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简介
2010年1月,中国C银行收到突尼斯ATB银行(ARABTUNISIA BANK)开来的一则转让信用证,该转让证的第一受益人是法国T公司(TASC FROM FRANCE),第二受益人是中国D公司(DUCTILE FROM CHINA)。转让证金额为174万美元,有...一、案例简介
2010年1月,中国C银行收到突尼斯ATB银行(ARABTUNISIA BANK)开来的一则转让信用证,该转让证的第一受益人是法国T公司(TASC FROM FRANCE),第二受益人是中国D公司(DUCTILE FROM CHINA)。转让证金额为174万美元,有效期2010年3月31日,船期2010年2月18目。中国C银行及时将该转让证通知给了D公司。展开更多
背对背信用证(Backto Back L/C)和可转让信用证(Transferable L/C)是当今国际贸易实践中两种大量使用的信用证。它们有相似之处,但从本质上说又完全不同。一、定义及所适用的贸易方式:1、背对背信用证(Back to Back L/C)适用于如下贸易...背对背信用证(Backto Back L/C)和可转让信用证(Transferable L/C)是当今国际贸易实践中两种大量使用的信用证。它们有相似之处,但从本质上说又完全不同。一、定义及所适用的贸易方式:1、背对背信用证(Back to Back L/C)适用于如下贸易方式:进口商为其市场的需要进口商品并寻找货源;而制造商或供应商须开拓市场,寻找客户。两者之间因某种原因不能直接通商或来往,故须请中间商介入,把进出口业务联系在一起,而从中谋取利润。中间商为了保住商业秘密,不愿将货源或商业渠道予以公开,以赚取中间的利润。故进口商与中间商签约,进口所需货物;中间商再与出口商签约,推销其产品。这种贸易方式称"三方两份契约"方式。展开更多
文摘一、案例简介
2010年1月,中国C银行收到突尼斯ATB银行(ARABTUNISIA BANK)开来的一则转让信用证,该转让证的第一受益人是法国T公司(TASC FROM FRANCE),第二受益人是中国D公司(DUCTILE FROM CHINA)。转让证金额为174万美元,有效期2010年3月31日,船期2010年2月18目。中国C银行及时将该转让证通知给了D公司。
文摘背对背信用证(Backto Back L/C)和可转让信用证(Transferable L/C)是当今国际贸易实践中两种大量使用的信用证。它们有相似之处,但从本质上说又完全不同。一、定义及所适用的贸易方式:1、背对背信用证(Back to Back L/C)适用于如下贸易方式:进口商为其市场的需要进口商品并寻找货源;而制造商或供应商须开拓市场,寻找客户。两者之间因某种原因不能直接通商或来往,故须请中间商介入,把进出口业务联系在一起,而从中谋取利润。中间商为了保住商业秘密,不愿将货源或商业渠道予以公开,以赚取中间的利润。故进口商与中间商签约,进口所需货物;中间商再与出口商签约,推销其产品。这种贸易方式称"三方两份契约"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