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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人民币私权论 被引量: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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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建星 《东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2期81-94,共14页
数字人民币发行与流通的技术框架,可以归纳为"一币、二元、三中心"。依据货币的价值储藏、交易媒介功能,数字人民币具有私权属性。根据技术可控性与物理的独立性,数字人民币可以作为物之客体。用户可以通过直接占有,实现对数... 数字人民币发行与流通的技术框架,可以归纳为"一币、二元、三中心"。依据货币的价值储藏、交易媒介功能,数字人民币具有私权属性。根据技术可控性与物理的独立性,数字人民币可以作为物之客体。用户可以通过直接占有,实现对数字人民币的绝对性支配。数字人民币可纳入物权的调整范围,并可据此架构其私权体系。存放在数字钱包中的数字人民币,应归属于用户。在用户间判定权利归属,还需要超越"占有即所有"规则,实质性审查当事人间的法律关系。借助公开密钥或密码之实际控制,可以作为占有的依据,减轻权利归属的举证成本。作为权利人的用户享有物上请求权。数字人民币遵循一般动产的权利变动规则,包括应采取现实交付与观念交付的意定取得公示方式,也会因混合、抛弃等事由而消灭。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字人民币 数字钱包 区块链 善意取得 占有即所有 私权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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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私权诉讼的程序构造与法理基础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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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吴俊 《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 2024年第1期136-148,共13页
我国实证法上的公益诉讼仅仅指《民事诉讼法》第58条和《行政诉讼法》第25条以及单行法规定的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公民个人不享有公益诉讼的诉权。实质意义上的公益诉讼泛指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诉讼,包括追求公共利益... 我国实证法上的公益诉讼仅仅指《民事诉讼法》第58条和《行政诉讼法》第25条以及单行法规定的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公民个人不享有公益诉讼的诉权。实质意义上的公益诉讼泛指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诉讼,包括追求公共利益保护的私权诉讼。公益性私权诉讼存在机构原告型和个人原告型两种类型,通过对案件事由、诉讼请求、被告身份、处理方式进行设计和选择,追求涉诉问题的全面性解决。公益性私权诉讼的波及效及其对所诉纠纷所涉制度规则的影响,使得公益性私权诉讼具有了超越个案的溢出效应。公益性私权诉讼综合了纯粹私权诉讼的法理和法定公益诉讼的法理,法院也存在基于司法能动主义而放宽诉讼实施权限制以及策应原告公益保护目标的情况。在立法上向公民个人开放公益诉讼诉权仍然应该慎重,但解释论上法院可以适当放宽具有公益性的私权诉讼的诉讼请求的范围,以此缓和法定公益诉讼因范围限制和诉权主体限定所导致的迟滞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共利益 诉讼 诉讼请求 程序构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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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私权视角论我国《商标法》的结构与重构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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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金海军 《知识产权》 北大核心 2024年第3期3-20,共18页
我国《商标法》四十余年的发展进程,既反映了从商标管理向商标权保护的转向,也是商标法向民法回归的过程。面对我国商标领域存在的诸多问题,《商标法》的修改不仅需要就具体的条文加以改进,更有必要进行结构性改革。新一轮的《商标法》... 我国《商标法》四十余年的发展进程,既反映了从商标管理向商标权保护的转向,也是商标法向民法回归的过程。面对我国商标领域存在的诸多问题,《商标法》的修改不仅需要就具体的条文加以改进,更有必要进行结构性改革。新一轮的《商标法》修订应当遵循《民法典》所确立的保护知识产权的原则和精神,突出商标法的私权保护目标。通过梳理我国商标制度的历史演变,可以发现我国《商标法》虽经多次修改,但由于实行以商标管理为优先的宗旨,故其仍然具有明显的公法色彩,整体呈现为程序性公法规范较强而私法规范薄弱的特点。选择法国、德国、日本、英国和美国的商标法文本进行比较研究,详细分析它们的条文安排与结构特征,可从中归纳出不同的模式,根据“私法为体、公法为用”的原则,参酌国外立法模式,探讨我国《商标法》进行结构调整的可能方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商标法 商标管理 商标 公法 法律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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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危机下行政应急权适用问题研究--以公权与私权冲突为视角
4
作者 张竞一 《牡丹江大学学报》 2024年第3期28-36,共9页
当今社会,行政应急权作为行政主体应对突发事件而适用的一项重要权力,能有效促使社会公共秩序由危机状态向常规状态转变。然而,行政应急权作为危机状态下公共权力的一种暂时性扩张,必然会造成个人权利的相对克减,引发公权与私权的冲突,... 当今社会,行政应急权作为行政主体应对突发事件而适用的一项重要权力,能有效促使社会公共秩序由危机状态向常规状态转变。然而,行政应急权作为危机状态下公共权力的一种暂时性扩张,必然会造成个人权利的相对克减,引发公权与私权的冲突,这是行政应急权的适用困境。在现存法律规范下,合理适用行政应急权不仅要以法律规则的明确规定为依据,还应在权力运行的全过程贯彻法律原则的基本精神,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寻求公权与私权的平衡,使行政应急权在法治的道路上运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共危机 行政应急 力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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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算法自动化决策的私权构建与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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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孙跃元 许建峰 《中州学刊》 北大核心 2024年第2期70-78,共9页
商业算法自动化决策的私权建构是算法私人治理中的关键一环,个体赋权的核心在于保护“人”在技术威胁中的主体地位。算法权利能够保护决策相对人的正当利益,捍卫人的独立性与自治,其为概念标准之满足;具体的算法权利或被明文规定于法规... 商业算法自动化决策的私权建构是算法私人治理中的关键一环,个体赋权的核心在于保护“人”在技术威胁中的主体地位。算法权利能够保护决策相对人的正当利益,捍卫人的独立性与自治,其为概念标准之满足;具体的算法权利或被明文规定于法规中,或可用权利推定的方法从基础权利中派生出,并具有实现可能性,其为实证标准之满足。用“权利束”作为分析权利的实用主义方法,算法权利可被视为决策相对人享有的一系列旨在增强个体抵御算法风险能力的权利类型,具有开放特征和规范弹性。然而,权利理论若向实践转化,需借助算法“权利束”中各个权利的制度化实现,从算法知情权、算法解释权和算法决策拒绝权出发,构建权利实现路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算法自动化决策 利证成 算法利束 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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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闲置土地司法查封视角审视土地善治的公权与私权协调
6
作者 王健 朱道林 《中国土地》 2024年第9期30-32,共3页
核心提示本文认为,闲置土地的有效处置,面临公权力行使与私权利保障的双重作用。从土地善治的目标取向看,对闲置土地进行司法查封并推动合理处理,既是提升土地效率的过程,也是实现土地资源全民受益的公平选择。司法查封是利用公权力进... 核心提示本文认为,闲置土地的有效处置,面临公权力行使与私权利保障的双重作用。从土地善治的目标取向看,对闲置土地进行司法查封并推动合理处理,既是提升土地效率的过程,也是实现土地资源全民受益的公平选择。司法查封是利用公权力进行强制处置的法律手段,在协调土地公权与私权平衡的过程中,需要考虑土地的基本属性和遵循土地善治的价值选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善治 闲置土地 查封 目标取向 基本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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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数据准占有制度的私权构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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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魏琳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论丛》 2024年第1期101-108,共8页
我国应当建立数据准占有制度以完善数据保护。准占有制度以无形财产权作为适用对象,数据财产权的提出为准占有制度在数据领域的扩张适用提供了可行基础。数据准占有的提出,将生成权利推定及善意取得两大法律效力。权利推定制度,能够直... 我国应当建立数据准占有制度以完善数据保护。准占有制度以无形财产权作为适用对象,数据财产权的提出为准占有制度在数据领域的扩张适用提供了可行基础。数据准占有的提出,将生成权利推定及善意取得两大法律效力。权利推定制度,能够直接根据数据占有人的占有外观推定其具有数据产权,从而简洁交易程序,提高交易效率。善意取得制度,旨在解决善意第三人与无权占有人之间的数据产权变动纠纷,其在权利推定的基础上不轻易否定交易的效力,促使数据在更大范围内实现再利用。为避免准占有适用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利益失衡问题,占有人除享有自力防御和自力取回的积极利益外,还应当承担制度的绝对性适用所带来的消极利益,并在占有之诉中承担更多的举证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据构造 数据准占有 数据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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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商标法》的私权中心主义——《商标法》公法秩序与私权保护之定位 被引量: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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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孔祥俊 《政法论丛》 北大核心 2023年第3期41-54,共14页
商标法是调整商标权取得、变更、消灭和保护的法律。我国《商标法》经历了由管理法到权利法的转变,权利法渐趋主导。商标权毕竟是经行政程序产生和变化的权利,具有财产性和公共政策性的二重性。商标权运行中公权与私权相互交织,公权运... 商标法是调整商标权取得、变更、消灭和保护的法律。我国《商标法》经历了由管理法到权利法的转变,权利法渐趋主导。商标权毕竟是经行政程序产生和变化的权利,具有财产性和公共政策性的二重性。商标权运行中公权与私权相互交织,公权运行与私权保护的恰当定位应当首先遵从公权与私权的体系划分,并强化尊重和保护私权的理念,尊重商标选择的多元性和必要的商业表达自由,遵从私法秩序与加强信赖保护,兼顾权利保护与维护秩序的利益平衡,以及尊重意思自治与适当限制私权行使。《商标法》应当坚持以商标权的制度构建为中心,纳入品牌建设的政策性内容务必慎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商标法 管理法 利法 法中心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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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治建设的三个维度 被引量:1
9
作者 管育鹰 《知识产权》 北大核心 2024年第2期3-20,共18页
私权保护、国家治理和国际协调是知识产权法治建设中的三个维度。知识产权的本质是人们依法就智力活动成果享有的私权,其客体是通过知识创新或经营劳动产生的特定信息,制度运行中出现的抢占信息资源并将其包装成知识产权客体牟利的乱象... 私权保护、国家治理和国际协调是知识产权法治建设中的三个维度。知识产权的本质是人们依法就智力活动成果享有的私权,其客体是通过知识创新或经营劳动产生的特定信息,制度运行中出现的抢占信息资源并将其包装成知识产权客体牟利的乱象应予以纠正。基于信息的无形性,知识产权保护通常需要首先确定客体范围边界,然后对权利人予以及时充分的救济,因此需要行政和司法机关提供专业、便捷的确权及公正、高效的保护。这一建立在“以公开换保护”基础上的公权力介入特色,使得知识产权制度成为国家治理工具。知识产权保护还与国际贸易紧密相关,这一领域存在诸多国际条约。法治建设不能脱离本土实践,应基于地域性原则,结合经济学、社会学等原理,寻求国内国际法治协调发展的共赢之道。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知识产 法治 治理工具 国际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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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正当性与实现机制
10
作者 孙颖 《中国市场监管研究》 2024年第3期21-23,共3页
消费者权利并非纯粹的私权,它具有人权属性,属于社会性权利,不仅与某个社会个体相关,而且关系全社会公共利益;不仅对应经营者义务,还对应国家和政府责任。国家与公民的逻辑关系决定了国家负有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基本义务和责任。可以说,... 消费者权利并非纯粹的私权,它具有人权属性,属于社会性权利,不仅与某个社会个体相关,而且关系全社会公共利益;不仅对应经营者义务,还对应国家和政府责任。国家与公民的逻辑关系决定了国家负有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基本义务和责任。可以说,国家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最重要主体,在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中居于领导地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消费者 经营者义务 社会公共利益 逻辑关系 保护消费者 属性 实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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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社会治理中公权与私权的合作机制研究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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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白天成 《江南论坛》 2023年第9期74-78,共5页
从权力(利)视角对基层社会治理进行分析能够更为透彻地展现其实质,经济发展造成社会多元主体利益分化,各主体之间的利益博弈使得基层社会治理出现了公权与私权分离困境。公权与私权的分离制约着基层社会协同治理,而公权与私权之间的合... 从权力(利)视角对基层社会治理进行分析能够更为透彻地展现其实质,经济发展造成社会多元主体利益分化,各主体之间的利益博弈使得基层社会治理出现了公权与私权分离困境。公权与私权的分离制约着基层社会协同治理,而公权与私权之间的合作也就成为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的重要途径。公权与私权具有本质上的一致性,同时基层社会运行规则也为二者合作奠定了重要的逻辑基础。基于此,政府应转变权力观念,构建技术驱动的合作平台,同时积极建设法治规则,真正以公权与私权合作促进社会治理多元协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合作 社会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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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视域下公安执法中的私权保护
12
作者 刘欢 张毅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23年第1期6-10,共5页
公安执法是公权力的体现,具有强制性特征,公安执法又常常涉及公民私权,这使得两者在一定程度上不可避免地出现冲突。由于传统法律文化的影响、社会私权意识的缺失、现行公安管理体制的制约、执法中私权保护的法律依据不完备、不重视公... 公安执法是公权力的体现,具有强制性特征,公安执法又常常涉及公民私权,这使得两者在一定程度上不可避免地出现冲突。由于传统法律文化的影响、社会私权意识的缺失、现行公安管理体制的制约、执法中私权保护的法律依据不完备、不重视公安执法的程序性、个别民警的执法能力不足等原因,公安执法领域还存在一些侵害私权的现象。应完善立法,健全管理体制,明确公安执法权运行规则,提高民警的执法素质并加强对公安执法过程的监督,以实现公安执法过程中的私权保护。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理学 公安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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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与私权:博物馆衍生品的著作权保护边界
13
作者 弓晨 《传播与版权》 2023年第14期117-120,共4页
近年来,我国各地博物馆基于自身馆藏资源,尝试与其他行业进行跨界合作,形成了种类繁多的博物馆衍生品。当前,博物馆衍生品著作权保护边界存在著作权权利主体归属不明确、权利边界不清晰等问题。对博物馆衍生品著作权保护,我们应坚持利... 近年来,我国各地博物馆基于自身馆藏资源,尝试与其他行业进行跨界合作,形成了种类繁多的博物馆衍生品。当前,博物馆衍生品著作权保护边界存在著作权权利主体归属不明确、权利边界不清晰等问题。对博物馆衍生品著作权保护,我们应坚持利益平衡原则,科学划定权利边界,准确界定藏品与衍生品的公益与私权保护边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益 博物馆 衍生品 利益平衡 利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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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法治之维——以公权私权平衡的制度构造为切入
14
作者 谷耿耿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23年第3期8-14,共7页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蕴藏着深刻的公权与私权平衡并重的治理思想,展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鲜明的中国治理特征。公权私权关系构成了法治维度下用以审视国家治理活动的基本视角,它作为国...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蕴藏着深刻的公权与私权平衡并重的治理思想,展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鲜明的中国治理特征。公权私权关系构成了法治维度下用以审视国家治理活动的基本视角,它作为国家治理的重要主题,厘定由传统至现代古今国家治理历史演进的主线,进而奠定了当代国家治理新的价值立场。对公权私权内涵关系的把握、相应制度构成及实施标准的明晰,是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难点之所在。公权私权结构设计上的轻重失衡,公权私权此消彼长的治乱失序,以及公权私权此彼进退的无据变动,皆会损害国家治理的稳定性和长效性。公权私权制度构造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它涵盖了公权私权平衡理念的确立、公权私权制度规范的完善以及公权私权实践机制的改进,是理念、规范、实践一体协同推进的制度化变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家治理现代化 法治 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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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排放权的私权定性与交易立法思路
15
作者 许卓镕 《低碳世界》 2023年第9期181-183,共3页
碳排放权交易是应对气候变化的市场机制,碳排放权是该机制运行的基础概念。但碳排放权法律属性不明,在交易运行中既存在公权属性,又具有私权色彩。在碳排放权交易立法和《民法典》生态化的背景下,应当明确碳排放权是一种权利,并且是可... 碳排放权交易是应对气候变化的市场机制,碳排放权是该机制运行的基础概念。但碳排放权法律属性不明,在交易运行中既存在公权属性,又具有私权色彩。在碳排放权交易立法和《民法典》生态化的背景下,应当明确碳排放权是一种权利,并且是可量性物权;在绿色原则的指引下具有用益物权的特性。由此,在碳排放权交易立法中应当明确其用益物权属性,并围绕权利性质构造法律保障机制;以权力运行的各项基本制度完善为核心展开立法思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碳排放交易 定性 立法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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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时代公权力执行与患者个人信息保护
16
作者 于沈悦 王霞 《医学与哲学》 北大核心 2024年第5期58-62,68,共6页
自医疗产业进入了信息智能化发展阶段,若延续对隐私权的严苛保护理念,以私权执行机制为核心,并将其应用于患者个人信息的保护中,在功能与效果上显然欠佳。故建议正视患者个人信息的双重属性,重新确定患者个人信息保护的价值目标——风... 自医疗产业进入了信息智能化发展阶段,若延续对隐私权的严苛保护理念,以私权执行机制为核心,并将其应用于患者个人信息的保护中,在功能与效果上显然欠佳。故建议正视患者个人信息的双重属性,重新确定患者个人信息保护的价值目标——风险防范与损害救济,形成以国家公权力为主导的公共监管与法律执行机制,并辅之以民事实体权益遭到损害时激活民事诉讼救济功能,由此形成防范各类患者个人信息处理风险、覆盖信息处理全过程、公法和私法协同合作的大数据时代患者个人信息保护机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患者个人信息保护 大数据 风险防范 力执行机制 执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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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侵权适用惩罚性赔偿的制度优化
17
作者 崔德润 《环境保护前沿》 2024年第4期815-820,共6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生态环境侵权纠纷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二条做了补充和完善。但在我国审慎适用惩罚性赔偿的大环境下,私益侵权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案件更为稀少,主要体现为发案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生态环境侵权纠纷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二条做了补充和完善。但在我国审慎适用惩罚性赔偿的大环境下,私益侵权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案件更为稀少,主要体现为发案难、证明要件难度大、对侵权人主观过错要求高等问题。主要原因是忽视针对危害行为的惩罚性赔偿、忽视针对重大过失引起的侵权行为的惩罚性赔偿、要件与行政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高度类似以及将环境侵权行为的违法性作为的前置条件。解决的方式是对恶意侵权行为同样适用惩罚性赔偿,对重大过失引起的环境侵权适用惩罚性赔偿,对环境侵权私益诉讼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构成要件和证明标准进行调整,对未违反法律规定、但恶意的环境侵权人适用惩罚性赔偿。The Interpretation of the Supreme People’s Court on the Application of Punitive Damages in the Trial of Ecological and Environmental Infringement Disputes supplements and improves Article 1232 of the Civil Code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However, under the environment of prudent application of punitive damages in China, cases of private interest infringement applying punitive damages are rare, which is mainly reflected in the difficulty of filing a case, the difficulty of proving the requirements, and the high requirement of the subjective fault of the infringer. The main reasons are ignoring the punitive damages for the harmful acts, ignoring the punitive damages for the torts caused by gross negligence, the elements are highly similar to the constituent elements of administrative criminal responsibility, and taking the illegality of environmental torts as the precondition. The solution is to apply punitive damages to malicious infringements, apply punitive damages to environmental infringements caused by gross negligence, adjust the components and standards of proof of punitive damages to environmental tort private interest lawsuits, and apply punitive damages to environmental infringers who have not violated legal provisions but acted in bad faith.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态环境侵 惩罚性赔偿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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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私权性及其体现——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缺陷为视角 被引量:13
18
作者 高轩 伍玉娣 《河北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5期152-155,共4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自2011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标志着中国已形成统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但由于一直坚守文化生态环境的工具价值这一理念,使得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忽略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私权性,缺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自2011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标志着中国已形成统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但由于一直坚守文化生态环境的工具价值这一理念,使得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忽略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私权性,缺失原生境人及相关权利人的保护制度。本文根据非物质文化遗产私权性的源流分析,揭示非物质文化遗产私权性的本质属性及其具体体现,进而提出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具体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非物质文化遗产 主体 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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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物上的权利(力)构成——公法与私法的双重视点 被引量: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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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解君 赖超超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4期49-58,共10页
公物是指由政府提供的直接用于公用目的之物,包括公务用公物和公众用公物。公物上的权利(力)关系纵横交错,既包括公法性质上的公物管理权和使用权及其下属权能,也包括私法性质上的物权及其下属权能。两类不同性质的各种权利(力)相互区分... 公物是指由政府提供的直接用于公用目的之物,包括公务用公物和公众用公物。公物上的权利(力)关系纵横交错,既包括公法性质上的公物管理权和使用权及其下属权能,也包括私法性质上的物权及其下属权能。两类不同性质的各种权利(力)相互区分,相互交融和作用,共同组成了公物上的权利(力)约束。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物 利(力)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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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环境行政代履行制度入《环境保护法》——以环境私权对环境公权的制衡为视角 被引量: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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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竺效 丁霖 《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3期94-102,共9页
面对当前环境行政执法不力的现实尴尬,在强化环境行政执行权的同时,应考虑引入公众参与和私权因素,以环境私权制衡环境公权。环境行政代履行制度是一种能够有效解决环境恢复或生态修复等行政义务执行困境的间接行政强制方式,它是私权在... 面对当前环境行政执法不力的现实尴尬,在强化环境行政执行权的同时,应考虑引入公众参与和私权因素,以环境私权制衡环境公权。环境行政代履行制度是一种能够有效解决环境恢复或生态修复等行政义务执行困境的间接行政强制方式,它是私权在公权中发挥作用、公众参与环境行政执行的体现。从大陆法系各国(地区)行政执行制度的发展和行政代履行制度现有规定来比较分析,行政执行权都经历了从强化到限制的过程,代履行制度的完善需要私权与公权相互制衡。我国应以《环境保护法》修改为契机,完善环境领域的代履行制度,应统一明确规定代履行的主体、程序与费用保障,通过代履行基金的私法债权求偿与公法债权征收两种方式的结合来保障义务人对代履行费用的切实承担,以保障污染者负担原则的贯彻落实。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环境行政代履行 基金 环境公 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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