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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与税收征管相关对策研究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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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郭敏 《财经政法资讯》 2001年第6期39-44,共6页
电子商务可分为直接电子商务方式和间接电子商务方式。直接电子商务方式是指询价、报价、合同签订、移送产品、提供劳务、单据传递、款项支付等过程全部在网上进行。间接电子商务方式是指询价、报价、合同签订在网上进行,而移送产品、... 电子商务可分为直接电子商务方式和间接电子商务方式。直接电子商务方式是指询价、报价、合同签订、移送产品、提供劳务、单据传递、款项支付等过程全部在网上进行。间接电子商务方式是指询价、报价、合同签订在网上进行,而移送产品、提供劳务、款项支付通过传统方式进行。与传统商务方式相比,电子商务具有三个特点:一是无国界性。二是虚拟性。三是无纸化。由于电子商务活动的上述特点,造成了更多的税收管辖权冲突,给部分税制要素的确认带来了困难,也使税收征管面临挑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电子商务 税收征管 税收管辖权 税收主体避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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