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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先秦儒家对礼的合法性基础的重构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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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都兰军 《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5年第3期329-333,共5页
孔子从本质论出发,把仁作为礼的合法性基础,认为仁是人的本质,礼是仁的表象,试图解决礼的自觉性问题,突出礼的道德属性。孟子从生成论出发,把心作为礼的合法性基础,认为礼是心的扩充,试图解决礼的知行问题,突出礼的主动性。荀子从目的... 孔子从本质论出发,把仁作为礼的合法性基础,认为仁是人的本质,礼是仁的表象,试图解决礼的自觉性问题,突出礼的道德属性。孟子从生成论出发,把心作为礼的合法性基础,认为礼是心的扩充,试图解决礼的知行问题,突出礼的主动性。荀子从目的论出发,把善作为礼的合法性基础,礼既是实现善的手段,也是最高的善,他试图解决礼的权威性和强制性问题,突出礼是一种等级原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先秦儒家 礼的合法性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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