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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定十二项禁止行为,P2P监管细则揭“面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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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汪阳 《金融经济》 2016年第2期49-50,共2页
采用以负面清单为主的管理模式,明确了包括不得吸收公众存款、不得设立资金池、不得提供担保或承诺保本保息等十二项禁止性行为。
关键词 禁止性行为 P2P 面纱 监管 管理模式 资金池 负面 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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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券市场操纵行为及其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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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伍建卿 《经济与法》 2003年第7期8-9,共2页
证券市场的功能之一就是由市场自由提供投资资本,形成公平价格,交易价格并非由交易所或构成人员制订,而是由市场供需状况决定:供需关系是资本自由流动的关键性因素,对供需关系的人为干预或其他因素的影响,都是对市场自由性的破坏。... 证券市场的功能之一就是由市场自由提供投资资本,形成公平价格,交易价格并非由交易所或构成人员制订,而是由市场供需状况决定:供需关系是资本自由流动的关键性因素,对供需关系的人为干预或其他因素的影响,都是对市场自由性的破坏。操纵市场行为正是这样一种对证券市场自由性加以破坏的证券交易中的禁止性行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证券市场 民事责任制度 操纵市场行为 交易价格 交易所 供需关系 禁止性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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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机场净空保护的法律问题研究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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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君周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年第6期110-118,共9页
随着中国民航运输业的快速发展,机场改扩建工程数量也大幅度增长。破坏“净空”安全的事件屡屡发生,严重危害了航空器飞行安全。机场是保障飞行安全的基本适航条件之一,因此《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14及国内的相关立法对净空保护制定... 随着中国民航运输业的快速发展,机场改扩建工程数量也大幅度增长。破坏“净空”安全的事件屡屡发生,严重危害了航空器飞行安全。机场是保障飞行安全的基本适航条件之一,因此《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14及国内的相关立法对净空保护制定了标准和措施,明确了超高建筑物的拆除和改建要求,净空保护区内的禁止性行为。考虑到当前净空保护存在“职责分工”不清、认识不统一以及项目审批存在困难,可以通过立法上加强职责认定,建设部门协调机制以及完善项目审批制度等方式,提高中国民航“净空保护”的力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机场净空 禁止性行为 遮蔽原则 协调机制 审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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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方国家行政道德规范的反思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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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文良 《国际关系学院学报》 2007年第5期16-19,共4页
在西方国家,行政道德规范作为行政官员的行为规则,具有强制性。它在行政官员运用公共权力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过程中,发挥着行为指南、提升道德水平、行政决策道德化等功能。西方国家行政道德规范明确规定:禁止行政官员收、送礼物;禁止... 在西方国家,行政道德规范作为行政官员的行为规则,具有强制性。它在行政官员运用公共权力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过程中,发挥着行为指南、提升道德水平、行政决策道德化等功能。西方国家行政道德规范明确规定:禁止行政官员收、送礼物;禁止行政官员经商和不恰当兼职;严禁行政官员不恰当后就业;禁止行政官员偏袒徇私;禁止行政官员以公谋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西方国家 行政道德 规范 功能 禁止性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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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意识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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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易 《金陵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1999年第4期1-2,19,共3页
党风意识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该文讨论分析了党风意识的概念和内容结构,阐述了党风意识的重要作用。
关键词 禁止性行为意识 奉献意识 敬业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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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信访,社会不能承受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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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水风 《廉政瞭望》 2005年第9期10-12,共3页
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信访条例》明确规定: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不得有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和公共场所聚集,堵塞、阻断交通... 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信访条例》明确规定: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不得有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和公共场所聚集,堵塞、阻断交通等六种禁止性行为。并与刑法等法律作了衔接,规定对上述行为经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现场处置措施、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信访条例》 禁止性行为 违法信访 中国 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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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进入洗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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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管理》 2016年第21期84-85,共2页
2016年8月24号,银监会、工信部、公安部、网信办四部委联合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标志着P2P网贷行业首部业务规范政策正式面世.《办法》坚持底线监管思维,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明确网贷机构不能从事的十三项... 2016年8月24号,银监会、工信部、公安部、网信办四部委联合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标志着P2P网贷行业首部业务规范政策正式面世.《办法》坚持底线监管思维,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明确网贷机构不能从事的十三项禁止性行为,并以“双负责”的原则实行分工协调监管,明确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和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各自的监管职能.至此,经历野蛮式增长之后的P2P网贷行业,正式进入洗牌期. 展开更多
关键词 P2P 洗牌 监管职能 金融监管部门 活动管理 机构业务 禁止性行为 信息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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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肉搜索”立法当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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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毛臣 《商务周刊》 2009年第3期12-12,共1页
将于2009年6月1日起生效的《徐州市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对计算机安全等级管理、保护措施、禁止性行为、法律责任等做出了详尽规定。特别是对近来社会广泛关注的人肉搜索,该条例明确“说不”,违者最高处罚5000元。
关键词 搜索 计算机安全 立法 信息系统安全 禁止性行为 保护条例 等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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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监管细则拟划12条“红线”
9
《中国民商》 2016年第2期17-17,共1页
国务院法制办网站日前公布银监会关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了网贷监管体制机制及各相关主体责任,提出不得吸收公众存款、不得归集资金设立资金池、不得自身为出借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等... 国务院法制办网站日前公布银监会关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了网贷监管体制机制及各相关主体责任,提出不得吸收公众存款、不得归集资金设立资金池、不得自身为出借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等十二项禁止性行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监管体制 P2P 国务院法制办 征求意见稿 禁止性行为 活动管理 机构业务 信息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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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执法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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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陆沁鹤 张耀君 《行政与法制》 2003年第9期25-25,34,共2页
《反不正当竞争法》是规范市场竞争秩序的法律,其执法主体以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主。本文所称的“执法盲区”,特指在执法主体上认识有分歧,致使某些行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无法得到及时制止,造成行政执法中的真空区域。笔者拟... 《反不正当竞争法》是规范市场竞争秩序的法律,其执法主体以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主。本文所称的“执法盲区”,特指在执法主体上认识有分歧,致使某些行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无法得到及时制止,造成行政执法中的真空区域。笔者拟就《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执法盲区”,从工商行政管理的角度,谈一点个人意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反不正当竞争法 中国 立法 不正当竞争行为 禁止性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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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解读之三 全面理解廉洁履职行为规范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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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欧欢欢 《中国监察》 2012年第10期48-49,共2页
《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在对农村基层干部从正面提出总体要求的基础上,按照主体和行为性质的不同,分两类人员从8个方面提出了41个禁止性行为规范,具有很强的针对性。这两类人员,一类是... 《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在对农村基层干部从正面提出总体要求的基础上,按照主体和行为性质的不同,分两类人员从8个方面提出了41个禁止性行为规范,具有很强的针对性。这两类人员,一类是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站所负责人,另一类是村干部,包括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其中,对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站所负责人的行为规范,结合《廉政准则》的要求,重申并提出了与农村事务密切相关的3个方面19种禁止性行为。对村干部的行为规范,结合农村实际,围绕村干部履行职责中选举、决策、管理、监督、守法5个主要方面,规定了22种禁止性行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为规范 廉洁 领导班子成员 农村基层干部 禁止性行为 内容 履职 《廉政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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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监管新规出台行业迎生死大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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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总会计师》 2016年第1期20-20,共1页
日前银监会会同公安部、网信办等部门起草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公开征求意见,明确了包括不得吸收公众存款、不得设立资金池、不得提供担保或承诺保本保息等十二项禁止性行为。这意... 日前银监会会同公安部、网信办等部门起草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公开征求意见,明确了包括不得吸收公众存款、不得设立资金池、不得提供担保或承诺保本保息等十二项禁止性行为。这意味着平台的管理者需要迅速提升管理和运营水平,以满足监管要求。业内人士表示,P2P行业正式进入洗牌期,迎来生死大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监管要求 P2P 生死 行业 活动管理 禁止性行为 机构业务 信息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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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面来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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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党风》 2015年第3期68-69,共2页
中山市首个防止利益冲突行为准则,即《中山市城乡规划局公职人员防止利益冲突行为准则》于近日出台。针对规划系统的行业特点和案件反映出来的突出问题,《准则》重点明确八类禁止性行为,包括不得从事与履行职责有利益冲突的业务;工... 中山市首个防止利益冲突行为准则,即《中山市城乡规划局公职人员防止利益冲突行为准则》于近日出台。针对规划系统的行业特点和案件反映出来的突出问题,《准则》重点明确八类禁止性行为,包括不得从事与履行职责有利益冲突的业务;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等特定关系人,不得参与其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不得打电话、打招呼,干预规划业务,插手案件办理,为本人或他人谋取私利,不得接受请托,从事有偿中介活动;不得利用知悉和掌握的内部信息谋取利益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利益冲突 行为准则 案件办理 禁止性行为 特定关系人 规划局 公职人员 行业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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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作风建设 树立良好形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解读(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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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霍小力 《中国监察》 2010年第6期57-58,共2页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第八条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作风建设问题作出规定,该条要求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加强作风建设,注重自身修养,增强社会责任意识,树立良好的公众形象,并具体列举了七种禁止性行为。
关键词 企业领导人员 作风建设 廉洁从业 国有 良好形象 解读 社会责任意识 禁止性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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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直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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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导刊》 2014年第51期5-5,共1页
中证协修订《证券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 中国证券业协会日前发布实施经修订的《证券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下称《行为准则》),明确了证券从业人员须遵守的一般性规定,还特别提出包括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利益输送、信息误导、... 中证协修订《证券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 中国证券业协会日前发布实施经修订的《证券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下称《行为准则》),明确了证券从业人员须遵守的一般性规定,还特别提出包括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利益输送、信息误导、承诺收益等在内的11项禁止性行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证券从业人员 政策 行为准则 证券业协会 一般性规定 禁止性行为 内幕交易 操纵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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