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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体制内司法改革的法理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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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祁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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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肇庆学院政法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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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肇庆学院学报》
2007年第3期34-39,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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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司法改革是世界各国面临的共同性问题。立足于现行宪政体制,以维护社会整体利益为价值目标,是我国司法改革的务实思路。就我国目前而言,司法改革,除了内在体制、理念的变革外,也包括外在形式的各种符号性变化。“法官职业化”凸显了司法改革对“人的因素”的关注,它与司法外部构造上的“非地方化”和内部管理上的“非行政化”一起构成了目前和今后我国司法改革的方向。程序是司法之特殊所在,故司法程序改革应当是司法改革的基础性问题。司法改革的理想是实现现代司法理念引领下的公平与正义,追求司法权的独立,然而这一目标的实现必然是一个渐进的漫长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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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司法改革
符号性形变
法官职业化
程序改革
渐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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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judicial reform
symbolic external changes
judiciary professionalism
procedural reform
progressive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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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F8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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