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3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论税收动态法定原则 被引量:13
1
作者 邢会强 《税务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8期61-64,共4页
税收法定原则并不是一个僵化的理论,它的实质内核是稳定不变的,但是其具体内容却是随实践不断变化的,因此,我们提出了"税收动态法定"的概念。"税收动态法定"认为,地方立法机关享有一定的税收立法权;国家立法机关应... 税收法定原则并不是一个僵化的理论,它的实质内核是稳定不变的,但是其具体内容却是随实践不断变化的,因此,我们提出了"税收动态法定"的概念。"税收动态法定"认为,地方立法机关享有一定的税收立法权;国家立法机关应对基本的税收制度和基本框架作出立法,可授权行政机关根据立法机关规定的上限和下限,根据经济运行的具体态势,通过变动税率杠杆或者开征、停征某种税收,调控经济运行;这都是符合税收法定原则的。此外,税收动态法定原则是有底线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税法 税收法定原则 税收动态法定
原文传递
个人所得税法的空筐结构与规范续造 被引量:23
2
作者 侯卓 《法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3期85-99,193,194,共17页
个人所得税法呈现"空筐"外观,实施条例及财税规范性文件循解释执行上位法、依授权制定规则、补充漏洞、创制规则四条进路实施规范续造。地方人大、政府的制度内规则创设权极其有限。税收事项技术性常被作为证成剩余立法权的理... 个人所得税法呈现"空筐"外观,实施条例及财税规范性文件循解释执行上位法、依授权制定规则、补充漏洞、创制规则四条进路实施规范续造。地方人大、政府的制度内规则创设权极其有限。税收事项技术性常被作为证成剩余立法权的理由,但此非充要条件。在组织财政收入的传统目标外,调控功能的植入吁求个税规则一定的灵活性。地区间差异使"净额所得"导向的个税规则应有区别,因地制宜的治理实践同样在应然层面消解税权集中的合理性。我国应区分财政目的规范与管制诱导性规范,施以不同程度的法定要求;在纵向适当授权的同时,在横向维度,于四条规范续造路径中分别甄选适于两类规范者。对各类规范续造,都要强化实体和程序控制,并建构审查机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个人所得税法 税收动态法定 财政目的规范 管制诱导性规范 税权分配
原文传递
社会保险税法与《社会保险法》的衔接 被引量:2
3
作者 邢会强 《税务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1期67-70,共4页
我国社会保险的"费改税",在立法层级上应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社会保险税法",而不能再像以前税法制定时的通常做法那样由国务院制定"社会保险税暂行条例"。我国制定"社会保险税法"的同时,《... 我国社会保险的"费改税",在立法层级上应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社会保险税法",而不能再像以前税法制定时的通常做法那样由国务院制定"社会保险税暂行条例"。我国制定"社会保险税法"的同时,《社会保险法》的相关条文以及我国现有的其他社会保障制度也应同时予以修订。鉴于社会保险税的特殊性,相关的税法理论也应予以拓展,如传统的税收法定原则应发展为"税收动态法定原则",应变通税收的无偿性特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社会保险税 社会保险法 社会保险税法 税收动态法定原则
原文传递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