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1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论立约定金罚则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中的适用——兼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 被引量:6
1
作者 赵一平 《法律适用》 2004年第4期16-18,共3页
在商品房买卖实践中,开发商一般向购房者承诺:如购房者向其支付一定数额的款项,则购房者可享有就其所承建特定物业内的房屋进行优先选择的权利。购房者在交付此笔款项后,开发商即确定购房者所列选房位次,购房者即可按此位次选房。... 在商品房买卖实践中,开发商一般向购房者承诺:如购房者向其支付一定数额的款项,则购房者可享有就其所承建特定物业内的房屋进行优先选择的权利。购房者在交付此笔款项后,开发商即确定购房者所列选房位次,购房者即可按此位次选房。人们一般将这一过程称为“排号”,而购房者交付给开发商用于“排号”的款项一般被称为小“定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立约定金罚则 商品房买卖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定金 构成要件 损害赔偿责任
原文传递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