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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追本溯源——民事送达制度和程序保障权关系初探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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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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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湘潭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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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05年第z1期200-202,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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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程序是法律的心脏”,而送达是程序的骨骼。在民事诉讼中,送达制度从表面上看来只是类似于配角的辅助程序,但它在民事诉讼司法实践中所发挥的作用却不容忽视。没有送达,程序不能立足;没有送达,程序无法运行。送达是程序与程序之间的桥梁;送达是程序法与实体法联接的纽带;送达是完成诉讼程序、实现实体法任务的渠道。送达制度在民事诉讼中所获得的最重要角色定位即是程序保障的要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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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送达
裁判请求权
程序保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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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C55
[社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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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小额诉讼程序的再完善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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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春一
张羽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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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西南政法大学
山东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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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6年第9期102-10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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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民事诉讼法于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了,将小额诉讼规定在简易程序中,次年出的司法解释对其适用范围,举证期限,程序转换等问题进行了完善和细化。本文首先考察了外国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经验,从中总结出小额诉讼程序的概念、特征和价值取向,重新审视了我国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对小额诉讼程序做出的规定,发现我国小额诉讼程序设置的初衷更多的是基于当前司法系统案多人少的压力,从法院的角度出发对当事人的程序保障予以限制,使得我国小额诉讼适用中出现一系列的问题,本文针对小额诉讼程序在适用中出现的问题,提出相关的完善建议,以期小额诉讼程序真正发挥其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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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小额诉讼程序
接近司法
程序保障权
再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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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5.1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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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强制适用电子诉讼义务制度研究
被引量: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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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朴顺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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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
黑龙江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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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2022年第2期16-31,共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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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一般项目“黑龙江自贸区仲裁纠纷解决机制创新研究”(20FXB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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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强制特定主体适用电子诉讼义务制度是电子诉讼特有制度,美国、德国、韩国等电子诉讼较为发达的国家已有立法例。电子诉讼最重要的基本制度是强制特定主体适用电子诉讼制度和保障程序选择权的配套制度。最高人民法院于2021年制定的《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未引入特定主体强制适用电子诉讼义务。与电子诉讼普及所带来的诉讼便利性和经济性相比,通过立法限制特定主体的程序选择权是可以容忍的。强制适用电子诉讼义务渊源于诉讼经济原则,是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方向。程序选择权保障原则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诉权,强制特定主体适用电子诉讼则从整体上提升了诉讼效率。两者在个案中可通过配套相关权利保障制度,使强制适用电子诉讼义务稳定在既有民事诉讼原则、价值体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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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电子诉讼
强制适用
律师强制适用制度
程序选择权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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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electronic litigation
mandatory application
mandatory application regime for lawyers
procedural options guarant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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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F72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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