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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会建设若干理论问题的辨析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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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童潇 《教学与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5期34-40,共7页
加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必须正确理解和认识社会建设的确切意涵。我们要认识到:在社会建设的对象上,社会建设中的"社会"在当前并非落位于公民社会,而是一个以"人与人之间交往为纽带的,以公益、保护、帮扶作为... 加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必须正确理解和认识社会建设的确切意涵。我们要认识到:在社会建设的对象上,社会建设中的"社会"在当前并非落位于公民社会,而是一个以"人与人之间交往为纽带的,以公益、保护、帮扶作为运行原则"的中义社会;在社会建设主体上,社会建设的主体并不仅是政府一家,党委、社会团体、公众都有相应的责任,人大、政协、民主党派、工会、共青团、妇联都能发挥相应的作用;在社会建设途径上,并不能简单地认为社会建设就是要政府还权于社会,从社会退出,对社会"一放了之",而是在许多地方和领域要明确和强化政府干预和介入的责任,以体制、机制创新解决公众反映强烈的社会问题;在社会建设的重点上,要认识到当前的社会建设是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而不是以其他内容为重点的社会建设。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社会建设 社会建设主体 社会建设对象 社会建设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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