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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审议通过《广东省社会工伤保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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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劳动保护》 1998年第4期46-46,共1页
关键词 广东 社会保险 工伤保险 广东省社会工伤保险条例
全文增补中
为民谋利 开拓创新——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工伤保险司成立访司长陈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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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林静 《劳动保护》 2004年第4期42-43,共2页
3月2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工伤保险司正式成立。对于我国社会保险体系,在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四项社会保险中,前三项参保人数每项已经超过1亿人,其中养老保险已达1.5亿人,相对而言,工伤保险属于较小的社保险种。以前,工伤保险放在劳... 3月2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工伤保险司正式成立。对于我国社会保险体系,在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四项社会保险中,前三项参保人数每项已经超过1亿人,其中养老保险已达1.5亿人,相对而言,工伤保险属于较小的社保险种。以前,工伤保险放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医疗保险司内,只有一个处管理。现在,专门成立了工伤保险司,足以显示出国家对工伤保险工作的重视及努力实践“以人为本”新理念的决心。为此,记者采访了工伤保险司司长陈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工伤保险 陈刚 社会保险体系 工伤保险事业 人物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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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初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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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申屠杭 《中国卫生工程学》 CAS 2002年第3期138-139,共2页
关键词 劳动者 生产力 防治法 《劳动法》 用人单位 用工单位 职业卫生标准 工伤社会保险 社会工伤保险 职业病防治 规范性内容 协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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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联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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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世界》 2002年第5期24-25,共2页
为切实加强对劳动就业工作的领导,促进广就业,近日,吉林省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决定建立吉林省劳动就业联席会议制度。吉林省劳动就业联席会议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省委宣传部、省计委、经贸委、农委、财政厅、公安厅、外办、民政... 为切实加强对劳动就业工作的领导,促进广就业,近日,吉林省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决定建立吉林省劳动就业联席会议制度。吉林省劳动就业联席会议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省委宣传部、省计委、经贸委、农委、财政厅、公安厅、外办、民政厅、教育厅、外经贸厅、司法厅、建设厅、旅游局、工商局、地税局、民营企业局、统计局及省妇联、省总工会为成员单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就业 吉林省 职业病危害 自谋职业 劳动保障 工伤社会保险 社会工伤保险 城镇失业人员 新闻联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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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问答五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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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世界》 2000年第8期32-33,共2页
问:职工在缓刑期间到达离退休年龄可否办理离退休手续?答:目前这方面的劳动政策尚无明确规定,然而人事政策规定比较详细。人事部《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被判处管制、拘役及判处刑罚宣告缓刑后的工作和工资问题的通知》(人核发[1989]... 问:职工在缓刑期间到达离退休年龄可否办理离退休手续?答:目前这方面的劳动政策尚无明确规定,然而人事政策规定比较详细。人事部《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被判处管制、拘役及判处刑罚宣告缓刑后的工作和工资问题的通知》(人核发[1989]2号第一条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包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宣告缓刑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劳服企业 退休人员 生育保险 复函 退休职工 生育险 退休待遇 养老待遇 离休干部 劳动保险条例 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 人事部 人事政策 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社会保险 社会工伤保险 判处刑罚 规章 退休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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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途中”发生伤亡,算不算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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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安全生产》 2003年第2期10-12,共3页
“在上下班必经路线上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遭受不可抗拒的意外伤害”,是《广东省社会工伤保险条例》所规定的工伤事故甄别条件之一。也就是说.只要是“在上下班必经路线上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遭受不可抗拒... “在上下班必经路线上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遭受不可抗拒的意外伤害”,是《广东省社会工伤保险条例》所规定的工伤事故甄别条件之一。也就是说.只要是“在上下班必经路线上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遭受不可抗拒的意外伤害”,就可以按工伤事故对待,获得工伤保险待遇。单位没有参加投保的,各项工伤待遇均由工伤者所在单位全部负担。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广东省社会工伤保险条例》 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 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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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政策办事麻烦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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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保障》 北大核心 2003年第6期76-76,共1页
关键词 退休金 工伤待遇 工伤保险社会统筹 伤残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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