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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特定目的实体合并问题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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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陆芳 《金融会计》 2003年第4期25-27,共3页
特定目的实体(special purpose entity)(用简写SPE表示)是指仅为了进行一项或系列直接与特定目的相关的交易而设立的实体。其法定表现形式主要有公司、合伙、有限责任公司、或者只是一个信托机构。通常它是为了某个目的设立一个SPE,该... 特定目的实体(special purpose entity)(用简写SPE表示)是指仅为了进行一项或系列直接与特定目的相关的交易而设立的实体。其法定表现形式主要有公司、合伙、有限责任公司、或者只是一个信托机构。通常它是为了某个目的设立一个SPE,该特定目的实体很少或没有其他活动,且一般只有一个公司受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特定目的实体 SPE 合并会计准则 融资安排 资产负债管理 租赁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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