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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象危险犯的司法限制与立法限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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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浩 《江西警察学院学报》 2024年第5期84-92,共9页
抽象危险犯立法体例对法益保护的前置化、结果风险的拟制化加剧了刑法对公民自由的侵蚀度,而亟须确定限制抽象危险犯成立范围的“多元路径”。就司法适用层面的限制路径而言,应当在实质判断的限制路径中采取“法益侵害限制说”、扩张犯... 抽象危险犯立法体例对法益保护的前置化、结果风险的拟制化加剧了刑法对公民自由的侵蚀度,而亟须确定限制抽象危险犯成立范围的“多元路径”。就司法适用层面的限制路径而言,应当在实质判断的限制路径中采取“法益侵害限制说”、扩张犯罪论中“固有阻却事由”的适用范围与承认刑罚论下“参照阻却事由”的功能地位、认可反证规则排除抽象危险的“肯定说”以及维系但书出罪的“入罪限制条件说”。就立法配置层面的限缩路径而言,应当于抽象危险犯刑事立法过程中保证刑法谦抑理念的规范指引、诉诸比例原则的必要检视以及实现法益可察性和法益构造性的实质限制,对抽象危险犯的成立予以宏观上、一般性地限制。据此通过司法论与立法论的双重限定,实现对抽象危险犯典型性、经验性预测立法的条文增减与例外性排斥适用,呼应轻罪治理的现代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抽象危险犯 司法 立法限缩 实质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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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抽象危险犯的立法限缩路径研究 被引量: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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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姜涛 柏雪淳 《中国高校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2期86-98,159,共14页
抽象危险犯在各国刑法中呈现增多趋势,这在控制风险与保护法益的同时,也带来一定的法治风险,不仅导致刑法内的教义学难题,包括缺乏出罪的标准、刑法与行政法交叉时的适用难题、犯罪认定中主观方面缺位等,而且会导致刑法不正义,包括抽象... 抽象危险犯在各国刑法中呈现增多趋势,这在控制风险与保护法益的同时,也带来一定的法治风险,不仅导致刑法内的教义学难题,包括缺乏出罪的标准、刑法与行政法交叉时的适用难题、犯罪认定中主观方面缺位等,而且会导致刑法不正义,包括抽象危险犯自身的有效性质疑、过度入罪化对个体权利的侵犯、强化刑法的工具主义等。面对刑事立法的积极主义态势,对抽象危险犯的立法限缩路径应当引起立法者重视,并从三重视角实现这一目标:一是以抽象危险犯的性质为基础,对其设置前提进行必要性审查与论证;二是以法益保护位阶为基础,明确抽象危险犯的适用范围;三是以犯罪的不法类型为基础,对抽象危险犯设置限缩其成立范围的合理限制条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抽象危险犯 立法限缩 社会风险 不法类型 刑法工具主义
原文传递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限缩与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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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漆晨航 《萍乡学院学报》 2019年第1期41-44,共4页
随着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企业出于旺盛融资需要转向"危险"的民间集资,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采取严格、叙明的立法模式,导致此罪大量出现。一方面危害社会秩序;另一方面,司法资源大量投入导致犯罪预防与民间借贷监督机制的缺... 随着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企业出于旺盛融资需要转向"危险"的民间集资,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采取严格、叙明的立法模式,导致此罪大量出现。一方面危害社会秩序;另一方面,司法资源大量投入导致犯罪预防与民间借贷监督机制的缺位。通过立法限缩此罪惩戒范畴,建立民间借贷行业内部监督机制,并以融资目的是否用于生产经营改良入罪标准,明确民间借贷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界限,以期实现社会秩序稳定与市场经济发展之间的动态平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民间借贷 立法限缩 动态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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