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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土默特蒙古社会的户籍赋役制度与立嗣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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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田宓 吕洪婷 《原生态民族文化学刊》 北大核心 2024年第2期94-103,155,共11页
清朝通过“户”管控蒙古社会,实现赋役征派。“户”是“壮丁”与“土地”的结合。为了赋役承应的延续性,每户都必须有壮丁不断承受家产。这就使户籍赋役制度和家族立嗣承产发生联系。蒙古人在初次分配财产之后,其家产在最初登记的“户... 清朝通过“户”管控蒙古社会,实现赋役征派。“户”是“壮丁”与“土地”的结合。为了赋役承应的延续性,每户都必须有壮丁不断承受家产。这就使户籍赋役制度和家族立嗣承产发生联系。蒙古人在初次分配财产之后,其家产在最初登记的“户”的后世子孙中不断承受。一般是族中分门析分家产,并以合同分单的形式加以约定。但由于家族族人的竞夺、蒙旗官吏的觊觎,立嗣承产的过程有时演变成旷日持久的抢夺战。每当纠纷发生时,清廷关于户籍赋役和立嗣承产的法律规定,就成为各方人士竞争与协商的主要依凭和谈判策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户籍赋役 立嗣承产 蒙古社会 土默特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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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明无子立嗣法律问题研究——以并继书判为中心
2
作者 周楚婷 《商丘师范学院学报》 CAS 2024年第1期74-79,共6页
立嗣是传统中国家庭无男性子嗣时传承要事,同为近世汉族政权,宋朝秉持夫亡妻在从其妻的原则,嗣父母择选嗣子时自由度较高。明朝时孀妇立继权先限缩后放宽,并将适格承继者顺序法定化,公权力介入私法关系,打破宋朝择继的自由选择权。明初... 立嗣是传统中国家庭无男性子嗣时传承要事,同为近世汉族政权,宋朝秉持夫亡妻在从其妻的原则,嗣父母择选嗣子时自由度较高。明朝时孀妇立继权先限缩后放宽,并将适格承继者顺序法定化,公权力介入私法关系,打破宋朝择继的自由选择权。明初宗族势力的强大和礼制的渗透,致使士大夫修法时有强制立嗣倾向,同时明确禁止异姓承嗣。宋、明两代士大夫作出并立双嗣裁决是在理学指导下的经权司法实践,综合考虑情理法后妥协为之。宋代并继书判表现为存在异姓承继人的并立、维护前嗣子的妥协并立两种情况;明代为调和应继、爱继的并立,亲族为争产签立合同并继两种。因身份承继与财产继受紧密关联,致使并继虽有救急之功,却易埋下日后争产的弊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宋、明 立嗣 并继 书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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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武帝立嗣问题辨析
3
作者 朱子彦 《济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3年第1期73-86,174,共15页
晋武帝明知惠帝“不慧”,还要立他为嗣。这是因为一旦废长立幼,武帝当年和司马攸争夺储位并最终获胜就缺乏正当性,而且也失去强迫司马攸离京之藩的理论依据。为了弥补太子智力上的不足,所以择选太子妃就成了泰始年间的一件大事。围绕选... 晋武帝明知惠帝“不慧”,还要立他为嗣。这是因为一旦废长立幼,武帝当年和司马攸争夺储位并最终获胜就缺乏正当性,而且也失去强迫司马攸离京之藩的理论依据。为了弥补太子智力上的不足,所以择选太子妃就成了泰始年间的一件大事。围绕选太子妃西晋朝廷展开了激烈的党争。晋惠帝所行之事,以及语言、思维都十分正常,并无异于常人的智障行为,更不是一个智力有严重缺陷的白痴。但让他当一国之君,治理庞大的帝国就完全不合格了。晋武帝之所以不废太子,还因为他对皇孙司马遹寄予厚望,认为他能成为一代明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晋武帝立嗣 立嫡以长 选太子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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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契丹“营州之乱”对武周立嗣的影响 被引量:9
4
作者 肖爱民 孟庆鑫 《赤峰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5年第4期19-21,52,共4页
武则天万岁通天元年(696)发生的契丹“营州之乱”,不仅让武周政权在军事上付出惨重代价,而且还引发一系列边境问题。然更为重要的是它迫使武则天在立嗣问题的态度上发生了转变,由支持武氏转为支持李氏,为后来李氏重掌大唐政权奠定了基础。
关键词 中国古代史 契丹 营州之乱 武则天 立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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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立嗣制度探析 被引量:5
5
作者 吕志兴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1年第3期132-136,共5页
立嗣之俗古已有之 ,唐以前的法律对之只有零散的规定 ,宋律则对立嗣作了全面、系统的规定 ,使之成为专门的制度。立嗣于宋代形成制度 ,浓厚的宗法家族观念是其土壤 ,日益增多的立嗣之讼是其主要促成因素。
关键词 宋代 立嗣制度 成因分析 继承 宗法家族观念 财产私有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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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武帝立嗣问题考辨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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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鲁力 《历史教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7期35-38,共4页
晋武帝于泰始三年(267年)立司马衷为太子时并不清楚他的智力状况,他确知司马衷智力低下的时间是在泰始八年(272年)纳贾充之女为太子妃后.这场婚姻的目的在于加强与贾充及其同党的联系,以求达到与齐王攸的政治平衡,因此晋武帝很难下决心... 晋武帝于泰始三年(267年)立司马衷为太子时并不清楚他的智力状况,他确知司马衷智力低下的时间是在泰始八年(272年)纳贾充之女为太子妃后.这场婚姻的目的在于加强与贾充及其同党的联系,以求达到与齐王攸的政治平衡,因此晋武帝很难下决心废黜司马衷而另立太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晋武帝 考辨 立嗣 智力状况 智力低下 太子 司马 贾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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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晋辟雍碑》看晋武帝立嗣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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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方韬 《贵州文史丛刊》 CSSCI 2011年第4期1-5,共5页
晋武帝立嗣是事关西晋政权存亡的重大问题。而《晋辟雍碑》为探究该问题提供了新材料。将碑文与史籍相互比证,可知皇太子司马衷莅临辟雍观礼虽不合古制,但此举却是晋武帝提升太子在士林声誉的重要措施。陪同太子辟雍观礼的贾充、司马攸... 晋武帝立嗣是事关西晋政权存亡的重大问题。而《晋辟雍碑》为探究该问题提供了新材料。将碑文与史籍相互比证,可知皇太子司马衷莅临辟雍观礼虽不合古制,但此举却是晋武帝提升太子在士林声誉的重要措施。陪同太子辟雍观礼的贾充、司马攸、杨珧分别代表着功臣、宗室、外戚三派政治力量,是咸宁二年后晋武帝对西晋政局改组后的集体亮相。晋武帝这一系列举措都是为确保太子司马衷顺利继位而展开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晋辟雍碑 立嗣 晋武帝 皇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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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寡妇立嗣问题探析 被引量:2
8
作者 吕宽庆 《史学月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6期34-42,共9页
清代,寡妇在守志的情况下,可以成为立嗣权利的主体。其立嗣方式主要有应继和爱继两种,有时也有异姓继承情况发生。寡妇在立嗣时多伴有相关的经济补偿行为。清代的寡妇立嗣权常受到父家长权及宗族制度和传统礼法习惯的制约,是不完整的。... 清代,寡妇在守志的情况下,可以成为立嗣权利的主体。其立嗣方式主要有应继和爱继两种,有时也有异姓继承情况发生。寡妇在立嗣时多伴有相关的经济补偿行为。清代的寡妇立嗣权常受到父家长权及宗族制度和传统礼法习惯的制约,是不完整的。但清代寡妇已能运用法律手段来适当地保护自己的权利,地方官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也多倾向于支持寡妇的主张,充分运用自由裁量权以保护弱势者的权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清代 寡妇 立嗣 地方司法 自由裁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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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中原地区的立嗣民事习惯问题 被引量:2
9
作者 王云红 《中州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5期123-127,共5页
清代中原地区绝嗣家庭同姓继嗣的情况最为普遍,是主流,包括独子兼祧或二子并继等特殊情况;而异姓承嗣和招赘承嗣的情况作为同姓继嗣的补充,体现了乡土社会民众的实用主义和现实主义的原则。血缘承祧历来被人们所重视,但人为的拟制血缘... 清代中原地区绝嗣家庭同姓继嗣的情况最为普遍,是主流,包括独子兼祧或二子并继等特殊情况;而异姓承嗣和招赘承嗣的情况作为同姓继嗣的补充,体现了乡土社会民众的实用主义和现实主义的原则。血缘承祧历来被人们所重视,但人为的拟制血缘关系也为民间社会所认可。作为绝嗣无子的救济手段,清代中原地区不同家庭面临的立嗣选择是多元的,乡村社会生活图景有其自身的多元性和丰富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原地区 立嗣 契约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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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权立嗣问题考论──从一个侧面看孙权与世家大族的斗争 被引量:2
10
作者 王永平 《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3年第1期18-29,共12页
作为颇有作为的一代割据君主,孙权在选择继嗣这一关乎社稷安危的重大问题上出现了严重的失误。他先立长子登,又宠遇三子和;登早逝,和得立,权却大力扶持四子鲁王霸,以致“二宫”并立,朝臣分化,阵线分明,斗争激烈。之所以如此,直接原因在... 作为颇有作为的一代割据君主,孙权在选择继嗣这一关乎社稷安危的重大问题上出现了严重的失误。他先立长子登,又宠遇三子和;登早逝,和得立,权却大力扶持四子鲁王霸,以致“二宫”并立,朝臣分化,阵线分明,斗争激烈。之所以如此,直接原因在于孙权长期不立后,“嫡庶不分,闺庭错乱”。而其根源则在于出自寒门的孙权及其统治集团与儒学世族之间的对抗。经过“二宫构争”的较量,以陆逊为代表的世族势力遭到沉重打击,而孙氏皇权虽表面上得以强化,但其统治基础已经动摇。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孙权 陆逊 立嗣 寒门 世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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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寡妇立嗣及其权利保障问题研究 被引量:2
11
作者 吕宽庆 《兰州学刊》 CSSCI 2008年第3期105-108,共4页
在清代,寡妇守志的情况下,可以成为立嗣权利的主体,立嗣方式有应继和爱继,也有异姓继承情况的发生。文章通过研究发现,在清代,守志寡妇的立嗣权利是不可剥夺的,国家法律不仅规定了寡妇在立嗣时的主体性地位,还规定了寡妇的权利救济方式... 在清代,寡妇守志的情况下,可以成为立嗣权利的主体,立嗣方式有应继和爱继,也有异姓继承情况的发生。文章通过研究发现,在清代,守志寡妇的立嗣权利是不可剥夺的,国家法律不仅规定了寡妇在立嗣时的主体性地位,还规定了寡妇的权利救济方式。而且清代寡妇已能积极运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权利,而地方官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倾向于支持寡妇的主张,为保护弱势者的权益,地方官在实际司法过程中,充分运用自由裁量权,以实现公平和正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清代 寡妇 立嗣 权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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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操立嗣问题考述——从一个侧面看曹操与世族的斗争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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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永平 《扬州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01年第3期50-55,共6页
曹操立嗣看重诸子的才能 ,不以传统的嫡长子继承制为意。曹操最早有意传位于庶子曹冲。这是一位天才。曹冲早死 ,他又看上了曹植 ,但年长的曹丕在朝廷内外广泛交结 ,赢得了世族元老的支持 ,形成一股强大的政治势力。曹操支持曹植组织力... 曹操立嗣看重诸子的才能 ,不以传统的嫡长子继承制为意。曹操最早有意传位于庶子曹冲。这是一位天才。曹冲早死 ,他又看上了曹植 ,但年长的曹丕在朝廷内外广泛交结 ,赢得了世族元老的支持 ,形成一股强大的政治势力。曹操支持曹植组织力量 ,与曹丕相抗 ,引起了激烈的纷争。因此 ,在曹丕、曹植争嗣的表象背后 ,隐藏着曹操与世族势力的冲突。为了顾全大局 ,曹操最终不得不做出让步 。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立嗣 世族 曹操 曹冲 曹丕 曹植 政治斗争 历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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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则天立嗣考 被引量:4
13
作者 朱家平 《中华女子学院学报》 2002年第3期57-58,共2页
《辞海》根据《资治通鉴》将武则天未能立其内侄武承嗣为太子的原因归结为狄仁杰的反对。本文根据《旧唐书》《新唐书》等历史文献,证明了武则天未能立武承嗣为太子是由于岑长倩、李昭德等人的反对而与狄仁杰无关。
关键词 武则天 立嗣 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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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的立嗣文书研究 被引量:2
14
作者 吕宽庆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1年第2期50-54,共5页
清代,立嗣文书是立嗣继承法律关系成立的标志和保证。清代的立嗣文书有其一定的格式,主要包括立嗣人、立嗣主持者、参与者、立嗣的原因、立嗣的方式、结语与画押等几部分内容。清代的立嗣文书具有法律上的凭证意义和约束作用,而且立嗣... 清代,立嗣文书是立嗣继承法律关系成立的标志和保证。清代的立嗣文书有其一定的格式,主要包括立嗣人、立嗣主持者、参与者、立嗣的原因、立嗣的方式、结语与画押等几部分内容。清代的立嗣文书具有法律上的凭证意义和约束作用,而且立嗣文书的内容反映着当时的社会及相关法律问题,折射出清代家族家庭关系问题和妇女的权利保护缺失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清代 立嗣文书 继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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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曹魏集团立嗣之争中的语言影响力 被引量:1
15
作者 王海升 《宿州学院学报》 2007年第3期47-50,共4页
本文通过对谋臣立嗣谏言的分析,可以看出语言的影响力不在语言本身而在语言之外,言者对闻者而言,深知其心,至关重要。至于语言本身适当减少其强制性,增加其圆融性,则不失为明智之举。
关键词 曹操 立嗣 语言 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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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孙权晚年立嗣之误看孙吴政权的衰亡 被引量:1
16
作者 章松松 《黑龙江史志》 2008年第8X期39-39,61,共2页
根据《三国志》记载,孙权一生立嗣三次。先立孙登,后立孙和,再立孙亮。发生在孙权晚年的后两次立嗣都出现严重的政治失误,导致孙吴统治阶级内部不同利益集团的矛盾激化。在此关键时刻孙权却进而剪除能臣、偏爱幼子,直接促使孙吴政权由... 根据《三国志》记载,孙权一生立嗣三次。先立孙登,后立孙和,再立孙亮。发生在孙权晚年的后两次立嗣都出现严重的政治失误,导致孙吴统治阶级内部不同利益集团的矛盾激化。在此关键时刻孙权却进而剪除能臣、偏爱幼子,直接促使孙吴政权由盛转衰至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立嗣 孙吴政权 衰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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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南京政府时期寡妇与立嗣问题——以江苏高等法院1927-1936年民事案例为例
17
作者 谭志云 《宁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2007年第5期80-86,共7页
寡妇立嗣问题一直是中国传统社会民事诉讼的重点领域。在民国南京政府初期,法律保护了守志寡妇择贤立爱和依法废继的权利,限制了他人因觊觎寡妇财产而强行立继的请求,同时也限制了寡妇随意立继、废继或处理财产的权利。但是,因为寡妇没... 寡妇立嗣问题一直是中国传统社会民事诉讼的重点领域。在民国南京政府初期,法律保护了守志寡妇择贤立爱和依法废继的权利,限制了他人因觊觎寡妇财产而强行立继的请求,同时也限制了寡妇随意立继、废继或处理财产的权利。但是,因为寡妇没有法定的继承权,仅仅为其夫财产守护者,这就决定了她必然处于诉讼的中心,受到各种势力的挑战。这种状况一直到国民党新民法颁布后才得到了根本改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国南京政府 寡妇 立嗣 民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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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立嗣继承法律关系的发生和失效
18
作者 吕宽庆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8年第4期123-126,共4页
古代中国立嗣继承的发生主要是因为一个家庭缺少直系血亲的男性后代。文章指出,清代立嗣继承的发生有两个前提条件:一是符合国家成文法的相关规定,二是符合当事人及第三方的意愿。在某些条件下立嗣继承法律关系还会失效,由此导致立嗣继... 古代中国立嗣继承的发生主要是因为一个家庭缺少直系血亲的男性后代。文章指出,清代立嗣继承的发生有两个前提条件:一是符合国家成文法的相关规定,二是符合当事人及第三方的意愿。在某些条件下立嗣继承法律关系还会失效,由此导致立嗣继承的中止。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清代 立嗣继承 发生 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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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权立嗣问题考论——从一个侧面看孙权与世家大族的斗争
19
作者 王永平 《常熟高专学报》 2003年第1期90-97,共8页
作为颇有作为的一代割据君主,孙权在选择继嗣这一关乎社稷安危的重大问题上出现了严重的失误。他先立长子登,又宠遇三子和;登早逝,和得立,权却大力扶持四子鲁王霸,以致"二宫"并立,朝臣分化,阵线分明,斗争激烈。之所以如此,直... 作为颇有作为的一代割据君主,孙权在选择继嗣这一关乎社稷安危的重大问题上出现了严重的失误。他先立长子登,又宠遇三子和;登早逝,和得立,权却大力扶持四子鲁王霸,以致"二宫"并立,朝臣分化,阵线分明,斗争激烈。之所以如此,直接原因在于孙权长期不立后,"嫡庶不分,闺庭错乱"。而其根源则在于出自寒门的孙权及其统治集团与儒学世族之间的对抗。经过"二宫构争"的较量,以陆逊为代表的世族势力遭到沉重打击,而孙氏皇权虽表面上得以强化,但其统治基础已经动摇。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三国志》 孙权 立嗣 世家大族 寒门 统治集团 儒学世族 皇权 “二宫构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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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公书判清明集》立嗣案件中的纠纷解决文化特质之探析 被引量:1
20
作者 赵胜男 王华 《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S1期135-138,共4页
中国是极为重视家族伦理的,尤其是在这种家文化中,如何承袭家的责任和担当在立嗣方面表现得最为明显。以南宋《名公书判清明集》优秀个案为例,探析中国古代处理立嗣纠纷这种动态的情况,更鲜明的展现处理家族内部纠纷时,在以法为据的基础... 中国是极为重视家族伦理的,尤其是在这种家文化中,如何承袭家的责任和担当在立嗣方面表现得最为明显。以南宋《名公书判清明集》优秀个案为例,探析中国古代处理立嗣纠纷这种动态的情况,更鲜明的展现处理家族内部纠纷时,在以法为据的基础上,也充分考虑家庭价值主义,从而维护社会和家庭的稳定秩序,这是发掘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意义所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立嗣 宗祧继承 南宋 法律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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