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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我国古代文学作品中的礼法观念冲突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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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汪荣
荣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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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重庆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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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语文建设》
北大核心
2013年第05Z期56-57,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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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西部项目儒家礼法文化的社会控制与社会整合研究资助项目(项目编号:2011XZS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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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在我国封建文化思想观念以及儒家礼法思想因素的影响作用之下,传统礼法观念在古代文学作品里刻下了深深的烙印,翻开中国的一些古典作品,你就会发现,礼法思想的意识,无处不在。本文以古代文学作品中的礼法冲突问题为研究对象,针对我国古代文学作品中礼法冲突的问题进行了简要分析,在此基础之上研究了我国古代文学作品当中所折射出的礼法冲突多重化问题,进而分析传统社会礼法作用下的缺陷与问题,旨在引起学界相关研究人员的关注与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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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古代文学作品
礼法冲突
表现
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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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I206.2
[文学—中国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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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浅析唐代复仇与礼法的矛盾冲突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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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伟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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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青海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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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1年第6期90-91,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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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复仇贯穿于整个人类历史过程之中,随着社会的发展,为法理所取代的复仇行为标志着人类文明的进步。作为中国法理奠基的唐朝,正处于礼法冲突的转折期,是否允许复仇表现的尤为突出,礼与法的矛盾冲突时刻左右着立法者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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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复仇
血亲复仇
礼法冲突
唐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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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9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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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礼法冲突与程序救济——以唐代复仇集议机制为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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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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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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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原道》
CSSCI
2017年第1期250-259,共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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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西部项目“宋代诉讼惯例研究”(项目编号:16XFX002)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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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司法集议是唐代诉讼中针对重大、疑难案件,由皇帝召集百僚杂议辩驳,以求准确定罪量刑的集体审判制度。经由司法集议,可以在辨析疑难、融通礼法的基础上,达到弥补律典缺失,推动司法进程的效用。复仇集议是唐代礼法矛盾最为尖锐的领域之一,复仇与禁止复仇所反映的,实际是礼与法的尖锐冲突。通过司法集议,可在防止疑谳的同时,减缓社会舆论的抵制情绪,最终为复仇等事关礼法抵触案件的成功解决提供了有效途径。唐律秉承经义决狱传统,奉行德本刑用理念,集议主要承担评议疑案、诠释律意以及创制先例的司法功能。判例反复行用,遂成诉讼惯例;集议结论若载诸律典,即为百司共守之常法。法司试图调和礼法冲突,创制并长期践行复仇案件集议裁量惯例。凡此诸端,均体现出唐代集议之礼法沟通功能,在弥合律令缺漏方面进行了有益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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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复仇
礼法冲突
诉讼惯例
司法集议
经义决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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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9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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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礼法冲突与程序救济——以唐代复仇集议机制为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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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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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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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原道》
CSSCI
2016年第4期250-259,共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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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西部项目“宋代诉讼惯例研究”(项目编号:16XFX002)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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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司法集议是唐代诉讼中针对重大、疑难案件,由皇帝召集百僚杂议辩驳,以求准确定罪量刑的集体审判制度。经由司法集议,可以在辨析疑难、融通礼法的基础上,达到弥补律典缺失,推动司法进程的效用。复仇集议是唐代礼法矛盾最为尖锐的领域之一,复仇与禁止复仇所反映的,实际是礼与法的尖锐冲突。通过司法集议,可在防止疑谳的同时,减缓社会舆论的抵制情绪,最终为复仇等事关礼法抵触案件的成功解决提供了有效途径。唐律秉承经义决狱传统,奉行德本刑用理念,集议主要承担评议疑案、诠释律意以及创制先例的司法功能。判例反复行用,遂成诉讼惯例;集议结论若载诸律典,即为百司共守之常法。法司试图调和礼法冲突,创制并长期践行复仇案件集议裁量惯例。凡此诸端,均体现出唐代集议之礼法沟通功能,在弥合律令缺漏方面进行了有益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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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复仇
礼法冲突
诉讼惯例
司法集议
经义决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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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9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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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唐代复仇案件中礼法冲突的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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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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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贵州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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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边缘法学论坛》
2022年第2期37-40,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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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礼与法作为古代国家治理的重要手段,对中国社会造成了深远的影响。在“礼之所去,刑之所取”的中国古代,只要不违反礼教的行为都不会被刑法做否定性评价,但被儒家所高度赞扬与法律相悖的复仇行为便成为了一个例外,是礼法冲突的典型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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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礼法冲突
唐代抉择
复仇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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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9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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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礼法冲突下“弑夫”的阿云该如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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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山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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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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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公民与法(综合版)》
2022年第3期36-38,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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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宋神宗熙宁元年(公元1068年),登州(现在的山东威海一带)发生了一起案件,起因只不过是一个小小的民间女子“嫌婿陋”杀人致伤。在凶手招供的情况下,竟因定罪问题引发了一场朝野动荡,从定案,到减刑,到朝议,到再定罪,前后长达数年。谁能想到,这样一起案件竟然能够触动北宋帝国的法政神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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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减刑
山东威海
礼法冲突
定案
宋神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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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9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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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中国传统法律中礼法关系的历史演进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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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海平
杨开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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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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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青海民族学院学报(教育科学版)》
2004年第1期21-24,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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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作为中国传统法律精神内核的礼与法,同时也是中国古代社会整合的两种手段,调整社会关系,规范社会生活,造就了中华法制数千年的文明。礼与法的关系在中国传统法律中也经历了从冲突、分治到协调、合治的历史进程。具体而言,这一历史进程包括礼法异用、礼法冲突、弃礼任法、礼法合流四个大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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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中国
传统法律
礼法关系
礼法异用
礼法冲突
礼法合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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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Li and law's planning differently roles in society
Li and law′s conflicting
abandoning li and ruling the society by law
Li and law's ruling the society cooperative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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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0.0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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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唐代文人如何看待动物相关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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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高利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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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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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公民与法(综合版)》
2024年第4期41-43,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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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唐代文人们在铨选考试时需要作“拟判”,除了要求考试者熟悉法律、引经据典和对仗丰美之外,还广泛考查礼法冲突时的协调问题。判题涉及生活百态,现今留存的《文苑英华》中专门有“鸟兽门”二十四道判文实录,涉及动物相关法律问题,无论是直接从动物个体出发的保护还是间接的工具性保护,唐代的动物保护都呈现出一种值得思考的道德反思,所谓“于人则事乖亲爱,在兽则理切肝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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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相关法律问题
《文苑英华》
唐代文人
礼法冲突
动物个体
道德反思
考试者
铨选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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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3.9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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