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6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社会危险性”证明标准的应用 被引量:1
1
作者 王占洲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05年第5期38-41,共4页
在刑事诉讼中,社会危险性的程度是在有罪判决生效之前剥夺或限制人身自由的主要依据,因而不仅需要为其设置科学的合乎逻辑的证明标准,而且还应当在具体应用中最大限度的发挥其功能。
关键词 社会危险性证明标准 强化因素 弱化因素 刑事诉讼
下载PDF
审查批捕中社会危险性证明标准问题研究——以证明标准微型量化为基础
2
作者 裘树祥 马跃忠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16年第1期3-10,共8页
我国刑事诉讼法对逮捕进行了详细的实体和程序规定,统一了逮捕的使用条件和证明标准,并且赋予逮捕这一人身羁押程序严格的法律审查制度,充分发挥了刑事诉讼保障人权的重要功能。但是,对于逮捕的证明标准问题,特别是逮捕条件中“社... 我国刑事诉讼法对逮捕进行了详细的实体和程序规定,统一了逮捕的使用条件和证明标准,并且赋予逮捕这一人身羁押程序严格的法律审查制度,充分发挥了刑事诉讼保障人权的重要功能。但是,对于逮捕的证明标准问题,特别是逮捕条件中“社会危险性”的证明问题,由于法律语言的模糊性以及司法人员不同的主观法律意识影响,一直无法统一适用,这一现象对刑诉法公平价值的有效实现形成了阻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逮捕 社会危险性证明标准 审查批捕
下载PDF
建设社会主义的政治文明必须坚持党的领导
3
作者 佛见光 《科学社会主义》 CSSCI 2003年第6期50-52,共3页
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要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并将其作为全国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离不开党的领导;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必须坚持党的领导。
关键词 社会主义政治证明建设 中国共产党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精神文明建设 “党的领导” 依法治国问题 政治体制
下载PDF
火灾中人员疏散羊群行为模拟研究 被引量:1
4
作者 李大燕 朱国庆 +1 位作者 朱辉 姜晓慧 《消防科学与技术》 CAS 北大核心 2017年第2期182-184,189,共4页
介绍社会影响论、社会证明论,并基于两种理论解释羊群行为的形成机理。以某电影院为例,采用STEPS建立疏散模型,通过改变出现羊群行为人数的比例和安全出口的宽度模拟得到不同的疏散时间,研究羊群行为对疏散的影响。模拟结果表明,当较小... 介绍社会影响论、社会证明论,并基于两种理论解释羊群行为的形成机理。以某电影院为例,采用STEPS建立疏散模型,通过改变出现羊群行为人数的比例和安全出口的宽度模拟得到不同的疏散时间,研究羊群行为对疏散的影响。模拟结果表明,当较小比例(0~20%)的人员出现羊群行为时,促进人员疏散;当较大比例(>20%)的人员出现羊群行为时,减缓人员疏散;随着安全出口宽度的减小,羊群行为对疏散时间的影响逐渐增大。羊群行为对疏散的消极作用远大于积极作用,且对于较窄的出口消极作用更加明显。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羊群行为 疏散 社会影响论 社会证明论 数值模拟
下载PDF
“少捕慎诉慎押”政策功能阐释与困境消解——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实施为切入点 被引量:6
5
作者 兰梦茹 《政法学刊》 2022年第5期90-99,共10页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入法以来,我国逮捕率依旧居高不下。为解决现实问题,“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应运而来。“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能够有效应对认罪案件羁押率过高、认罪后轻刑逮捕等人权保障不足问题。政策推行过程中也存在...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入法以来,我国逮捕率依旧居高不下。为解决现实问题,“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应运而来。“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能够有效应对认罪案件羁押率过高、认罪后轻刑逮捕等人权保障不足问题。政策推行过程中也存在较大的风险阻碍:僵化的法规范运行模式、检察机关大控方立场下的逮捕倾向,以及失衡的利益风险等因素导致政策推行错位。未来应把握好“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在认罪认罚案件中的应用,完善政策深入推行的内生性激励机制;健全、强化认罪认罚案件中羁押替代性措施的适用;推进被追诉人社会危险性审查程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少捕慎诉慎押 认罪认罚 利益风险均衡 社会危险性证明 内生激励机制
原文传递
危险驾驶犯罪案件转捕情况实证分析——以广东实践为例
6
作者 吴明来 孙寒梅 《中山大学法律评论》 2015年第2期41-51,共11页
对于涉嫌危险驾驶罪的犯罪嫌疑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后转为逮捕这一措施的适用,在司法实践中遇到一系列问题,包括:平衡强制措施适用的比例原则与确保诉讼可控性之间的关系不明确、难以实现社会利益最大化、有违程序正义的要求... 对于涉嫌危险驾驶罪的犯罪嫌疑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后转为逮捕这一措施的适用,在司法实践中遇到一系列问题,包括:平衡强制措施适用的比例原则与确保诉讼可控性之间的关系不明确、难以实现社会利益最大化、有违程序正义的要求、导致转捕的滥用以及可能出现审前羁押期限超过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的刑期或者"刑期倒挂"的情形等。应当坚持以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构成犯罪作为转捕的基本前提、慎重适用逮捕措施、建立社会危险性证明制度、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完善取保候审制度、完善各项强制措施的适用以形成合理的强制措施体系、建立危险驾驶案件"快速联动"办案机制等来解决实践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危险驾驶罪 转捕 程序正义 社会危险性证明 羁押必要性审查
原文传递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