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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第三人原因造成的违约与责任承担——兼论《合同法》第121条的理论解构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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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永军 李伟平 《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5期24-31,共8页
《合同法》第121条严格恪守债的相对性,规定在因第三人原因导致债务人违约的情况下,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仅在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后,债务人才可以向第三人追偿。据此,除不可抗力这一狭窄的免责事由外,债务人近似承担的是一种... 《合同法》第121条严格恪守债的相对性,规定在因第三人原因导致债务人违约的情况下,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仅在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后,债务人才可以向第三人追偿。据此,除不可抗力这一狭窄的免责事由外,债务人近似承担的是一种"不可思议的超级债务"。过错责任、客观责任两大立法例下的履行障碍或者违约风险的分配结果极为相似且都为债务人的责任承担设置了合适的边界。基于现实的需要与理性的要求,解释上应认为第121条没有完全排除债权人向第三人求偿之可能,在第三人的原因是引起债务人违约的直接原因且第三人主观上存有故意、债务人主观上无过错时,应允许债务人根据具体情形选择适用不可抗力、情势变更、风险负担、合同解除四种方式来免除其责任承担。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第三人原因 违约责任 《合同法》第121条 第三人侵害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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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原因违约及其责任承担 被引量: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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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影 《北方论丛》 2002年第6期45-48,共4页
违约行为有的是由于合同当事人的原因造成的,有的则是由于合同当事人之外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而后一种情况又使违约责任复杂起来。本文旨在通过对导致违约行为发生的“第三人”概念的界定、合同相对性理论的探讨及侵害债权等问题的研究... 违约行为有的是由于合同当事人的原因造成的,有的则是由于合同当事人之外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而后一种情况又使违约责任复杂起来。本文旨在通过对导致违约行为发生的“第三人”概念的界定、合同相对性理论的探讨及侵害债权等问题的研究,从法理上区分第三人原因违约的情况及其责任的承担。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违约行为 第三人原因违约 责任承担 合同相对性原则 合同关系 第三人概念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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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原因违约的责任承担——以《合同法》第121条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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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静 《中国外资》 2013年第24期174-175,共2页
《合同法》第1 21条规定的因第三人原因造成的违约中未时"第三人"的范围加以界定,致使对其理解有所争议;学界大多采限制说,司法界则基于合同相对性原则排除第三人的责任或以第三人原因抗辨,但也并非不做任何限制地加以适用。... 《合同法》第1 21条规定的因第三人原因造成的违约中未时"第三人"的范围加以界定,致使对其理解有所争议;学界大多采限制说,司法界则基于合同相对性原则排除第三人的责任或以第三人原因抗辨,但也并非不做任何限制地加以适用。《合同法))第1 21条的适用,可以通过第三人原因构成不可抗力、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的合同中、第三人侵害债务人人身或财产权(包括债权)等情形下予以排除。在因第三人引发的安全保障义务问题上,目前只能在现行责任竞合理论的背景下,由当事人自己选择是提起违约之诉还是侵权之诉,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由进行审判。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第三人原因 《合同法》第121条 违约 安全保障义务 责任竞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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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赔偿与工伤保险竞合的规则构建——以第三人原因致害为视角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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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忠炫 《成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年第3期35-40,共6页
第三人原因致害下侵权赔偿与工伤保险的竞合问题,源于现代救济体系对同一损害的不同评价和规范。比较法上存在选择、取代、兼得、补充四种立法模式。我国相关立法呈现出分散化、原则化、矛盾化和地方化的问题,加剧了问题的复杂性。着眼... 第三人原因致害下侵权赔偿与工伤保险的竞合问题,源于现代救济体系对同一损害的不同评价和规范。比较法上存在选择、取代、兼得、补充四种立法模式。我国相关立法呈现出分散化、原则化、矛盾化和地方化的问题,加剧了问题的复杂性。着眼于劳动者权益的保护,我国的社会发展现状以及相关制度的设计初衷,我国在未来处理此类竞合问题上应采用"有限的兼得模式",《民法典》的编纂为相关问题的立法提供了良好的契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第三人原因 侵权赔偿 工伤保险 竞合 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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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构成”视角下第三人原因违约的理解与突破——以《民法典(合同编)》第593条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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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杜新梅 《中共南京市委党校学报》 2020年第5期89-98,共10页
既有解释路径多通过限制第三人范围及原因的方式,达到合理限制债务人责任范围的目的。能否将思维不限于"第三人",实为必要的解释路径转换方式,第三人原因违约触及的是合同债权拘束力问题,以传统归责原则作为理论分析工具,无... 既有解释路径多通过限制第三人范围及原因的方式,达到合理限制债务人责任范围的目的。能否将思维不限于"第三人",实为必要的解释路径转换方式,第三人原因违约触及的是合同债权拘束力问题,以传统归责原则作为理论分析工具,无法解决《民法典(合同编)》第593条根本症结。在履行障碍法上,"合同构成"理论以救济进路代替传统的原因进路,履行请求权不再是先验的存在,而是与损害赔偿请求权一样,成为合同债权的救济手段。《民法典(合同编)》第593条作为总则中关于第三人原因违约的风险分配规范,在一定程度上可弥补现行合同法风险分配规范的缺漏。司法实践中,债务人自身违约与第三人原因违约的复合不容忽视。可预见性规则作为一个多向度的复合构成,将责任限制于正常人可合理预见的风险范围,整体性地来完成责任限制的任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第三人原因违约 合同构成 风险分配 可预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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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伤保险新规中的“第三人原因造成工伤处理方式”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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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冯伟 《经济视野》 2014年第21期420-420,共1页
就2014年9月1日起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的“第三人原因造成工伤处理方式”的探讨.
关键词 健全工伤保险 第三人原因造成工伤 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70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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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衡量论视域下第三人原因引起的多数人侵权责任形态研究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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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由长江 《中国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2021年第3期178-193,共16页
《民法典》对多数人侵权责任形态的规定,总体上延续了既往的规定。第三人原因引起的多数人侵权责任,既包括第三人原因作为免责事由,由第三人承担自己责任的情形,又包括侵权责任编分则规定的补充责任、不真正连带责任或者先付责任等情形... 《民法典》对多数人侵权责任形态的规定,总体上延续了既往的规定。第三人原因引起的多数人侵权责任,既包括第三人原因作为免责事由,由第三人承担自己责任的情形,又包括侵权责任编分则规定的补充责任、不真正连带责任或者先付责任等情形。一般多数人侵权的构成论研究进路及理论,在解释特殊多数人侵权的多元责任形态时,表现出明显的理论局限性。在多数人侵权责任构成与责任形态相区分、相适应和责任形态法定的理论前提下,利益衡量论对我国特殊多数人侵权多元责任形态的立法现象具有更强的解释力,其衡量因素可以概括为法律技术因素和政策价值因素。总体上,我国特殊多数人侵权的责任形态是经过对相关要素系统衡量的结果,多数人侵权类型与责任形态基本适应,内部体系基本协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 多数人侵权 第三人原因 责任形态 利益衡量
原文传递
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时的责任分配论 被引量:2
8
作者 崔建远 《政法论坛》 北大核心 2023年第1期89-103,共15页
狭义的履行辅助人、占有辅助人、执行辅助人/事务辅助人均不具有独立的人格,其行为被划归合同当事人的行为,因此,在合同履行和违约的领域,他们均非第三人,其行为造成合同当事人违约,不应或不宜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93条规定... 狭义的履行辅助人、占有辅助人、执行辅助人/事务辅助人均不具有独立的人格,其行为被划归合同当事人的行为,因此,在合同履行和违约的领域,他们均非第三人,其行为造成合同当事人违约,不应或不宜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93条规定。具有独立人格的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当事人违约,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93条调整的范围。其法律后果,在法律设有明文规定时依其规定,在当事人有约定且不存在无效原因的情况下依其约定,在合同当事人对违约的造成也有过错时必然成立违约责任。除此而外,具有独立人格的第三人的原因属于通常事变,违约的当事人是否因此免责需要区分情形而定。在债务人履行债务以第三人的作为或不作为为前提或基础或条件的背景下,应当认定债务人可以预见第三人的原因对履行合同的影响,债务人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应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在债务人履行债务不以第三人的作为或不作为为前提或基础或条件的背景下,第三人的原因构成介入原因/中断原因,它“中断”了债务人的行为与债权人受损之间的因果关系,故债务人不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第三人原因 违约 履行辅助人 代理人 通常事变 责任分配
原文传递
《合同法》第121条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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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小妹 《经济研究导刊》 2014年第22期304-305,共2页
中国《合同法》第121条中设置了有关第三人原因致使给付目的不能实现的责任分担规则。由于第121条未对"第三人"及"第三人原因"范围作任何限定,因此,"第三人原因"可能微弱到接近履行辅助人的通常疏忽,也... 中国《合同法》第121条中设置了有关第三人原因致使给付目的不能实现的责任分担规则。由于第121条未对"第三人"及"第三人原因"范围作任何限定,因此,"第三人原因"可能微弱到接近履行辅助人的通常疏忽,也可能强烈到接近不可抗力。从接近履行辅助人通常疏忽的程度到不可抗力之间,因第三人原因造成的履行障碍存在着极其广阔的中间地带。从直观上看,第121条一刀切的做法无疑加重了债务人的负担,十分不合理,存在解读的必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合同法》第121条 第三人原因违约 解释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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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合同法》第121条的理解和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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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一帆 《青年与社会(下)》 2015年第9期81-81,共1页
《合同法》第121条规定了第三人原因导致违约情形下债务人如何承担责任的问题。但并未第三人原因的具体范围作出限定,导致其理解存在争议。在《合同法》第121条和《侵权责任法》第37条的衔接上,应当努力通过解释论消解两者之间的不一致。
关键词 第三人原因 违约 《合同法》第12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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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构成视角下的《合同法》第121条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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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磊 《长春教育学院学报》 2013年第22期18-20,共3页
《合同法》第121条未对第三人原因做出限制,导致对其理解存在诸多争议。司法实践中多将该条作为合同相对性的法律依据,学界则存在着限制论和废除论的观点。其实,对121条的错误定位导致这两种思路都是行不通的。第121条只是合同相对性规... 《合同法》第121条未对第三人原因做出限制,导致对其理解存在诸多争议。司法实践中多将该条作为合同相对性的法律依据,学界则存在着限制论和废除论的观点。其实,对121条的错误定位导致这两种思路都是行不通的。第121条只是合同相对性规范,而不是风险筛查或风险分配的规范。在合同构成理论基础上,通过对债务人义务范围和义务程度的分析,限定债务范围,促使债务人债务理性回归,并以此作为债务人为第三人原因承担违约责任的依据,也正是在此基础上才能实现《合同法》第121条和《侵权责任法》第37条的协调一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合同法》第121条 第三人原因 合同构成 合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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