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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汉、孙吴私奴婢户籍问题再议——以简牍资料为中心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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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连先用 《古代文明(中英文)》 CSSCI 2023年第3期95-101,M0006,共8页
简牍资料显示,在秦汉、孙吴时期,官府所统计的各户以至全国的总人数均包括私奴婢在内。这一方面是由于私奴婢从一开始便具有人的身份,另一方面则是由于他们还需要承担一定的国家赋役。从秦汉到隋唐,私奴婢的社会地位虽有起伏,但其身份... 简牍资料显示,在秦汉、孙吴时期,官府所统计的各户以至全国的总人数均包括私奴婢在内。这一方面是由于私奴婢从一开始便具有人的身份,另一方面则是由于他们还需要承担一定的国家赋役。从秦汉到隋唐,私奴婢的社会地位虽有起伏,但其身份并不存在从非人到人的转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私奴婢 户籍 秦简 吴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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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牍所见秦汉“户人”“家长”新释——兼论秦汉国家权力对基层家庭的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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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桐 《中华文化论坛》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期62-73,共12页
简牍所见秦汉“户人”是国家授予田宅、爵位的法律主体,也是户下私奴婢的所有者,官方可通过“户人”管理基层家庭。简牍诏令所见“家长”并非传统的“尊长”,而是一种狭义的法定身份。“家长”需要承担向官方申报、审查相关租税的义务,... 简牍所见秦汉“户人”是国家授予田宅、爵位的法律主体,也是户下私奴婢的所有者,官方可通过“户人”管理基层家庭。简牍诏令所见“家长”并非传统的“尊长”,而是一种狭义的法定身份。“家长”需要承担向官方申报、审查相关租税的义务,并承担连带责任。“户人”与“家长”均是国家治理基层家庭过程中,利用行政手段赋予家户管理者的法定称谓。无论是刚性的“分异令”政策,还是柔性的“名田宅”制,都共同促使基层社会形成小家庭模式,也使得“家长”与“户人”趋于统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户人 家长 基层治理 私奴婢 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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