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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明代私习天文之禁的张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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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尤佳君 《自然辩证法通讯》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5期79-86,共8页
《大明律》禁止私习天文,然而经历了明初的厉禁之后,禁令自明仁宗时起逐渐废弛,至万历朝的南京教案中似又重新活跃。细究明中后期不同主体对私习天文所采取的态度,总体上官方听任乃至鼓励私人传习天学,而私人却敬而远之。该法律从实施... 《大明律》禁止私习天文,然而经历了明初的厉禁之后,禁令自明仁宗时起逐渐废弛,至万历朝的南京教案中似又重新活跃。细究明中后期不同主体对私习天文所采取的态度,总体上官方听任乃至鼓励私人传习天学,而私人却敬而远之。该法律从实施层面已然沉睡,但律条文本的存在使它以另一种形式活跃着。驰禁源于天学地位的相对下降,以及天学人才匮乏现实情况;而祖制、华夷之辨等因素又使私习天文之禁的残响贯穿于有明一代。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明代 私习天文之禁 天学 祖制
原文传递
从有关占星妖言左道的“判”看唐代文士对此类罪行的理解与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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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正建 《中国古代法律文献研究》 2020年第1期78-113,共36页
本文从《文苑英华》所收众多“判”中,选取与私习天文罪,以及涉“妖”涉“左道”等罪相关联的18道判题和32道“答对”予以分析,初步结论是唐代试判者在面对这些案件或问题时,基本能依据法律条款作出符合法律精神的相对正确的判断。由于... 本文从《文苑英华》所收众多“判”中,选取与私习天文罪,以及涉“妖”涉“左道”等罪相关联的18道判题和32道“答对”予以分析,初步结论是唐代试判者在面对这些案件或问题时,基本能依据法律条款作出符合法律精神的相对正确的判断。由于上述罪名多是重罪,特别是与“妖”“左道”相关涉的罪名,一旦定性就会遭到“必诛”“不赦”等处罚,因此试判者在判词用语的使用上表现得十分谨慎。通过分析还可知唐代法律规定的涉“妖”或涉“左道”罪定性不清、范围模糊,导致许多日常行为稍有异常(或被视为异常)都可能被定罪。此外试判者对邻人、乡人等的肆意告发多持否定意见,反映了唐代文士对这种动辄告发行为的厌恶。此点在社会治理观念上似乎具有比较积极的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私习天文 左道 告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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