其职责范围仅限于对其所属矿产的经... 元代中央与地方政府对矿冶业进行了有效的管理。其中 ,在中央机构中以中书省、制国用使司、尚书省的作用最为突出 ,它们对矿冶业的管理全面而宏观。中政院、徽政院管理矿冶业是元代矿冶业的一大特色 ,其职责范围仅限于对其所属矿产的经营与管理。地方机构中以行省的职权最重 ,作用最为重要 ,体现了它作为中央派出机构的特色。路、州、县三级行政机构则以兼管矿课为其主要职能 ,而这一职能与它们作为国家财赋征集者的身份相吻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元代 国家各级机构 矿冶业管理权 中书省 尚书省 中政院 中央机构 地方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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