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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法律语言中确切词语和模糊词语的使用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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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淑芳 《政法论丛》 CSSCI 1996年第6期45-48,共4页
略论法律语言中确切词语和模糊词语的使用杨淑芳在现代汉语的词汇系统中,有些词语的语义比较确切,如:“凌晨四点”、“十四公分”、“十五周岁”等等,我们将这类语义中心明晰,语义边界也明晰的词语称之为确切词语。还有一些词语,... 略论法律语言中确切词语和模糊词语的使用杨淑芳在现代汉语的词汇系统中,有些词语的语义比较确切,如:“凌晨四点”、“十四公分”、“十五周岁”等等,我们将这类语义中心明晰,语义边界也明晰的词语称之为确切词语。还有一些词语,其本身的含义带有明显的模糊性,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模糊词语 确切词语 法律语言 司法文书 法律行为 被告人 模糊性 刑事案件 行为人 行为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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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确切词语和模糊词语在法律语言中的作用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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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广然 《政法论坛》 1988年第6期62-65,共4页
正确认识确切词语和模糊词语在法律语言中的地位和作用,对确保法律语言的准确性和严密性具有重要意义。在语言的使用中,表义的准确性和严密性往往是由确切词语和模糊词语共同完成的。模糊理论的创立者、美国科学家查德认为:“在自然语言... 正确认识确切词语和模糊词语在法律语言中的地位和作用,对确保法律语言的准确性和严密性具有重要意义。在语言的使用中,表义的准确性和严密性往往是由确切词语和模糊词语共同完成的。模糊理论的创立者、美国科学家查德认为:“在自然语言中,句子中的词大部分是模糊集的名称,而不是非模糊集的名称。”一般说来,在文学语言中。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确切词语 模糊词语 法律语言 立法语言 司法语言 法律行为 行为人 语言的准确性 严密性 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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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律文书的用语特点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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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玉梅 《广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1998年第5期43-46,共4页
法律文书的社会功能,决定了其必须做到表达概念准确精当,行文风格要庄重平实,体现法律的权威性。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法律文书在长期的法律领域活动中,形成了自己的用语特点:在词语运用上,主要使用确切词语,法律术语,适当使用模... 法律文书的社会功能,决定了其必须做到表达概念准确精当,行文风格要庄重平实,体现法律的权威性。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法律文书在长期的法律领域活动中,形成了自己的用语特点:在词语运用上,主要使用确切词语,法律术语,适当使用模糊词语,同义词语;在句法上,主要以陈述句为表达手段,更多地使用主谓谓语句,动词谓语句,以及多层次的限制性定语句式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律文书 确切词语 法律术语 陈述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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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语堂“无为”翻译观探析——以《老子的智慧》为例
4
作者 李双燕 《语言教育》 2016年第1期80-84,共5页
林语堂性近老庄,崇尚自然无为。编译《老子的智慧》时,他借老子"无为"之道译老子之言:"知其雄,守其雌",追求"愚蠢的翻译"。在遣词造句、修辞及篇章等层面,寻求确切词语以保留原文诗性言说、再现老子洗练... 林语堂性近老庄,崇尚自然无为。编译《老子的智慧》时,他借老子"无为"之道译老子之言:"知其雄,守其雌",追求"愚蠢的翻译"。在遣词造句、修辞及篇章等层面,寻求确切词语以保留原文诗性言说、再现老子洗练文风、传译东方直觉思维,有效实现了其传播中国智慧、会通中西文化的目的。翻译中华典籍,林氏"无为"之译可资借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林语堂 《老子的智慧》 无为 “愚蠢的翻译” 确切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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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模糊语的构成及其运用 被引量: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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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春梅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学报》 1996年第2期74-81,共8页
谈模糊语的构成及其运用李春梅模糊是客观世界中事物类别之间的一种客观性。在大干世界中,林林总总的客观事物千姿百态,瞬息万变,关系复杂。在这众多的事物中,只要我们仔细观察,就会发现有的事物本身就模糊、相对模糊或无须无法确... 谈模糊语的构成及其运用李春梅模糊是客观世界中事物类别之间的一种客观性。在大干世界中,林林总总的客观事物千姿百态,瞬息万变,关系复杂。在这众多的事物中,只要我们仔细观察,就会发现有的事物本身就模糊、相对模糊或无须无法确切测计,有的或者说是许多事物之间就...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模糊语 语言环境 确切词语 模糊词 语言的模糊性 相似点 修辞手法 李世民 言语交际 语言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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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糊语言与审计风险
6
作者 戚心 《河北审计》 1998年第1期19-19,共1页
关键词 模糊语言 审计风险 审计文书 确切词语 财政收支 审计评价 模糊词语 财务收支 写作实践 写作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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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书的“模糊词语” 被引量:1
7
作者 潘庆云 《法学》 1985年第4期53-54,共2页
法律文书必须以精确的词语表达明晰的概念,这除了要求对同义(近义)词进行严格的选择外,对“模糊词语”有条件有限制地控制使用也是一个不容忽略的方面。语言中的词汇在语义方面有模糊与确切之分。表达没有明确外延的概念的词语通常称为... 法律文书必须以精确的词语表达明晰的概念,这除了要求对同义(近义)词进行严格的选择外,对“模糊词语”有条件有限制地控制使用也是一个不容忽略的方面。语言中的词汇在语义方面有模糊与确切之分。表达没有明确外延的概念的词语通常称为“模糊词语”。比如春、夏、秋、冬四季,早晨、上午、下午、傍晚、夜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确切词语 模糊词语 语义 准确性 词汇 法律文书 语言 同义 文字 科技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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