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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合法性研究:审视与建构——基于立法商谈理论的视角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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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闫斌 《甘肃行政学院学报》 CSSCI 2014年第5期115-126,129,共12页
对立法合法性的理解,不能仅限于立法的合法律性。理想的立法合法性应当是建立在商谈主义法哲学视角下的,蕴含交往理性的,融合并超越"合法律性"、"合理性"、"正当性",最终以实现民众之于立法的可接受性为... 对立法合法性的理解,不能仅限于立法的合法律性。理想的立法合法性应当是建立在商谈主义法哲学视角下的,蕴含交往理性的,融合并超越"合法律性"、"合理性"、"正当性",最终以实现民众之于立法的可接受性为依归的那种属性。立法商谈理论是审视与建构当代中国立法合法性的理想视角,以此观之,立法意识方面的欠缺主要包括:经济决定论和精英决定论,义务本位主义和工具理性主义;从制度方面来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立法的公众参与制度都存在一定的疏漏。建构当代中国之立法合法性,应当首先设计一套完善可行的立法商谈模式,还需要转变立法者的立法理念,提高立法商谈主体的立法商谈能力,以及进一步完善商谈场域及相关制度建设。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立法商谈理论 立法合法性 立法商谈模式 商谈法哲学 交往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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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的合法性评估 被引量: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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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汪全胜 《法学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2期44-50,共7页
法律绩效评估是指法律实施一段时间以后,有关政府部门、组织或人员对其实施效果等进行评估,根据法律在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其立法上的原因,从而进一步完善立法。立法的合法性评估是法律绩效评估的重要内容之一,它包括立法的形式合法... 法律绩效评估是指法律实施一段时间以后,有关政府部门、组织或人员对其实施效果等进行评估,根据法律在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其立法上的原因,从而进一步完善立法。立法的合法性评估是法律绩效评估的重要内容之一,它包括立法的形式合法性、价值合法性以及实践合法性的评估。当下中国立法面临权限不清晰、公众参与缺乏等合法性困境,需在立法程序、立法权限等制度方面加以重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律绩效评估 立法合法性 形式合法性 价值合法性 实践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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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族自治地方立法的合法性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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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合平 《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4期105-109,共5页
对立法合法性问题的研究,将会推动立法质量的提高。关于合法性的涵义,多数学者主张应该是英文"Legitim acy"的汉译,既指要求"合法律性"、更要求"合理性"、"正当性"。笔者主张应从英文"Leg... 对立法合法性问题的研究,将会推动立法质量的提高。关于合法性的涵义,多数学者主张应该是英文"Legitim acy"的汉译,既指要求"合法律性"、更要求"合理性"、"正当性"。笔者主张应从英文"Legality"方面认识合法性,只要求符合实在法的规定,满足"合法律性"即可,不需要从自然法、正义法的角度提出要求。民族自治地方立法的合法性有其独特性,可以从立法主体、立法权限、立法内容、立法程序四个方面进行考察。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族自治地方立法 立法合法性 实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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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地方立法后评估评价指标体系研究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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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白燕茹 《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 2019年第1期57-61,共5页
山西省地方立法后评估评价指标体系确立是实现质量型立法的重要保证,体系的确立应坚持必要性、参与性、效率性、效果性及技术性等原则,遵循可操作性、文本评估和效益评估相结合、定性评估和定量评估相结合、突出地方特色等路径。在坚持... 山西省地方立法后评估评价指标体系确立是实现质量型立法的重要保证,体系的确立应坚持必要性、参与性、效率性、效果性及技术性等原则,遵循可操作性、文本评估和效益评估相结合、定性评估和定量评估相结合、突出地方特色等路径。在坚持原则及遵循路径的前提下,考虑地方立法后评估评价对象、立法目的及立法效果等综合因素,将山西省地方立法后评估评价指标体系确定为"合法性"和"最佳性"二维指标,依据特定标准确立各指标权重并予以计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地方立法后评估 评价指标体系 地方立法合法性 地方立法最佳性 指标体系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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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让座立‘法’”合德吗?——社会道德建设的个案分析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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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各 《阴山学刊》 2015年第1期12-15,55,共5页
2013年10月,南宁市针对"城市公共汽车上不让座"行为而制定其《管理办法》。"让座"本是高尚的行为,但一经如此"规定"以后,其行为性质就全然变味了。究其原因,实乃对法律、道德、美德三者认知混淆或认知错... 2013年10月,南宁市针对"城市公共汽车上不让座"行为而制定其《管理办法》。"让座"本是高尚的行为,但一经如此"规定"以后,其行为性质就全然变味了。究其原因,实乃对法律、道德、美德三者认知混淆或认知错位所致。法律是对重大行为的约束和规范;道德讲求的是权责对等的"利己不损人"或"利己也利人";美德却是以放弃或牺牲自我利益的方式助益于他人或社会的行为表现。因而,通过各种方式引导人们在认识上厘清法律、道德、美德三者的关系,成为构建良好社会秩序的重要方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交让座 行为性质 立法合法性 道德美德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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