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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税收民生与中国的税法转型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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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邓成明
阳建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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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广州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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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江西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9期175-181,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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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税收是国家解决民生问题的物质保障,不合理的高税收会降低民生发展水平,异化的"税收"则将侵犯公民的财产权、危害民生,税收分配不公影响部分群体民生改善。如何尽可能发挥税收促进民生发展的功能,克服税收不公对民生的消极影响?关键是要实行以民生为价值取向的税法转型。这一转型将表现出若干趋势:一是更新税法理念,要从国家本位转变为以人为本;二是税法私法化,要重视和凸现税法这一传统公法所蕴含的私法价值,重塑征税权力——纳税权利之关系;三是税法社会化,要注重税法的社会目的、作用和效果,以解决社会问题,实现社会公正;四是要彰显税收程序法的价值,税收程序正义除了要求以正当程序对征税权予以控制以外,还必然要求为纳税人权利提供有效的救济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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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税收
民生
税法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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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22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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