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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我国知识产权确权与保护冲突规范的不足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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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马忠法
许子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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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复旦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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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电子知识产权》
2024年第4期17-29,共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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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项目编号:18ZDA153)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科重大项目(项目编号:201901-07-00-07-E00077)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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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在内的许多国家或地区的冲突法都将“被请求保护地”作为确定涉外知识产权确权和保护案件准据法的重要连接点。“被请求保护地”的法律概念早见于《伯尔尼公约》第5条中“被要求给予保护的国家”的表达,其后续发展与涉外知识产权案件的本质特征紧密相关,应被释义为“原告诉请保护之知识产权有效地”或“双方讼争的知识产权有效地”,且被请求保护地法只在特定情形下才与权利登记地法、法院地法或侵权行为地法重合,但是“被请求保护地”与这些连接点具有完全不同的法律意义。在司法实践中,对“被请求保护地”的认定存在逻辑错误的情况较为常见,且“被请求保护地”目前已被特定化。此外,《法律适用法》第50条的适用顺序仍然存在不明确性,并且规则的公平性存疑。因此需要通过司法解释的形式来明确“被请求保护地”的释义和认定标准,将其与类似的连接点进行明确区分,以增加司法实践的确定性。此外,还需要明确《法律适用法》第50条中有限意思自治原则和被请求保护地法的适用顺序以及第50条和第44条的适用顺序,以进一步化解第50条存在的公平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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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涉外知识产权民事纠纷
知识产权确权与保护
被请求保护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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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Intellectual Property Disputes With Foreign Elements
Confirmation and Protection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Lex Loci Protection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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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97.1
[政治法律—国际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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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企业数据权益保护路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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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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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海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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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阿科技论坛(中英文)》
2024年第8期53-57,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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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目前,数据已成为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的核心生产要素,但企业间不正当数据竞争行为却日益增多,进而引发了企业数据法律保护难题。然而,以著作权法、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一般条款和商业秘密条款在保护企业数据方面均存在现实困境。从司法实践来看,法院判决依据存在较大差异,致使同案不同判情形时有发生,且无法完全应对复杂多变的企业数据纠纷。从企业数据权益保护的角度来看,现行法的不适配导致权益保护存在真空。文章通过分析现行确权保护模式和行为规制模式,结合企业数据权益发展及保护的需要,认为未来企业数据权益保护应以数据类型化为起点,实行数据分类保护,对不同类型的企业数据采取差异化的保护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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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企业数据权益
确权保护模式
差异化的保护
行为规制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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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Enterprise data rights and interests
Confirmation and protection mode
Differentiated protection
Behavioral regulation mod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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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3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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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大数据时代企业数据权益保护现状及路径选择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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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蒋颖
陈晓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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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哈尔滨工程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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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宁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23年第1期112-118,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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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本文以企业数据权益保护的困境为出发点展开讨论,分析了企业数据权益法律属性无定论、权益边界与受益归属界定不明的现实情况以及既有立法保护的局限性,提出了构建企业数据确权保护模式及配套措施,并对现有法律路径提出了完善建议。企业数据权益保护应在数据保护和数据流动之间寻求平衡点,兼顾数据市场各方参与主体之间的利益,明确企业数据权益的财产权属性,构建二元权利结构配置和一定的权利限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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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企业数据权益
数字经济
数字法
确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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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3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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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企业数据权益法律保护的模式探索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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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芷琼
滕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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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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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合肥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3年第3期62-69,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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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21SFB4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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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企业数据权益的法律保护存在几种不同理论方案,可以概括为沿用现有法律体系保护和设立新型数据权利保护两种思路。文章综合评析几种代表性方案发现,企业数据权利化保护是可行的。设立企业数据财产权具有促进数据资源优化配置、保护范围广、保护门槛低等诸多优势,但也面临数据垄断、权利属性不明确等困境。文章提出了解决困境的理想方案,即以企业数据可以成为独立权利客体作为立论基础,将企业数据分类为基础数据和衍生数据。基础数据兼具财产属性和人格属性,宜采取行为规制方式;衍生数据仅具财产属性,可确立数据财产权加以保护,同时明确该新型权利并非具有绝对性,受到使用范围、主体资格、义务承担三方面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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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企业数据
信息
衍生数据
确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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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enterprise data
information
derivative data
right confirmation prote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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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294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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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大数据时代企业数据权益的性质界定及其保护模式建构
被引量: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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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扬
李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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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山大学法学院
中国知识产权法研究会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中心
中山大学知识产权司法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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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学海》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4期180-186,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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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智能时代的信息价值观引领研究”(项目号:18ZDA307)
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知识产权反公地悲剧的法经济学分析及其治理研究”(项目号:18BFX163)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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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在包容性、开放性与多元性财产概念的理论体系下,具备经济利益价值且能被企业所持有控制的企业数据可以成为法律意义上的财产权益客体。从法律属性上看,企业数据权益既不是物权、也不单纯只是一种知识产权或财产性权利,它是由不同权益集合而成的权利束,囊括了法定化权利及受法律保护的利益两种类型。企业数据利益应受严格限定,符合"非类型化、正当性与保护必要性"三个条件方可构成受法律保护的企业利益。采用确权保护模式与行为规制模式相结合的方式保护企业数据权益,可克服确权保护模式的封闭僵化问题,给予法官在个案中足够的自由裁量空间,也可妥善解决因科技迭代发展、社会变革所产生的新的数据纠纷。在适用行为规制模式保护企业数据权益时,应秉持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谦抑性,遵循利益动态平衡原则,严格限定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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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企业数据
财产性权益
法律属性
确权保护模式
行为规制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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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3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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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虚拟财产的法律确权与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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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潇月
梁蕾
吕雪慧
程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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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同济大学法学院
同济大学经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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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电子商务》
2014年第12期196-19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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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本文认为,虚拟财产是指能够为人所拥有和支配并且具有一定价值的网络虚拟物和其他财产性权利,虚拟财产具有虚拟性、特定性、可支配性、排他性和局限性的特点,应纳入法律保护范围,建议扩大《民法通则》第75条“其他合法财产”的范围,对《物权法》第2条“物”的定义中增加“法律规定的其他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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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虚拟财产
确权与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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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TD923
[矿业工程—选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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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农村集体土地确权问题探讨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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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方红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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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安徽经济管理学院(安徽行政学院)社会与公共管理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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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3年第6期60-61,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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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安徽省社科联2012年招标课题"农村集体土地确权与流转中的法律问题研究"(A201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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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农村集体土地的主体不明确,农民对其经营的土地没有所有权、缺乏归属感,导致侵犯农民土地合法权益的现象时常发生,应当通过对集体土地的确权工作来解决当前存在的严重问题,让农民的财产权得到平等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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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农村集体土地
确权
平等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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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F45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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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区块链技术在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中的应用问题分析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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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聂洪涛
韩欣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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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西安财经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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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生产力研究》
2020年第4期107-112,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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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的难点与对策研究”(18EH219)
陕西省社科基金项目“陕西自贸区知识产权综合管理和执法体制研究”(2017F012)
“西安财经大学青年英才发展支持计划”支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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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在当前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的实践中,存在着确权难、维权难的突出问题。现阶段,运用区块链技术保护农产品地理标志取得了初步的实践成果,但由于缺乏体系化的建构,保护范围比较有限。从确权保护、维权保护两个维度对区块链技术在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中的实现路径进行分析,有助于建立低维权成本、高保护效率的特色农产品地理标志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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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区块链
农产品
地理标志
SWOT分析
确权保护
维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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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F762
[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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