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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食品经营企业行政责任主体双罚制分离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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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春华
吴霞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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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东华理工大学文法与艺术学院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
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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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食品与机械》
CSCD
北大核心
2024年第8期70-75,98,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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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研究以《食品安全法》第75条为基础,深入探讨了食品经营企业行政责任主体双罚制的分离构想。首先,分析现行行政责任主体双罚制的主要问题和挑战。然后,提出了3个创新的制度设计,包括科技驱动的监管、弹性罚款制度和负责任的供应链管理。在科技驱动的监管部分,探索了如何利用大数据、AI和区块链等现代科技实现更精确、及时和有效的食品安全监管。在弹性罚款制度部分,设计一种罚款制度,其中罚款的大小与违规行为的严重性、企业的规模和财务状况等因素挂钩,以实现更公平和有效的惩罚。在负责任的供应链管理部分,强调了企业应建立全面的食品安全供应链管理制度,以防止供应链中的食品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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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食品安全法
行政责任主体双罚制
弹性罚款制度
科技驱动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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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food safety law
double penalty system for the subject of administrative responsibility
flexible penalty system
technologydriven supervi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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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16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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