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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儒家伦理性情论与理情说的三种源初型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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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伟涛
李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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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郑州大学哲学学院
郑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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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3年第1期37-45,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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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黑格尔对康德自然法和权利学说的伦理反思及其启示研究”(16BZX092)
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研究重大项目“西方近代启蒙自然法的道德哲学问题与伦理反思研究”(2017-ZCZD-001)
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国传统伦理思想中情感与理性的关系及其融合研究”(2017-ZZJH-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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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中国传统文化中“情”彰显丰厚意蕴,并常与人之“性”关联,同时不失“理”之调适。先秦时期儒家创始人孔子、孟子、荀子等思想家,注重于以性说情,或以情释性,主张性、情一体;同时又主张以理调情、节情、制情,或以礼挈情、导情,而“礼也者,理也”。孔子“仁”学兼性与情,以孝弟(悌)的自然亲情为始,推己及人而泛爱众;主张以知利仁、因情以礼,以礼挈情。孟子以恻隐、羞恶、恭敬、是非之心说仁义礼智四端性善,“心统性情”,四端之性亦为四端之情,并以之为人之“大体”;主张反求诸己求放心,理义调情,立“大体”之德以控制“小体”之情欲。荀子认为情不可免,从人的自然情感说性;主张以理节情,使情中理、中流,并主张化性起伪,称情而立文,以通“理”之礼养情、饰情、导情、兼情。先秦思想家孔子、孟子、荀子有关性、情、理的思想构成儒家伦理中性情论与理情说的源初型态,其后儒学家大多专注于性、情、理阐释及其关系探究,由此影响着中国传统哲学的学术脉路,通情达理成为中华民族文化和国民性格的独特印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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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儒家伦理
性情论
理情说
礼义调情
以理节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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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Confucian Ethics
theory on nature and emotion
theory on regulating emotion through reason
adjusting emotion through ceremony and righteousness
restraining emotion through rea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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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B82-09
[哲学宗教—伦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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