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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交付在票据质权设定中的意义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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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郑孟状 郭站红 《浙江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6期60-66,156-157,共7页
交付可否成立票据质权,是票据质押问题的核心争议之一。在《票据法》不承认单纯交付可以转让票据权利的情况下,根据交付不能成立票据质权,即使存在质押合同也不能设定票据质权。《物权法》第224条没有区分证券的具体类型,规定指示性质... 交付可否成立票据质权,是票据质押问题的核心争议之一。在《票据法》不承认单纯交付可以转让票据权利的情况下,根据交付不能成立票据质权,即使存在质押合同也不能设定票据质权。《物权法》第224条没有区分证券的具体类型,规定指示性质的票据可以根据质押合同和交付成立质权,与民法理论上指示证券应背书转让的规则相悖。学界认为依质押合同和票据交付可以成立物权法上一般债权质权的观点,则忽略了票据本身表彰的仍是票据权利,而不是一般债权;只有在票据权利依法被确认为一般民事权利时,才可能成立一般债权质权。在此之前,以其为一般债权设定质权存在法理上的困境。在这一意义上,物权法规定与票据法规定直接形成冲突,有必要在立法上区分指示证券和无记名证券:规定指示证券应以背书方式转让和设定质权,无记名证券以交付转让和设定质权;明确违反法定转让方式的法律后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交付 质押背书 票据质权 持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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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质权之我见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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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崔建远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9年第3期60-63,共4页
票据质权人并未直接取得票据权利,而是代为行使票据权利。按照我国物权法和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票据质押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票据质权随后要归于消灭,而非不受票据质押合同的效力的影响。在这个层面上,票据质权的设立具有无因性。在我国... 票据质权人并未直接取得票据权利,而是代为行使票据权利。按照我国物权法和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票据质押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票据质权随后要归于消灭,而非不受票据质押合同的效力的影响。在这个层面上,票据质权的设立具有无因性。在我国现行法上,笼统地主张票据质押行为一律具有文义性,有以偏赅全之嫌。我国担保法上的质押合同的确为实践合同,但我国物权法上的则为诺成合同。按照我国物权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记名汇票、记名本票作为标的物设立质权,票据的交付实际上是背书交付,记名汇票质权和记名本票质权成立了,不但约束着当事人各方,同时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依据我国票据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记名汇票、记名本票必须背书交付,记名汇票质权和记名本票质权才设立,一经设立,不但约束着当事人各方,同时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票据质权 无因性 文义性 诺成合同 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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析票据质权的设定方式及其效力 被引量:3
3
作者 曹锦秋 《经济与法》 1998年第4期14-15,共2页
关键词 票据质权 设定方式 效力 中国 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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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票据质权的公示
4
作者 刘芳 《云南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4年第1期166-167,共2页
《物权法》与《票据法》对于票据质权的设立的规定并不一致,引发了理论与实务界的争议。争论所指向的深层问题在于票据质权设立中的公示方式,即将权利凭证的交付作为一种票据质权设立的公示手段是否足以达到物权公示的目的。票据质权的... 《物权法》与《票据法》对于票据质权的设立的规定并不一致,引发了理论与实务界的争议。争论所指向的深层问题在于票据质权设立中的公示方式,即将权利凭证的交付作为一种票据质权设立的公示手段是否足以达到物权公示的目的。票据质权的公示涉及票据质权公示的效力和票据质权公示的方法。在我国采公示生效主义的立法体例下,票据质权公示的效力包括质权设立的效力、公信力和对抗力。票据质权公示的方法是交付并背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票据质权 物权公示 权利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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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有法律体系下看我国票据质权的设定方式
5
作者 王源盛 《商情》 2014年第2期349-350,共2页
所谓票据质押,是指出质人以票据上所记载的权利为质押标的,出质人与质权人约定,在实现质权情形时,由质权人就票据上的权利进行优先受偿。物权法与票据法的不同规定给审判实践造成了适用上的诸多困难,也在理论研究上造成了很多的观... 所谓票据质押,是指出质人以票据上所记载的权利为质押标的,出质人与质权人约定,在实现质权情形时,由质权人就票据上的权利进行优先受偿。物权法与票据法的不同规定给审判实践造成了适用上的诸多困难,也在理论研究上造成了很多的观点分歧。对票据质押背书在票据质权设立过程中的法律效力出现不同观点,因此有必要理清在现有法律体系下看我国票据质权的设定方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票据质权 背书 物权 设定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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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理财平台的业务模式、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建议
6
作者 孙蕾 《时代金融》 2017年第26期23-23,共1页
随着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票据理财凭借流动性强、门槛低、收益佳等优势快速发展。据人行济宁市中支对四大类共九家票据理财平台进行调查显示,票据理财收益率普遍高于银行存款,有三种融资方式供投资者选择,但存在立法规定冲突、质押票据... 随着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票据理财凭借流动性强、门槛低、收益佳等优势快速发展。据人行济宁市中支对四大类共九家票据理财平台进行调查显示,票据理财收益率普遍高于银行存款,有三种融资方式供投资者选择,但存在立法规定冲突、质押票据保管不规范、票据真实性缺乏有效审查、信息披露不完全等问题,亟待关注。一、基本情况(一)票据理财概述2016年我国票据承兑余额和承兑发生量分别为9万亿元和18.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票据承兑 投资者 票据法》 信息披露 业务模式 票据质权 相关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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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再背书权之限制与行使——兼论《票据法》第35条之修改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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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董翠香 《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3期50-58,共9页
票据流通主要通过背书方式实现,再背书在背书过程中占有数量或者次数上的绝对优势。我国《票据法》第35条仅规定委托取款背书的被背书人不得再为转让背书,而对转让背书及质押背书的被背书人之再背书权并无任何规定。因转让背书之被背书... 票据流通主要通过背书方式实现,再背书在背书过程中占有数量或者次数上的绝对优势。我国《票据法》第35条仅规定委托取款背书的被背书人不得再为转让背书,而对转让背书及质押背书的被背书人之再背书权并无任何规定。因转让背书之被背书人取得的是票据权利,其当然可为任何类型之再背书,此乃背书固有之义,法律不必特别规定。但对于质押背书与委托取款背书均需明确规定其被背书人只能再为委托取款背书,而不享有转让与质押的再背书权,故应将《票据法》第35条第1款但书部分删除,增加第3款对质押背书与委托取款背书被背书人的再背书权进行一体限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被背书人 再背书权 票据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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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权利善意取得的法律效力 被引量:1
8
作者 光辉 《中国商界》 2010年第9期358-358,共1页
善意取得制度支持了票据持有人的权利,原票据权利人丧失了原有的票据权利,无权要求持票人返还票据,只能依民法上的损害赔偿办法要求无处分权人承担侵权责任。从善意第三人取得票据之时起,原票据上设定的质权等从属权利归于消灭,原质权... 善意取得制度支持了票据持有人的权利,原票据权利人丧失了原有的票据权利,无权要求持票人返还票据,只能依民法上的损害赔偿办法要求无处分权人承担侵权责任。从善意第三人取得票据之时起,原票据上设定的质权等从属权利归于消灭,原质权人不得享有票据质权,不得以质权对抗善意持票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票据权利善意取得 票据质权 票据权利人 善意持票人 无处分权人 善意第三人 制度支持 人的权利 侵权责任 赔偿办法 质权 民法 对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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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票据质押背书的效力——《票据法》与《物权法》之间立法冲突的协调 被引量:29
9
作者 熊丙万 《当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4期13-22,共10页
在我国《票据法》和《物权法》中,质押背书对票据出质具有不同的作用,于前者为生效要件,于后者则没有要求。尽管如此,两个法律文件关于票据出质的规则并不存在根本冲突。当事人既可按照《票据法》经质押背书设立票据法上的票据质权,也... 在我国《票据法》和《物权法》中,质押背书对票据出质具有不同的作用,于前者为生效要件,于后者则没有要求。尽管如此,两个法律文件关于票据出质的规则并不存在根本冲突。当事人既可按照《票据法》经质押背书设立票据法上的票据质权,也可以按照普通债权质押设立物权法上的票据质权。只不过,根据不同法律规则设立的票据质权在内容上存在差异,且未经背书的票据质押因为不符合背书这一技术要求而不具备《票据法》上的特别效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票据质押 质押背书 票据法上的票据质权 物权法上的票据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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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质押效力范畴界分辨析 被引量:1
10
作者 陈甦 《政法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5期116-129,共14页
票据质押规范分别规定于票据法及民法典物权编,其间呈现出规范体系应有的内在统一性,所谓制度冲突完全是阐释者建构的论述体系所自致。对于票据质押应否界分为票据法上的票据质押和物权法上的票据质押,认可物权法于此有独立适用价值的... 票据质押规范分别规定于票据法及民法典物权编,其间呈现出规范体系应有的内在统一性,所谓制度冲突完全是阐释者建构的论述体系所自致。对于票据质押应否界分为票据法上的票据质押和物权法上的票据质押,认可物权法于此有独立适用价值的多为票据法学者,不认可物权法于此有独立适用价值的多为物权法学者。这一学科本业与立论倾向之关联异于常态的学术现象,反映出语境设置与前见定识可以严重影响阐释过程。利用现行法提供的规范资源,将票据质押效力在票据法与物权法之间作精准界分,既能更有效地提升相关制定法的适用效能,也能更充分地满足票据质押实践的制度需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担保物权 票据质押 票据质权 设质背书 票据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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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质押背书“质押”性质之辨析:生效要件抑或对抗要件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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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超 《中财法律评论》 2014年第1期38-52,共15页
票据质押的设立方式包括'单纯交付'和'背书'两种,联系票据法的基本理论、相关法律规范以及实践中可能出现的情况,前者只发生物权法的效力,质权人不能通过行使票据权利实现质权,只能寻求民法上的保护方法,背书记载'... 票据质押的设立方式包括'单纯交付'和'背书'两种,联系票据法的基本理论、相关法律规范以及实践中可能出现的情况,前者只发生物权法的效力,质权人不能通过行使票据权利实现质权,只能寻求民法上的保护方法,背书记载'质押'字样既不是票据质权的生效要件也不是对抗要件,因为不可能发生第三人善意取得的情况;后者发生票据法上的效力,实现质权的条件成就时,质权人可以依法行使票据权利,背书记载'质押'字样是对抗要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票据质权 背书“质押” 生效要件 对抗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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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票据理财的法律实质及其合法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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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佳澎 《金融法苑》 CSSCI 2018年第1期156-167,共12页
当前互联网票据理财的主流模式为P2P与票据质押的结合。多数学者认为其业务模式与普通P2P并无二致,不过是借款企业以商业汇票为质押物向投资者借款,众多投资者共享票据质权。但投资者共享票据质权存在诸多法律问题,众多投资者作为票... 当前互联网票据理财的主流模式为P2P与票据质押的结合。多数学者认为其业务模式与普通P2P并无二致,不过是借款企业以商业汇票为质押物向投资者借款,众多投资者共享票据质权。但投资者共享票据质权存在诸多法律问题,众多投资者作为票据质权人在法律上无法成立。真正的票据质权人是平台而非投资者。而揭开其业务模式的面纱,互联网票据理财业务模式的实质是类资产证券化业务。但类资产证券化业务也并非一无是处,互联网票据理财作为运行良好的一个范例,或许未来可以成为P2P资产证券化迈向合法化的先驱。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互联网票据理财 票据质权 类资产证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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