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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设区的市地方立法空间的释放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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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春业 《天津行政学院学报》 北大核心 2021年第1期87-95,共9页
目前,设区的市地方立法在事项范围及对行政行为设定权方面,都存在空间过于狭小的问题,已造成地方治理所需法律规范供给不足、立法特色难以体现、抄袭上位法现象严重、细化成为多余等现实困境。必须从解决地方治理对法治规范需要和充分... 目前,设区的市地方立法在事项范围及对行政行为设定权方面,都存在空间过于狭小的问题,已造成地方治理所需法律规范供给不足、立法特色难以体现、抄袭上位法现象严重、细化成为多余等现实困境。必须从解决地方治理对法治规范需要和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积极性等初衷出发,努力释放设区的市地方立法空间。对立法事项的范围要全面扩展;对行政行为设定的立法空间要采取分类设置,通过一事一授权和精准授权方式实现地方立法空间的释放。要通过修改《立法法》等相关法律释放地方立法空间。同时,对立法权空间释放后的各种担心,要从理论上作出分析和解释,以扫清赋权中的理论障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设区的市 地方立法 立法赋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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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决在押人员亲属会见权保障问题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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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存海 王鹏磊 董军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22年第5期33-38,共6页
未决在押人员亲属会见权长期有名无实的尴尬境遇,导致“生活律师”这一法律圈怪现象的出现。未决在押人员亲属会见权无法得到保障,既有违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增加了诸多法外案外的不确定因素,不利于社会的和谐... 未决在押人员亲属会见权长期有名无实的尴尬境遇,导致“生活律师”这一法律圈怪现象的出现。未决在押人员亲属会见权无法得到保障,既有违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增加了诸多法外案外的不确定因素,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为切实维护未决在押人员亲属会见权,应当通过立法明确赋权,同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派驻检察职能作用,构建完备的保障机制,实现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的有机统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亲属会见 立法赋权 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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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数据的法律规制模式选择 被引量: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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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宁立志 傅显扬 《知识产权》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12期27-35,共9页
数据权利化与非权利化之争莫衷一是,两类主张的论说通常从权利和法益保护理论展开,鲜有立足于我国大数据发展现状的实证分析。当前关于数据规制模式的主张包括立法赋权模式和行为规制模式两种。选择数据规制模式属于立法范畴的问题,应... 数据权利化与非权利化之争莫衷一是,两类主张的论说通常从权利和法益保护理论展开,鲜有立足于我国大数据发展现状的实证分析。当前关于数据规制模式的主张包括立法赋权模式和行为规制模式两种。选择数据规制模式属于立法范畴的问题,应当依据立法活动自身的方法和原则作出选择。无论是作为立法方法的归纳法,还是作为立法价值考量的效益原则和适配原则,都以立法规制对象自身的实证分析为起点。回归大数据自身所处的发展阶段,考证数据规制与自律的发展状况,总结数据失范与救济选择的倾向,应是我们选定数据规制模式的根基所在。当前采用立法赋权模式不符合科技立法的适配原则和效益原则。立法赋权模式设想的以数据赋权为基础的私权保护无法成为、也不应当成为数据权益救济的主要渠道。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大数据 立法赋权模式 行为规制模式 实证分析 竞争法 合同法 法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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