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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兔科中亚科划分的若干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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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罗泽珣 《东北林业大学学报》 CAS CSCD 北大核心 1990年第4期99-105,共7页
兔形目(Lagomorpha)按传统分类习惯被划分为兔类(Harcs)、穴兔类(Rabbits)和鼠兔类(Pikas)三大类群,已得到国际公认。但是,兔类实际上仅是一个属——兔属(Lepus)。按过去的分类系统,划归在兔亚科(Lcporinae)中,丝毫体现不出兔类在兔形... 兔形目(Lagomorpha)按传统分类习惯被划分为兔类(Harcs)、穴兔类(Rabbits)和鼠兔类(Pikas)三大类群,已得到国际公认。但是,兔类实际上仅是一个属——兔属(Lepus)。按过去的分类系统,划归在兔亚科(Lcporinae)中,丝毫体现不出兔类在兔形目中作为三大类群之一的分类地位。然而,若结合生态与形态一并研究,则发现兔类与穴兔类初生的幼兔形态与生态明显有异:兔类终生在地面生活,初生的幼兔全身具毛,眼睁开,不久便能走路;为避天敌,需迅速奔跑,后腿变长,而奔跑中需氧多,后鼻孔变宽(翼内窝的宽度大)。穴兔类产仔在地下洞穴中,初生幼兔没毛,闭着眼,不会走动;避天敌主要靠迅速钻洞,奔跑慢,后鼻孔窄。它们生态与形态差异如此之大,在相似性大,而差异性小的野兔来说,应作为演化中新变所产生的新征。兔属可独立成亚科,称兔亚科为宜。穴兔类中,古兔亚科(Palacolaginae)自成独立亚科;其余的穴兔类应另立一新亚科,为穴兔亚科(Rabbitinae, nom. nov.)。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形目 穴兔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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