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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容与超越:帛书《要》篇“后其祝卜”新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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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志鹏 《周易研究》 北大核心 2024年第2期102-112,共11页
马王堆帛书《要》篇集中体现了孔子的易学观,“后其祝卜,观其德义”之论是孔子解《易》的基本纲领。既往研究大多解“后其祝卜”之“后”为“次要”“不如”“落后”等义,并依据后文对巫、史的论述关注到了德义对祝卜的超越,且对祝卜的... 马王堆帛书《要》篇集中体现了孔子的易学观,“后其祝卜,观其德义”之论是孔子解《易》的基本纲领。既往研究大多解“后其祝卜”之“后”为“次要”“不如”“落后”等义,并依据后文对巫、史的论述关注到了德义对祝卜的超越,且对祝卜的正面价值作了肯定。然而,这使得“后其祝卜,观其德义”与后文存在诠释上的张力,既不利于对《要》篇思想的整体性理解,也弱化了“后其祝卜,观其德义”的纲领性地位。“后”的本义为“在……之后”,暗含超越之义。“后其祝卜,观其德义”的哲学意涵是:君子在祝卜之后超越祝卜,道德理性在对《易》的诠释活动中占据主导地位。这种诠释可以消解前述诠释上的张力,呈现文本前后文的一致性。“祝卜”即后文巫史之辨中的“巫”,因其理性程度最低而被孔子视作前道德理性的易学形态的代表。君子超越祝卜之所以可能,是因为《易》之“辞”突破其原发的卜筮语境(“用”),而获得了一种理性化的解读路向。同时,超越不是否定,而是对祝卜的正面价值有所包容和保留。孔子“后其祝卜,观其德义”的思想拓展了《周易》的诠释空间,并以道德理性激活了《周易》的生命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要》 德义 祝卜 超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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