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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私法公法化问题研究
被引量: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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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田喜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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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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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11期82-92,共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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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私法公法化研究"(项目编号:42306009)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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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私法公法化是传统的公、私二元法律分类由近代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变过程中出现的一种新趋势,是公、私法之间相互冲突、相互融合的必然产物。私法公法化的产生有其深层的价值观、经济和政治制度上的原因,反映在具体的法律制度领域则体现了财产所有权保护从绝对到相对,契约制度从强调自由到追求正义,责任归责从主观到客观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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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私权自治
契约自由
国家干预
私法公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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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12.29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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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保险合同格式条款内容控制的功能目的与法律适用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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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贺栩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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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华东政法大学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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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兰州学刊》
CSSCI
2013年第12期177-181,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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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上海市教委第五期重点学科"民法与知识产权"(项目编号:J51104)
上海市法学会2013年一般课题研究成果
+4 种基金
华东政法大学校级课题(项目编号:12hvk015)
201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编号:13YJC820032)
上海市浦江人才(项目编号:13PJC043)
上海市教委创新项目一般项目(项目编号:14YS078)
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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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新的保险产品往往体现为格式条款的集合,由保险人为多次使用而单方事先拟定,在订立合同人,被保险人往往仅就核心给付条款拥有填空权利,对于其他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安排,不存在磋商余地。然而,无论存在如何强烈理由要求公权力介入进行内容控制,契约自由原则仍为私法理论尊崇之基本原则。相较于运用民法中公序良俗、诚实信用等概括条款对法律行为的效力进行普遍的、最低限度的正义性审查,以纳入控制、特殊解释原则和内容控制作为最基本框架的格式条款效力审查制度,构成对私法自治的体系化干预,对其介入事项及程度的安排更应尽量节制,按照制度功能目的,设定严格的内容控制界限和层次清晰的法律适用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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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保险格式条款
内容审查
不合理之不利益
私法自治的体系化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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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F840
[经济管理—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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