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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网络私人生活安宁权及其保护限度
被引量:
7
1
作者
郭红伟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6期82-95,共14页
《民法典》颁布后,其第1032条第2款隐私条款加入了私人生活安宁的表述,引起了学界的热议各方争论的焦点是私人生活安宁是一项权利还是一种利益。私人生活安宁权通常受到公共利益、言论自由权、自动化算法决策、容忍义务等的限制,存在保...
《民法典》颁布后,其第1032条第2款隐私条款加入了私人生活安宁的表述,引起了学界的热议各方争论的焦点是私人生活安宁是一项权利还是一种利益。私人生活安宁权通常受到公共利益、言论自由权、自动化算法决策、容忍义务等的限制,存在保护限度难题,其中网络私人生活安宁权的限度问题尤为突出。应界定网络私人生活安宁权为特殊的隐私权,设置公共利益限制网络私人生活安宁权的基本原则,构建网络私人生活安宁权妨害认定标准,建立以算法透明为中心的网络服务提供者问责体系,划定权利人容忍义务与网络服务提供者注意义务的边界,实现权利人、网络用户和网络服务提供者之间的利益互动与平衡。如此,方能在保证网络健康发展的同时,切实保障权利人和网络用户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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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网络
私人生活安宁权
公共利益
言论自由
权
自动化算法决策
容忍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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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公共场所的私人生活安宁权保护研究
2
作者
刘梦月
《商情》
2021年第36期152-154,共3页
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了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权的法律地位,但公共场所的私人生活安宁权保护问题却游离于法律之外。“合理隐私期待”理论和相关司法裁判都肯定了自然人在公众场所的私人生活安宁权,同时对该权利的保护是有界限的,只...
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了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权的法律地位,但公共场所的私人生活安宁权保护问题却游离于法律之外。“合理隐私期待”理论和相关司法裁判都肯定了自然人在公众场所的私人生活安宁权,同时对该权利的保护是有界限的,只有超出了一个合理理性人的忍受义务程度才可能构成对生活安宁的侵犯。如果法律对侵犯私人生活安宁权的惩罚力度不足,难免会导致保护人格权的法律规定形同虚设,因此引入惩罚性赔偿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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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公共场所
私人生活安宁权
容忍义务
精神损害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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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列车冠名公益广播的侵权法规制
被引量:
2
3
作者
杨显滨
郭红伟
《江西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9期174-185,共12页
随着我国铁路事业的迅猛发展,列车冠名公益广播日益普及,在为广大旅客提供出行便利的同时,因其夹杂企业信息,侵害旅客私人生活安宁权开始引起学界的关注。在证成列车冠名公益广播具有双重法律属性,旅客负有有限容忍义务的基础上,将自然...
随着我国铁路事业的迅猛发展,列车冠名公益广播日益普及,在为广大旅客提供出行便利的同时,因其夹杂企业信息,侵害旅客私人生活安宁权开始引起学界的关注。在证成列车冠名公益广播具有双重法律属性,旅客负有有限容忍义务的基础上,将自然人在公共场所内的私人生活安宁权纳入隐私权范畴,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践行惩罚性赔偿制度,切实保护旅客的私人生活安宁权,为旅客提供一个安静舒适的乘车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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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列车冠名公益广播
私人生活安宁权
隐私
权
过错推定
惩罚性赔偿
原文传递
跟踪纠缠行为的刑法规制:释义、根据与进路
被引量:
2
4
作者
赵雪浛
焦宝乾
《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2期108-117,共10页
跟踪纠缠行为是加害人故意反复且持续对被害人实施的、足以使被害人陷入恐惧且严重影响其日常生活的跟踪、骚扰和纠缠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跟踪纠缠行为虽然并未侵害被害人的生命权和健康权,但其本质上是一种造成被害人心理恐慌的危害行...
跟踪纠缠行为是加害人故意反复且持续对被害人实施的、足以使被害人陷入恐惧且严重影响其日常生活的跟踪、骚扰和纠缠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跟踪纠缠行为虽然并未侵害被害人的生命权和健康权,但其本质上是一种造成被害人心理恐慌的危害行为,并且有发展为暴力犯罪的潜在危险。尽管美国、德国和日本等发达国家已立法将跟踪纠缠行为犯罪化,但相关法律规范在内涵界定方面存在一定的局限性。长久以来,由于跟踪纠缠行为的危害性被过于低估,我国尚未针对该行为进行刑事立法,现行非刑事法律规范的相关条款也难以有效惩治该行为,致使加害人时常游走在法律的边缘地带。为了有效规制跟踪纠缠行为,保护被害人的私人生活安宁权,可以借鉴域外有益经验并结合我国刑法学理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增设跟踪纠缠罪。在罪状建构上,建议对跟踪纠缠行为的客观表现形式进行类型化梳理,设置适用跟踪纠缠罪的行政处罚前置程序;在刑罚配置上,建议选择以自由刑为中心并辅以罚金刑的刑罚方法,规定与跟踪纠缠行为的危害程度和加害人再犯的可能性相适应的量刑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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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跟踪纠缠行为
刑法规制
法益保护原则
私人生活安宁权
暴力犯罪
潜在危险
原文传递
题名
论网络私人生活安宁权及其保护限度
被引量:
7
1
作者
郭红伟
机构
南京大学法学院
南京大学住宅政策与不动产法研究中心
出处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6期82-95,共14页
文摘
《民法典》颁布后,其第1032条第2款隐私条款加入了私人生活安宁的表述,引起了学界的热议各方争论的焦点是私人生活安宁是一项权利还是一种利益。私人生活安宁权通常受到公共利益、言论自由权、自动化算法决策、容忍义务等的限制,存在保护限度难题,其中网络私人生活安宁权的限度问题尤为突出。应界定网络私人生活安宁权为特殊的隐私权,设置公共利益限制网络私人生活安宁权的基本原则,构建网络私人生活安宁权妨害认定标准,建立以算法透明为中心的网络服务提供者问责体系,划定权利人容忍义务与网络服务提供者注意义务的边界,实现权利人、网络用户和网络服务提供者之间的利益互动与平衡。如此,方能在保证网络健康发展的同时,切实保障权利人和网络用户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
网络
私人生活安宁权
公共利益
言论自由
权
自动化算法决策
容忍义务
分类号
D923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D922.16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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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公共场所的私人生活安宁权保护研究
2
作者
刘梦月
机构
上海大学法学院
出处
《商情》
2021年第36期152-154,共3页
文摘
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了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权的法律地位,但公共场所的私人生活安宁权保护问题却游离于法律之外。“合理隐私期待”理论和相关司法裁判都肯定了自然人在公众场所的私人生活安宁权,同时对该权利的保护是有界限的,只有超出了一个合理理性人的忍受义务程度才可能构成对生活安宁的侵犯。如果法律对侵犯私人生活安宁权的惩罚力度不足,难免会导致保护人格权的法律规定形同虚设,因此引入惩罚性赔偿是必要的。
关键词
公共场所
私人生活安宁权
容忍义务
精神损害救济
分类号
F [经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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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列车冠名公益广播的侵权法规制
被引量:
2
3
作者
杨显滨
郭红伟
机构
上海大学法学院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土地法治研究中心
南京大学法学院
出处
《江西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9期174-185,共12页
基金
上海市社会科学规划一般项目“‘冰上丝绸之路’沿线海峡治理的国际法问题研究”(2019BFX001)。
文摘
随着我国铁路事业的迅猛发展,列车冠名公益广播日益普及,在为广大旅客提供出行便利的同时,因其夹杂企业信息,侵害旅客私人生活安宁权开始引起学界的关注。在证成列车冠名公益广播具有双重法律属性,旅客负有有限容忍义务的基础上,将自然人在公共场所内的私人生活安宁权纳入隐私权范畴,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践行惩罚性赔偿制度,切实保护旅客的私人生活安宁权,为旅客提供一个安静舒适的乘车环境。
关键词
列车冠名公益广播
私人生活安宁权
隐私
权
过错推定
惩罚性赔偿
分类号
D923.7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原文传递
题名
跟踪纠缠行为的刑法规制:释义、根据与进路
被引量:
2
4
作者
赵雪浛
焦宝乾
机构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出处
《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2期108-117,共10页
基金
国家“2011计划”浙江大学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研究成果。
文摘
跟踪纠缠行为是加害人故意反复且持续对被害人实施的、足以使被害人陷入恐惧且严重影响其日常生活的跟踪、骚扰和纠缠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跟踪纠缠行为虽然并未侵害被害人的生命权和健康权,但其本质上是一种造成被害人心理恐慌的危害行为,并且有发展为暴力犯罪的潜在危险。尽管美国、德国和日本等发达国家已立法将跟踪纠缠行为犯罪化,但相关法律规范在内涵界定方面存在一定的局限性。长久以来,由于跟踪纠缠行为的危害性被过于低估,我国尚未针对该行为进行刑事立法,现行非刑事法律规范的相关条款也难以有效惩治该行为,致使加害人时常游走在法律的边缘地带。为了有效规制跟踪纠缠行为,保护被害人的私人生活安宁权,可以借鉴域外有益经验并结合我国刑法学理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增设跟踪纠缠罪。在罪状建构上,建议对跟踪纠缠行为的客观表现形式进行类型化梳理,设置适用跟踪纠缠罪的行政处罚前置程序;在刑罚配置上,建议选择以自由刑为中心并辅以罚金刑的刑罚方法,规定与跟踪纠缠行为的危害程度和加害人再犯的可能性相适应的量刑幅度。
关键词
跟踪纠缠行为
刑法规制
法益保护原则
私人生活安宁权
暴力犯罪
潜在危险
Keywords
stalking
criminal regulation
principle of legal interest protection
right to peace in private life
violent crimes
potential risk
分类号
D924.3 [政治法律—刑法学]
原文传递
题名
作者
出处
发文年
被引量
操作
1
论网络私人生活安宁权及其保护限度
郭红伟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2
7
下载PDF
职称材料
2
公共场所的私人生活安宁权保护研究
刘梦月
《商情》
2021
0
下载PDF
职称材料
3
列车冠名公益广播的侵权法规制
杨显滨
郭红伟
《江西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0
2
原文传递
4
跟踪纠缠行为的刑法规制:释义、根据与进路
赵雪浛
焦宝乾
《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2
2
原文传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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