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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有关国家油气矿权管理制度的思考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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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冯连勇 王建良 刘申奥艺 《国际石油经济》 2012年第4期21-25,125,共5页
美国对于进入油气工业的主体没有身份限制,但从实际运行情况看,仍以实力雄厚的大公司拥有矿权为主,在开放油气资源开发的同时,管理部门职责明确、分工合作、从严监管。加拿大矿业管理部门分为联邦和省两级,在资源开发的不同阶段对矿权... 美国对于进入油气工业的主体没有身份限制,但从实际运行情况看,仍以实力雄厚的大公司拥有矿权为主,在开放油气资源开发的同时,管理部门职责明确、分工合作、从严监管。加拿大矿业管理部门分为联邦和省两级,在资源开发的不同阶段对矿权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拥有油气勘探开发权的公司在一定时期后必须将未进行勘探开发的油气勘探开发权返还给政府。俄罗斯的资源管理从分散逐渐趋向统一,强化国家对自然资源的所有权,以更好地适应经济可持续发展对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环境保护和生态安全的诉求。委内瑞拉通过一系列强制性的国有化运动和管理机构改革,使政府的石油管理权限几乎涵盖了石油产业链的全过程。上述国家矿权管理制度及其演变对我国的启示是:油气矿权管理制度是实现国家战略意图的手段之一;油气资源矿业市场的建立和有效运作需要完备的制度保障;面对国内外不同的矿权管理变化趋势,需要结合本国实际,创新管理,积极应对挑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油气 管理制度 矿权立法 影响因素 美国 加拿大 俄罗斯 委内瑞拉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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