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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农业特产税该不该停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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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方乾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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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枣阳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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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天水行政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2年第5期48-4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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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前不久,浙江省全面停征农业特产税的消息被各大媒体炒得沸沸扬扬,一时间在社会上尤其在财税部门引起不小的反响。农业特产税是国家对从事农业特产生产经营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项税收。目前,在我国各省(市、区)或多或少的存在着农业特产的生产与经营活动。这其中必定要产生纳税义务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回避和变更这一铁的事实,更没有理由违反税法而不向国家缴纳农业特产税。此其一。其二,时至今日,除屠宰税、筵席税的税政管辖权已被下放到省级人民政府外,所有税种的税政管辖权依然在中央。对于何时停征、怎么减免某项税种,只有中央人民政府才能决定,地方政府无权擅自停征全国性地方税种。其三,不可否认,目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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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农业特产税
税种
税政管辖权
农民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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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F812.428
[经济管理—财政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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