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1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羞辱性法律惩罚的博弈分析--以深圳福田区警方示众处理卖淫、嫖娼人员一案为研究样本 被引量:5
1
作者 黄锫 《法学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1期46-53,共8页
深圳福田区警方对卖淫、嫖娼人员进行示众处理的行为属于羞辱性法律惩罚。根据"信号传递—合作"重复博弈模型的分析,羞辱性法律惩罚是一种信息沟通机制,通过传递非合作者的身份信息以便利惩罚与威慑,同时表明国家权力执行者... 深圳福田区警方对卖淫、嫖娼人员进行示众处理的行为属于羞辱性法律惩罚。根据"信号传递—合作"重复博弈模型的分析,羞辱性法律惩罚是一种信息沟通机制,通过传递非合作者的身份信息以便利惩罚与威慑,同时表明国家权力执行者的合作者身份、确保权力运作的合法性。但是,由于存在惩罚程度的模糊性与"次群体"中的反信号问题,羞辱性法律惩罚的功能无法充分发挥甚至会产生负作用,因此已在历史上逐步消亡并且在现代社会中也是不可取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羞辱性法律惩罚 “信号传递-合作”重复博弈模型 示众处理
原文传递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