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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绿色原则视域下环境侵权私益与公益救济的协调 被引量: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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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世进 杨静佳 《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2021年第3期42-52,109,110,共13页
绿色原则的确立为环境侵权私益救济和公益救济的协调架起了桥梁,《民法典》在规定绿色原则的基础上,对环境侵权的私益救济和公益救济作出了规定,两者均不要求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救济的目的都是为了使受损的环境公益或私益恢复到圆满状... 绿色原则的确立为环境侵权私益救济和公益救济的协调架起了桥梁,《民法典》在规定绿色原则的基础上,对环境侵权的私益救济和公益救济作出了规定,两者均不要求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救济的目的都是为了使受损的环境公益或私益恢复到圆满状态,救济的赔偿范围都不包括预期利益损失。但两者除了适用《民法典》的法条依据不同,在环境侵权中实质性侵权和拟制性侵权的主观归责、修复生态责任与恢复原状在救济利益上的优势以及在损害赔偿客观违法性的证明等方面,都存在差异。协调环境侵权中的私益救济和公益救济,应在法律适用中处理好几个问题:一是拟制型环境污染公益救济应适用过错责任,二是惩罚性赔偿可适用环境侵权公益救济,三是恢复原状的履行顺位优于修复生态责任,四是环境侵权公益救济中认定的事实可适用于私益救济。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 绿色原则 环境侵权 生态损害赔偿 环境公益救济 环境私益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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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私益损害救济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研究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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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叶昌富 吴锋 《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年第4期24-31,共8页
我国现行环境私益损害救济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惩罚性赔偿制度的缺失。加大惩罚、震慑环境侵权主体的力度,能更加有效遏制和预防环境侵权行为的发生;更好地弥补环境受害当事人的损害,鼓励受害者积极维护权益;更加有利于实现环境保护。... 我国现行环境私益损害救济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惩罚性赔偿制度的缺失。加大惩罚、震慑环境侵权主体的力度,能更加有效遏制和预防环境侵权行为的发生;更好地弥补环境受害当事人的损害,鼓励受害者积极维护权益;更加有利于实现环境保护。本文主张环境私益损害救济应当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并从环境私益损害救济应当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必要性、惩罚性赔偿请求权的主体、惩罚性赔偿请求权成立的主观要件、惩罚性赔偿的赔偿范围及赔偿额度限制等方面进行论述和设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环境侵权 私益损害救济 惩罚性赔偿制度 惩罚性赔偿请求权 惩罚性赔偿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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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公益诉讼:生成机理、适用困境与路径优化——基于203份裁判文书的实证分析 被引量: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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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奇伟 聂琳峰 《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2022年第3期54-63,共10页
现行“双轮治理”模式在面对日趋复杂的个人信息侵权时存在明显的规制错位,主要表现为:“私益救济”客观不能和效果欠佳致使救济乏力,“公法保护”疲态尽显致使保护不力,二者适用场景割裂衍生出制度空白,“公益诉讼”由此介入个人信息... 现行“双轮治理”模式在面对日趋复杂的个人信息侵权时存在明显的规制错位,主要表现为:“私益救济”客观不能和效果欠佳致使救济乏力,“公法保护”疲态尽显致使保护不力,二者适用场景割裂衍生出制度空白,“公益诉讼”由此介入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司法实践中个人信息公益诉讼呈现稳步上升、类型集中和责任多样等特点,同时也具备一定的非规范性,如规则适用缺位、程序适用混乱和结果适用矛盾。为提升公益诉讼实效,需优化制度设计,克服适用障碍:在功能定位上,确立执法权力的优先地位和公益诉讼的补充地位,确定公益保护顺位“行政执法→行政公益诉讼→民事公益诉讼”;在主体定位上,根据不同诉讼类型对参与主体开展差异化设计,努力扩大主体范围,拓宽参与渠道;在责任定位上,突出公益责任的威慑功能,通过内部化负外部成本提高违法成本,维护公共利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个人信息 行政公益诉讼 民事公益诉讼 私益救济 公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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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行政公益诉讼第三人的正当性、类型与规则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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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谭达宗 《湘江法律评论》 2023年第1期275-289,共15页
在行政公益诉讼实践中已然涌现第三人参加诉讼的丰富案例。在立法尚处于模糊状态的情况下,有必要对行政公益诉讼是否应当引入第三人,第三人有哪些类型,具体规则如何设计这三个核心问题进行探究。本文所作努力包括:首先,针对实践中反对... 在行政公益诉讼实践中已然涌现第三人参加诉讼的丰富案例。在立法尚处于模糊状态的情况下,有必要对行政公益诉讼是否应当引入第三人,第三人有哪些类型,具体规则如何设计这三个核心问题进行探究。本文所作努力包括:首先,针对实践中反对行政公益诉讼引入第三人的主要观点进行了逐一回应,以证成引入第三人的正当性;其次,在梳理行政相对人、共同被告转化型、实际行使行政权的主体、协力参与机关、被告以外的权限争议机关等第三人实践类型的基础上,建构出行政公益诉讼中私益救济功能第三人与公益维护功能第三人并存的二元结构;最后,在二元结构的指导下,对是必要参加还是普通参加、是举证权利还是举证责任、如何配置上诉权与再审申请权等具体规则进行了设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第三人 私益救济功能第三人 公益维护功能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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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检察案件复查制度的困境与重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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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许志鹏 《东南司法评论》 2015年第1期17-23,共7页
以当事人私益救济主义为理论基础建构的民事检察案件复查制度,导致大量复查案件及巨大的矛盾息访压力向上级检察机关特别是省级检察机关集中,冲击省级检察院正常的办案和对下指导职能。民事诉讼检察以监督法院公权力为宗旨,非以救济当... 以当事人私益救济主义为理论基础建构的民事检察案件复查制度,导致大量复查案件及巨大的矛盾息访压力向上级检察机关特别是省级检察机关集中,冲击省级检察院正常的办案和对下指导职能。民事诉讼检察以监督法院公权力为宗旨,非以救济当事人私益为直接目的,复查制度必须回归这一理论基础,确立诸如案件抽样复查、重点案件复查、专项复查等复查方式。复查应依职权启动,与当事人是否申请无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事检察 抗诉 复查 当事人私益救济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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