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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关于完善我国社会性别平等的法律思考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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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齐艳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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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辽宁广播电视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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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理论界》
2007年第7期95-97,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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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社会性别是相对于生理性别而产生的一个概念,是近年来国际上分析男女平等的重要概念。社会性别平等要求男性和女性的不同行为、期望和需求均能得到平等的考虑、评价和照顾。随着我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在某些方面,男女两性的发展差距有所加大。各种造成男女地位、收入、权力悬殊的因素,正在不断改变着中国的社会、经济、文化和政治。又由于我国的幅员辽阔,情况多样,社会性别状况在不同地区、在城乡之间、在不同民族群体中是不平衡的。因此,对于男女平等,不能只强调字面意义上的、形式上的平等,更要强调现实生活中的、实质上的、结果上的平等。男女平等不仅需要在法律中明确规定男女平等,更重要的是在现实生活中真正实现男女平等,真正为男女两性的发展提供同等机会,从而实现结果上的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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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社会性别
社会性别平等
社会性别主流化
社会性别平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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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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