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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禁治产人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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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克凝 《太原大学学报》 2002年第4期42-45,共4页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能够以自己的行为行使民事权利和设定民事义务,并且能够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民事责任,从而使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一种资格。”①P82而我国现行《民法通则》对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的规定...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能够以自己的行为行使民事权利和设定民事义务,并且能够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民事责任,从而使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一种资格。”①P82而我国现行《民法通则》对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的规定,尚有欠缺。即对虽已成年但由于神智丧失或精神耗弱或浪费的人,没有限制其行为能力,致使他本人、他人和社会经济秩序处于不安定状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禁治产人制度 民事权利 违法行为 民事责任 立法 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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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则》实施背景下的禁治产人制度研究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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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继风 《学习论坛》 北大核心 2019年第3期92-96,共5页
在阿尔茨海默病患者、吸毒成瘾者、精神病患者以及长期酗酒成癖者等心神耗弱者数量持续增长的现实背景下,我国《民法总则》对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实行三级划分的规定呈现出不够全面、缺乏弹性、范围狭窄的缺陷,而且把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 在阿尔茨海默病患者、吸毒成瘾者、精神病患者以及长期酗酒成癖者等心神耗弱者数量持续增长的现实背景下,我国《民法总则》对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实行三级划分的规定呈现出不够全面、缺乏弹性、范围狭窄的缺陷,而且把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归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的规定,忽视了对善意第三人的保护。基于此,有必要在《民法总则》对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三级划分的基础上,继续完善禁治产人制度,区分禁治产人与准禁治产人,明确禁治产人制度的主体、客体,规定宣告、救济禁治产人的程序,把不满8周岁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律规定下调为不满6周岁,以保护其本人及相对人的利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总则》 禁治产人制度 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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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法学》注释体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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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6期F0003-F0003,共1页
一、文中注释采用脚注,全文连续注码,注码放标点之后。注码号为[]。二、注释例(一)著作类[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6页。[2]霍存福:《权力场》,辽宁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58页。[3]姚建宗主编:《法理学》,... 一、文中注释采用脚注,全文连续注码,注码放标点之后。注码号为[]。二、注释例(一)著作类[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6页。[2]霍存福:《权力场》,辽宁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58页。[3]姚建宗主编:《法理学》,科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66-67页。(二)论文类[1]李建华:《我国民法应建立禁治产人制度——对完善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制度的思考》,《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99年第6期,第15页。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注释体例 当代法学 民事行为能力 《法理学》 姚建宗 著作类 论文类 禁治产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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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法学》注释体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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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1期F0003-F0003,共1页
一、文中注释采用脚注,全文连续注码,注码放标点之后。注码号为[]。二、注释例(一)著作类[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6页。[2]霍存福:《权力场》,辽宁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58页。[3]姚建宗主编:《法理学》,... 一、文中注释采用脚注,全文连续注码,注码放标点之后。注码号为[]。二、注释例(一)著作类[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6页。[2]霍存福:《权力场》,辽宁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58页。[3]姚建宗主编:《法理学》,科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66-67页。(二)论文类[1]李建华:《我国民法应建立禁治产人制度——对完善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制度的思考》,《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99年第6期,第15页。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注释体例 当代法学 民事行为能力 《法理学》 姚建宗 著作类 论文类 禁治产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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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法学》注释体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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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2期F0003-F0003,共1页
一、文中注释采用脚注,全文连续注码,注码放标点之后。注码号为[]。二、注释例(一)著作类[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6页。[2]霍存福:《权力场》,辽宁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58页。[3]姚建宗主编:《法理学》,... 一、文中注释采用脚注,全文连续注码,注码放标点之后。注码号为[]。二、注释例(一)著作类[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6页。[2]霍存福:《权力场》,辽宁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58页。[3]姚建宗主编:《法理学》,科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66-67页。(二)论文类[1]李建华:《我国民法应建立禁治产人制度——对完善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制度的思考》,《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99年第6期,第15页。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注释体例 当代法学 民事行为能力 《法理学》 姚建宗 著作类 论文类 禁治产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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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法学》注释体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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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4期F0003-F0003,共1页
一、文中注释采用脚注,全文连续注码,注码放标点之后。注码号为[]。二、注释例(一)著作类[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6页。[2]霍存福:《权力场》,辽宁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58页。[3]姚建宗主编:《法理学》,... 一、文中注释采用脚注,全文连续注码,注码放标点之后。注码号为[]。二、注释例(一)著作类[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6页。[2]霍存福:《权力场》,辽宁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58页。[3]姚建宗主编:《法理学》,科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66-67页。(二)论文类[1]李建华:《我国民法应建立禁治产人制度——对完善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制度的思考》,《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99年第6期,第15页。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注释体例 当代法学 民事行为能力 《法理学》 姚建宗 著作类 论文类 禁治产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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