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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试析先秦儒家对礼的合法性基础的重构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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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都兰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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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武汉大学哲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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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5年第3期329-333,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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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孔子从本质论出发,把仁作为礼的合法性基础,认为仁是人的本质,礼是仁的表象,试图解决礼的自觉性问题,突出礼的道德属性。孟子从生成论出发,把心作为礼的合法性基础,认为礼是心的扩充,试图解决礼的知行问题,突出礼的主动性。荀子从目的论出发,把善作为礼的合法性基础,礼既是实现善的手段,也是最高的善,他试图解决礼的权威性和强制性问题,突出礼是一种等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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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先秦儒家
礼的合法性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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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Pre-Qin’s Confucianism
legitimacy foundation on the ri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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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B22
[哲学宗教—中国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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