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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税收问题(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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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葆光 《武汉财会》 1986年第8期10-,共1页
欧州共同体国家在税制现代化的发展上,最大的成就是创立了增值税,用以取代多阶段的以流转额为课征基数的营业税。增值税的最大优点在于它虽然也是按每道流通环节课征,但由于课征基数不随着流通环节的递增而层层加码,因此可以在一定程度... 欧州共同体国家在税制现代化的发展上,最大的成就是创立了增值税,用以取代多阶段的以流转额为课征基数的营业税。增值税的最大优点在于它虽然也是按每道流通环节课征,但由于课征基数不随着流通环节的递增而层层加码,因此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因商品流转环节多少不等所带来的税上征税和税负不平等问题,这不仅有利于商品的畅流,而且有利于缓和资产阶级内部的矛盾,在国际经济交往上,也有利于拆除相互之间的经济壁垒,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际税收 课征 商品流转环节 流转额 国际经济交往 欧州 增值额 税额扣除法 不平等问题 收入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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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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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长征》 北大核心 1994年第3期31-31,共1页
增值税以企业生产经营中新增价值为对象而课征的税,即按产品销售收入中的增值部分征税。增值税的计税方法有三种:(1)加法。即由构成增值额的各种因素相加求出增值额,再乘以适用税率,即得出应纳税额;(2)减法。即由企业的销售... 增值税以企业生产经营中新增价值为对象而课征的税,即按产品销售收入中的增值部分征税。增值税的计税方法有三种:(1)加法。即由构成增值额的各种因素相加求出增值额,再乘以适用税率,即得出应纳税额;(2)减法。即由企业的销售(或劳务)收入中减去各项应扣除的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计税方 增值额 新增价值 课征 税额扣除法 产品销售收入 增值部分 扣税 专业化协作 农业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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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与乡镇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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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唐江东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1994年第6期24-24,共1页
增值税与乡镇企业唐江东随着《增值税暂行条例》的颁发,一种新的增值税计算方法──税额扣除法已于1994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实行新的税款抵扣制度,国家税务总局又印发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试行)》。几个月来,企业反... 增值税与乡镇企业唐江东随着《增值税暂行条例》的颁发,一种新的增值税计算方法──税额扣除法已于1994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实行新的税款抵扣制度,国家税务总局又印发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试行)》。几个月来,企业反响基本平静,但是,由于新的增值税实...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增值税制度 税款抵扣 税额扣除法 国家税务总局 进项发票 扣税 计算方 应收帐款 销项税额 再生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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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税收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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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福壮 《涉外税务》 CSSCI 1992年第10期18-20,共3页
荷兰是一个比较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其政治、经济制度包括税收制度在西欧是有一定的代表性的。笔者于1991年底随团访问过荷兰财政部和一些基层税务机关,现将荷兰税收基本情况简介如下,供读者参考。
关键词 基层税务机关 国税局 情况简介 不动产税 国内所得 税额扣除法 纳税通知 人税 所得税征收 社会保障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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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税收专家汉默先生提出十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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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宣辉 《涉外税务》 CSSCI 1992年第7期39-40,共2页
应国家税务局邀请,普赖斯.华特豪斯国际会计公司顾问、国际税收专家汉默先生于1992年2月16日来华,就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的具体执行问题,与我们进行了为期三天的咨询座谈。参加会议的有涉外税务管理司、海洋石... 应国家税务局邀请,普赖斯.华特豪斯国际会计公司顾问、国际税收专家汉默先生于1992年2月16日来华,就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的具体执行问题,与我们进行了为期三天的咨询座谈。参加会议的有涉外税务管理司、海洋石油税收管理局、税制改革司、税收科学研究所的同志,共计三十余人。普赖斯.华特豪斯会计公司何焕文先生和阮家丽、刘翠仪、谭绮文、袁晓宇女士等也参加了座谈会。在座谈讨论中,汉默先生介绍了一些国际税收的通常作法,对税法和细则的实施所涉及的问题发表了看法,并提出了一些富有建设性的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际税收 国家税务局 税制改革 国际会计公司 何焕文 普赖斯 涉外税务 再投资退税 税额扣除法 海洋石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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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局负责人就中日双方签署税收换函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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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税务》 CSSCI 1992年第2期3-5,共3页
1991年12月26日,国家税务局局长金鑫和日本国驻华大使桥本恕分别代表本国政府在北京签署了一项为使我国鼓励投资的减免税能够让日本投资者得到实惠的税收换函。对此,国家税务局负责人应约回答了记者提出的一些问题。问:请问您对十二月... 1991年12月26日,国家税务局局长金鑫和日本国驻华大使桥本恕分别代表本国政府在北京签署了一项为使我国鼓励投资的减免税能够让日本投资者得到实惠的税收换函。对此,国家税务局负责人应约回答了记者提出的一些问题。问:请问您对十二月二十六日中日双方签署的税收换函有何评价? 答:这项税收换函,是在我国七届人大第四次会议于今年四月九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之后,根据中日两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家税务局 税务局局长 双重征税 主管当局 七届人大 所得税 外国企业所得税 税额扣除法 经济开放区 再投资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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