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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从稍食到月俸——战国秦汉禄秩等级制新探
被引量: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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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阎步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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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北京大学历史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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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学术界》
2000年第2期61-82,共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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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学者普遍认为 ,战国秦汉的俸禄制 ,是此期官僚制度充分发展的重要标志。本文进而指出战国俸禄有年俸和月俸之别 ,并考察它们的不同来龙去脉。作者认为 ,贵族时代卿大夫以采邑为居官的的报偿 ,采邑往往是终身甚至世袭占有的。战国年俸 ,便是从卿大夫采邑的收获物演变而来的。同时周代还存在一种“稍食” ,它针对“府史胥徒”这个身份卑微的阶层 ,并采用按月考课、按月授廪之法。作者提出 ,秦代“月食”和汉代“月钱”来源于昔日小吏的酬报形式 ,秦汉朝廷向百官发放月俸、并以禄秩确定官僚等级 ,这意味着其时君主是以“吏”的形象为百官定性定位的 ,对应着王朝“以吏治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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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秦朝
汉朝
稍食
月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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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Qin and Han Dynasty, the payment system, bureaucratic hierarc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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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691
[政治法律—中外政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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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秦簡“月食者”新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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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齊繼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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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國社會科學院古代史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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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简帛》
2019年第2期201-213,共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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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2016年度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和建設工程重大項目“歷史全視角下的‘中國特色’問題研究”(2016MZD007)階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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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秦簡中的"月食"指按月發放的口糧。月食者指在官府中任卜、史以及守、僕、養、走等一類從事某項職役任務的庶人或部分刑徒(隸臣妾、司寇),身份屬於"府史胥徒"。秦代月食者的"月食"稱作"稍稟"(《周禮》所謂"稍食"),性質爲稟食,與命士以上之正禄不同,並非吏俸。官吏享有秩禄和"月食"的雙重待遇,有正禄的官吏除按月享有固定的月食外,還可以因"公"領取額外的稟食。月食者僅享有月食(稍稟)待遇,且是嚴格意義上的按勞計食,其月食(稍稟)的統計發放不與享有正禄的官吏相混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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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秦簡
月食者
稍稟
稍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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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K877.5
[历史地理—考古学及博物馆学]
K233
[历史地理—中国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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