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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程序行政行为的可诉性——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为视角 被引量: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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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沈跃东 《行政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3期9-16,共8页
程序行政行为,原则上不能单独对其提起行政诉讼。何种程序行政行为例外可诉,需要结合个案,对维护行政效能、保障公民程序权利和实体权益等因素综合考量才能确定。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公众能否参与以及参与的形式和内容都取决于相关... 程序行政行为,原则上不能单独对其提起行政诉讼。何种程序行政行为例外可诉,需要结合个案,对维护行政效能、保障公民程序权利和实体权益等因素综合考量才能确定。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公众能否参与以及参与的形式和内容都取决于相关行政主体的程序行政行为。对于此种程序行政行为,在法政策的层面,有许可对其单独提起行政诉讼的必要性;在法解释的层面,对其提起行政诉讼不存在受案范围和原告资格方面的制度障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 程序行政行为 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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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程序行政行为的可诉标准 被引量: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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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宋烁 《行政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4期126-136,共11页
程序行政行为一律不可单独起诉是司法实践中形成的不当惯例。69号指导案例打破这一惯例并确立了程序行政行为的可诉标准:"明显的权利义务实际影响+无法起诉相关实体行政行为"。该指导案例的裁判要点对可诉标准的提炼并不准确... 程序行政行为一律不可单独起诉是司法实践中形成的不当惯例。69号指导案例打破这一惯例并确立了程序行政行为的可诉标准:"明显的权利义务实际影响+无法起诉相关实体行政行为"。该指导案例的裁判要点对可诉标准的提炼并不准确,未能恰当描述出程序行政行为可诉的复杂类型。程序行政行为的可诉标准应表达为:第一,被诉行为确属程序行政行为是程序行政行为可诉的前提条件;第二,在满足以下三个标准之一时,程序行政行为即应可诉:程序行政行为具有终局性;程序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导致实体决定被撤销;程序行政行为已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事实上的不利影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程序行政行为 可诉标准 69号指导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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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行政行为初论 被引量:37
3
作者 朱维究 阎尔宝 《政法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1997年第3期88-93,共6页
在行政程序立法的研究中,对程序行政行为的学理研究尚属空白。《程序行政行为初论》比较系统地对程序行政行为的概念与特征、程序行政行为的法律属性、程序行政行为与实体行政行为的区别予以阐述,结合民法理论成果论证程序行政行为的... 在行政程序立法的研究中,对程序行政行为的学理研究尚属空白。《程序行政行为初论》比较系统地对程序行政行为的概念与特征、程序行政行为的法律属性、程序行政行为与实体行政行为的区别予以阐述,结合民法理论成果论证程序行政行为的特有法律属性。丰富、填补了我国行政行为理论体系,有益于引发探讨,深化时行政行为的理性思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行为 事实行为 行政程序 程序行政行为 实体行政行为 行政管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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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程序性行政行为的可诉性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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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超 《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2019年第S02期58-61,共4页
程序性行政行为的可诉性一直是理论界和实务界普遍关注的热点,当前程序性行政行为在司法审查的过程中存在可诉性标准模糊不清、相关司法解释被滥用、司法审查的救济力度不合理等问题。为此,需要明确程序性行政行为可诉的基础,并将权利... 程序性行政行为的可诉性一直是理论界和实务界普遍关注的热点,当前程序性行政行为在司法审查的过程中存在可诉性标准模糊不清、相关司法解释被滥用、司法审查的救济力度不合理等问题。为此,需要明确程序性行政行为可诉的基础,并将权利义务实际影响、终局性、内部程序外部化作为其可诉性的标准,来加强对程序性行政行为可诉性的审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程序行政行为 可诉性 权利义务 受案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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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性行政行为及其司法救济——对一起具体案件的评析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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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杜国强 《陕西行政学院学报》 2017年第2期93-96,共4页
在《行政诉讼法》修改的背景下,程序性行政行为及其可诉性重新引起关注。有必要从行政行为构成要素的角度,对程序性行政行为的具体认定与可诉标准进行认真对待。在维护行政效率的同时,通过司法救济切实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 行政行为 程序行政行为 可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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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行为程序违法情形下的补正制度构建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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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石贤平 《学术交流》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10期127-131,共5页
在中国,依法治国已经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并且成为执政党的纲领性文件。重视行政程序是现代国家法治的基本要义。行政权的运行往往容易无视行政程序。补正是对于那些欠缺一定行政程序要件而非实质性要件的轻微瑕疵具体行政行为进行事... 在中国,依法治国已经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并且成为执政党的纲领性文件。重视行政程序是现代国家法治的基本要义。行政权的运行往往容易无视行政程序。补正是对于那些欠缺一定行政程序要件而非实质性要件的轻微瑕疵具体行政行为进行事后的补救,使得该行为回复到程序完满状态,从而消除其违法性,并成为合法行政行为。补正制度有着丰富的内涵和深厚的法理基础,在我国的命运可谓坎坷沉浮,曾经有过法律明确规定,后又被删除。《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中重新规定了补正制度。就司法实践而言,我国法院已经认同了程序补正和轻微瑕疵程序"自愈"的观念并出现了很多与补正有关的司法判例。未来我国行政程序立法时应该认真建构补正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程序 制度建设 行政行为程序违法 补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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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程序性行政行为的可诉性——基于最高法第69号指导案例与新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 被引量:3
7
作者 黄进晖 《山东行政学院学报》 2019年第6期67-77,共11页
程序性行政行为可诉性标准的确定,立足于国家公权力与公民私权利博弈的平衡点,关系到行政权与司法权的界限。权利义务实际影响条款的设定,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司法成熟性原则,淡化了行为样态标准,但仅依赖涉权性标准来判断程序性行政行... 程序性行政行为可诉性标准的确定,立足于国家公权力与公民私权利博弈的平衡点,关系到行政权与司法权的界限。权利义务实际影响条款的设定,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司法成熟性原则,淡化了行为样态标准,但仅依赖涉权性标准来判断程序性行政行为是否可诉缺乏司法辨识度。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第69号指导案例构建起了涉权性与终局性相结合的复合性标准。涉权性标准是程序性行政行为可诉的实质条件;终局性标准则以涉权性标准为基础,是最终决定程序性行政行为能否可诉的决定性条件,也是具有独立价值的界分标准。2018年发布的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否定了过程性行为的可诉性。过程性行为并不等价于程序性行政行为,否定过程性行为的可诉性并不意味着将程序性行政行为排除在受案范围之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程序 可诉性 程序行政行为 过程性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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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性行政行为可诉性研究
8
作者 黄慧芳 《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S2期9-12,共4页
一个行政行为的作出,包括调查、取证、听取意见、说明理由、听证、送达等一系列程序性的行为,这些过程性行为是否都可以被称为"程序性行政行为"?本文对当下涉及程序性行政行为的六十多份裁判文书分析比较,从程序性行政行为的... 一个行政行为的作出,包括调查、取证、听取意见、说明理由、听证、送达等一系列程序性的行为,这些过程性行为是否都可以被称为"程序性行政行为"?本文对当下涉及程序性行政行为的六十多份裁判文书分析比较,从程序性行政行为的指导性案例入手,结合德国和台湾地区法律法规和案例,分析我国程序性行政行为的"原则不可诉,例外可诉"规则可能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程序行政行为 行政行为 可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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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行政程序几个基本理论问题的认识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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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银华 泽想 《南京社会科学》 CSSCI 1999年第5期66-70,共5页
一、行政程序的涵义分析及其界定关于程序的认识,国内行政法学者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是“过程说”,认为程序即事物运动的时间顺序、方法和步骤所构成的一个连续过程。〔1〕二是“先定说”,认为程序是指事先确定的完成某项任务或达... 一、行政程序的涵义分析及其界定关于程序的认识,国内行政法学者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是“过程说”,认为程序即事物运动的时间顺序、方法和步骤所构成的一个连续过程。〔1〕二是“先定说”,认为程序是指事先确定的完成某项任务或达到某个目标的条件、方式、方法和步骤...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程序 行政主体 程序行政行为 基本理论问题 行政程序 诉讼程序 听证制度 行政合同 当事人 行政复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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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性行政行为可诉的认可与完善
10
作者 秦臻 《山西青年职业学院学报》 2020年第1期54-57,95,共5页
随着行政活动的发展和变化,程序性行政行为逐渐受到学界和实务界的重视,虽然在最新的司法解释中针对其是否可诉的问题进行了排除,但有违背法律保留原则的嫌疑;之前最高人民法院也针对该问题进行了相关的立法和实践方面的探索,并对应地... 随着行政活动的发展和变化,程序性行政行为逐渐受到学界和实务界的重视,虽然在最新的司法解释中针对其是否可诉的问题进行了排除,但有违背法律保留原则的嫌疑;之前最高人民法院也针对该问题进行了相关的立法和实践方面的探索,并对应地提出一定的标准条件,但不够严谨与明确。应从《行政诉讼法》出发,认可程序性行政行为隶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并通过司法解释对于其可诉的相关标准条件进行解释,即只要满足"事实上对相对人的权利义务有实际影响"和"具有终局性,当事人无其他救济途径"这两项标准之一,程序性行政行为便可诉,从而更全面地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完善我国的行政救济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程序行政行为 实际影响 可诉性 行政诉讼 行政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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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性行政行为的可诉性标准——以王明德诉乐山市人社局工商认定案为例
11
作者 夏洲源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18年第4期60-64,共5页
一般而言,程序性行政行为是一种不成熟的行政行为,因为其不确定的内容,并没有在现实情况下影响到原告的该有的权利以及所应履行的义务。司法不宜介入审查,其不具有可诉性;原则上,行政行为成熟性标准是"正常行政程序的最后阶段已经... 一般而言,程序性行政行为是一种不成熟的行政行为,因为其不确定的内容,并没有在现实情况下影响到原告的该有的权利以及所应履行的义务。司法不宜介入审查,其不具有可诉性;原则上,行政行为成熟性标准是"正常行政程序的最后阶段已经完成";但当程序性行政行为已经对公民造成实质性的不利影响,将该程序性行政行为排除于司法审查之外,将会导致实质上的不公正时,应当认为该行政行为已经成熟,适于司法审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诉讼 工伤认定 程序行政行为 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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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性行政行为的可诉性要件探讨——基于对最高法院第69号指导案例的评析
12
作者 苏琪越 《哈尔滨学院学报》 2020年第1期63-66,共4页
一般而言,程序性行政行为因其内容未最终确定,对原告的权利义务并未产生实际影响,属于不成熟的行政行为,司法不宜介入审查,不具有可诉性。“王明德诉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案”裁判要旨中看似在原有的行政行为成熟型要件... 一般而言,程序性行政行为因其内容未最终确定,对原告的权利义务并未产生实际影响,属于不成熟的行政行为,司法不宜介入审查,不具有可诉性。“王明德诉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案”裁判要旨中看似在原有的行政行为成熟型要件之外增加了新要件,但并未改变原有规则,坚持的仍是程序性行政行为原则上不可诉,只有对相对人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时才可纳入受案范围这种“原则+例外”的模式。而且,该案的现实意义远不仅在于重述受案范围中的成熟性和可诉性标准,更深远的价值在于引发对新类型行政行为可诉性的进一步思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程序行政行为 受案范围 可诉性 成熟性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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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发现程序性行政行为——对指导案例69号的反思和发展
13
作者 李良万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9年第3期28-33,共6页
指导案例69号发现了新的行政行为类型——程序性行政行为,并提出了此类行政行为的可诉性标准。但是,指导案例并未从《行政诉讼法》出发去解释程序性行政行为可诉性的理由,法律论证方式跳跃,论证过程存在瑕疵。更为妥当的论证是,先将程... 指导案例69号发现了新的行政行为类型——程序性行政行为,并提出了此类行政行为的可诉性标准。但是,指导案例并未从《行政诉讼法》出发去解释程序性行政行为可诉性的理由,法律论证方式跳跃,论证过程存在瑕疵。更为妥当的论证是,先将程序性行政行为纳入到《行政诉讼法》行政行为之中,然后通过法律解释提出程序性行政行为的可诉性标准。程序性行政行为可诉性主要有两项标准:一是程序性行政行为明显侵害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合法权益既包括实体性权利,也包括程序性权利。二是程序性行政行为无法通过对实体性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方式获得救济。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指导案例69号 程序行政行为 法律漏洞 可诉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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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性行政行为原则上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
14
作者 周玥 《中国土地》 2021年第4期61-61,共1页
2020年1月8日,顾某为了解自己所在村征地情况向A市自然资源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A市自然资源局发出了告知书。顾某不服该告知书,随后向B省自然资源厅申请行政复议。省自然资源厅审查后认为,顾某的行政复议申请表述不清楚,请求不明确,于1... 2020年1月8日,顾某为了解自己所在村征地情况向A市自然资源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A市自然资源局发出了告知书。顾某不服该告知书,随后向B省自然资源厅申请行政复议。省自然资源厅审查后认为,顾某的行政复议申请表述不清楚,请求不明确,于1月10日发出补正通知书要求顾某补正。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 自然资源 告知书 行政复议范围 程序行政行为 补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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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规范具体行政行为程序——与劳动保障干部谈依法行政(续)
15
作者 朱慧敏 《四川劳动保障》 2003年第7期31-32,共2页
具体行政行为是相对抽象行政行为而言的,是指行政主体通过其执法人员依职权对特定的行政相对人就特定事项作出的直接影响权利义务法律关系效果的单方行为。如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等。
关键词 行政行为程序 依法行政 公开原则 公正原则 集中受理制度 效率原则 不停止执行制度 时限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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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不动产登记权利推定力的本质——基于行政行为公定力角度的研究 被引量:1
16
作者 吴亮 《江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08年第3期19-22,30,共5页
在我国,对不动产登记的行政行为性质及其法律效力的研究显得粗疏而简略。文章对行政行为公定力在权利推定力实现过程中的内在机制和作用范围进行分析和描述。归纳出"行政行为公定力说"和"行政行为公定力——程序保障&qu... 在我国,对不动产登记的行政行为性质及其法律效力的研究显得粗疏而简略。文章对行政行为公定力在权利推定力实现过程中的内在机制和作用范围进行分析和描述。归纳出"行政行为公定力说"和"行政行为公定力——程序保障"二元说这两种关于权利推定力的内在机制学说,以及"独立的"和"附带的"行政行为公定力拘束效果这两种行政行为公定力的作用方式。并总结认为,体现在权利推定力中的行政行为公定力具有实体法层面和程序法层面两个方面的作用方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不动产登记 权利推定力 行政行为公定力根据说” 行政行为公定力——程序保障”二元说 行政行为公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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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中止行为可诉的意义及标准构建
17
作者 杨雯博 《邵阳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3年第2期28-33,共6页
作为程序性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中止本应对保障行政复议的良好运行起到积极作用,然而复议机关作出的中止决定,有时会使行政纠纷难以及时解决。行政复议中止行为的滥用和复议机关内部监督的缺位,要求行政复议中止行为具有可诉性。成熟原... 作为程序性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中止本应对保障行政复议的良好运行起到积极作用,然而复议机关作出的中止决定,有时会使行政纠纷难以及时解决。行政复议中止行为的滥用和复议机关内部监督的缺位,要求行政复议中止行为具有可诉性。成熟原则、国家权力配置功能适当原则以及行政复议中止行为自身所具备的救济制度的特性,为司法机关介入提供了理论支撑,要求司法机关应当对行政复议中止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行政复议中止行为的可诉性应当满足基础标准、事实终局标准与实际权益影响标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复议中止 程序行政行为 功能适当原则 可诉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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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行政事实行为的若干问题
18
作者 李瑶 《甘肃农业》 2005年第10期116-116,共1页
长期以来,行政法学理论界对行政事实行为的关注是比较少的,对行政事实行为的研究是行政法学领域里比较薄弱的一环,这是不利于行政法制建设和行政法学理论体系的健全的。从现有的状况来看,随着《行政诉讼法》和《国家赔偿法》颁布实施以... 长期以来,行政法学理论界对行政事实行为的关注是比较少的,对行政事实行为的研究是行政法学领域里比较薄弱的一环,这是不利于行政法制建设和行政法学理论体系的健全的。从现有的状况来看,随着《行政诉讼法》和《国家赔偿法》颁布实施以后,行政法学理论界逐渐关注行政事实行为问题。本文将从行政事实行为概念辨析、行政事实行为的特征、行政事实行为的地位以及其诉讼价值、行政事实行为的救济问题四个方面谈谈对行政事实行为的认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事实 行为行政 法律行为行政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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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调查初论 被引量:17
19
作者 章志远 《长春市委党校学报》 2007年第1期78-82,共5页
行政调查是行政主体在行政程序开启之后、行政决定做出之前,为了查明案件事实,依据职权所进行的资料收集、证据调取活动,具有附属性、程序性、裁量性及间接影响权益性等基本特征。作为一项程序性行政行为,行政调查的运用应当遵循法定主... 行政调查是行政主体在行政程序开启之后、行政决定做出之前,为了查明案件事实,依据职权所进行的资料收集、证据调取活动,具有附属性、程序性、裁量性及间接影响权益性等基本特征。作为一项程序性行政行为,行政调查的运用应当遵循法定主义、职权主义及当事人参与主义等基本原则,并选择适当的方法为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调查 程序行政行为 行政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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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开制度的法理探析 被引量:1
20
作者 漆昌国 谢来位 杜涛 《四川行政学院学报》 2002年第1期27-28,共2页
行政公开以法治为前提 ,是法治的内在要求 ,是以行政程序去规范行政管理活动的必然要求 。
关键词 法治 行政公开 行政权力 程序权利 知情权 程序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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