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4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复合合约:返乡资本发展规模经营的制度逻辑
1
作者 赵晓峰 褚庆宜 《社会学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4期193-214,共22页
结合社会学和经济学关于合约治理的分析,本文建构了复合合约的理论框架,以解读返乡资本发展规模经营的制度逻辑。研究表明,返乡资本实现稳定发展经历了“适应-改造”的探索阶段。在初入乡村时期,返乡资本面临着内外部环境不稳定带来的... 结合社会学和经济学关于合约治理的分析,本文建构了复合合约的理论框架,以解读返乡资本发展规模经营的制度逻辑。研究表明,返乡资本实现稳定发展经历了“适应-改造”的探索阶段。在初入乡村时期,返乡资本面临着内外部环境不稳定带来的适应性调适问题,市场性合约与多重社会性合约之间存在明显张力。通过经济资本、政治资本及社会资本的获取与整合,返乡资本得以“改造”复合合约治理框架,即扩大多重社会性合约的影响范围和进一步引进市场性合约,推动两类合约在特定的“时-空”范围内实现匹配与融合,将其与多元主体间模糊、复杂的互动关系明晰化、简单化,为发展规模经营提供保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返乡资本 “适应-改造” 复合合约 多重社会性合约 市场性合约
原文传递
产权怎样界定——一份集体产权私化的社会文本 被引量:208
2
作者 折晓叶 陈婴婴 《社会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4期1-43,共43页
产权界定,作为一种当事人之间缔结或改变权利合约的互动过程,无疑是经济生活史上一项重要的社会活动。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乡镇集体企业改制的某些经验事实表明,社区集体产权主要不是一种市场合约性产权,而是一种社会合约性产权。这... 产权界定,作为一种当事人之间缔结或改变权利合约的互动过程,无疑是经济生活史上一项重要的社会活动。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乡镇集体企业改制的某些经验事实表明,社区集体产权主要不是一种市场合约性产权,而是一种社会合约性产权。这种社会性合约既不是某种有意识设计的制度,也不是社会关系的自然表达,而是特定行动关系协调的产物,反映的是一种社会和谐秩序。在市场合约不完备的情况下,它有可能以非正式的方式比较好地处理和解决社区内部的合作问题和产权冲突,具有界定和维护社区产权秩序的作用;但是在制度环境发生急剧变化时,这种作用就十分有限了。在当下依靠行政力量推动改制时,如果仅仅以制度设计来取代非正式的社会合约规则,而不能充分考虑到后者的延续或替代问题,将会给社区的持续发展带来严重的不良后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产权界定 社区集体产权 社会性合约 乡镇集体企业 改制 中国
原文传递
村企关系的演变:从“村庄型公司”到“公司型村庄” 被引量:51
3
作者 郑风田 阮荣平 程郁 《社会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1期52-77,243-244,共26页
本文综合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研究角度,以永联村为例,考察了乡镇企业与乡村社区之间权力的相对变化,重点分析了村企关系的演变及演变的内在逻辑。研究结果表明,在正式制度的作用下,企业家人力资本生产力相对社区权力资本生产力逐渐提... 本文综合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研究角度,以永联村为例,考察了乡镇企业与乡村社区之间权力的相对变化,重点分析了村企关系的演变及演变的内在逻辑。研究结果表明,在正式制度的作用下,企业家人力资本生产力相对社区权力资本生产力逐渐提高,因此,在村企关系中企业的主导作用日趋凸显;但是在非正式制度,尤其是社会性合约的作用下,村企关系的演变并非按照线性模式进化,而是呈现出多样化。其中一种可能的演变趋势就是从"村庄型公司"到"公司型村庄",并且在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共同作用下,"公司型村庄"模式具有内在的效率机制以及稳定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乡镇企业 村企关系 制度 社会性合约
原文传递
从“村庄型公司”到“公司型村庄”:后乡镇企业时代的村企边界及效率分析 被引量:25
4
作者 郑风田 程郁 阮荣平 《中国农村观察》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6期31-45,94-95,共15页
本文以永联村和永钢集团为例,探讨了乡镇企业产权改革过程中的村企关系以及后乡镇企业时代"公司型村庄"的效率。分析结果表明,乡镇企业的产权改革会导致村企关系中企业、政府与乡村社区之间权力发生相对变化,但并不必然导致... 本文以永联村和永钢集团为例,探讨了乡镇企业产权改革过程中的村企关系以及后乡镇企业时代"公司型村庄"的效率。分析结果表明,乡镇企业的产权改革会导致村企关系中企业、政府与乡村社区之间权力发生相对变化,但并不必然导致企业与村庄的相互独立,一种可能的村企关系发展路径是由"村庄型公司"转变为"公司型村庄"。永联村的案例表明,这种后乡镇企业时代的"公司型村庄"模式对企业和村庄而言均有较高的效率,可以实现企业与乡村社区整体利益的最大化。据此,本文进一步指出,乡镇企业产权改革不应"一刀切"地"私有化"到底,而应充分考虑企业与乡村社区的合作逻辑,在进行产权改革的同时,应通过确立新的制度化方式弥补"硬性"市场合约对社会性合约的消解,以确保后乡镇企业时代企业与乡村社区之间关系的和谐以及两者的稳定与可持续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乡镇企业 产权改革 村企关系 社会性合约
原文传递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