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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党内立规体制:主体与权限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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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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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大连理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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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贵州省党校学报》
2018年第5期86-92,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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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2017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完善视角下的党内法规研究"(项目编号:DUT17RW103)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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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党内立规体制的核心内容是党内立规权主体及其权限的配置和行使制度。党内立规权是一种创制或变动党内法规的权力,是党的组织权力体系中非常重要的一种权力,兼具内向性和外向性两种属性。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之规定,享有党内立规权的主体为党的中央组织、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党的中央各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军事委员会及其总政治部也享有军队党内法规制定权。完善党内立规体制,需要思考并处理好两个问题:一是如何概括现行的党内立规体制;二是地方党委是否应当被赋予以及应当在多大范围内赋予党内立规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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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党内立规体制
党内立规权
党内立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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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the CPC legislative system
legislative power of the CPC
subject of the PC legisl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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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262.6
[政治法律—中共党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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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党内立规主体的设置及其放权配给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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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谭波
夏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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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海南大学法学院
海南省南海政策与法律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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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广西社会科学》
CSSCI
2022年第3期27-36,共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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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央地立法权的事权配置思路与行使限度研究”(20BFX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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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党内立规主体的合理划分及其未来走向不仅事关党规体系和党规制度体系建设,更关乎党的统一意志的体现和党的重大政治主张的贯彻执行。党内立规主体具体包括完全立规主体、有限立规主体、授权立规主体、批准立规主体、试点立规主体和联合立规主体。党内区域治理法治化、党规国法良性互动和实事求是依规治党是党内立规权下放的法理基础与现实需求。但在党内立规权下放后,党内立规主体还存在一些实然问题,诸如“基层党建”的外延不明确、党内立规主体有待澄清、联合党规解释主体不统一、授权领域是“等内等”还是“等外等”、试点党规能否突破上位党规之规定、如何化解“四对矛盾”,等等。为了保障党内立规主体能够发挥制度效能,仍需从供给之维、前置之维和后置之维予以规范,从制度端与人才端、权限端与主体端、解释端与审查端发力,进而为党内立规权下放至设区市的市委提供经验,促进党内法规的体系化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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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党内法规
党内立规主体
党内立规权
党内法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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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262.6
[政治法律—中共党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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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授权立规的实践困境与破解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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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薛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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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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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大连海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第5期9-16,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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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18CFX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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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授权立规的存在和发展是党内立规权优化配置的现实需要,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质量为上”的规范性需要,同时也是党加强应急法治建设的法治化需要。基于不同的类型化分析方式,授权立规可被划分为法条授权和特别授权、综合性授权和专项性授权、主动授权和被动授权三种类型。当前授权立规存在党中央授权明确性不足、被授权机关立规行为能力欠乏、授权立规缺乏相应的监督机制等问题。为此,可从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授权、增强党中央授权行为的明确性、优化被授权机关立规行为能力、加强授权立规的监督机制建设等路径入手,提高授权立规建设的法治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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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授权立规
党内法规
立规权
立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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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262.6
[政治法律—中共党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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