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2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如何区别有关进口固体废物的几个罪?——谈新刑法第339条之规定
1
作者 杨兴 《环境》 2001年第2期26-27,共2页
新刑法第339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 新刑法第339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进口固体废物 刑法 环境保护法 第339条
下载PDF
刑法第399条第3款规定之适用 被引量:1
2
作者 陆达新 吕海文 《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0年第4期78-79,共2页
现行刑法第 399条第 3款规定 ,仅是一条分则特别条款 ,因而它只能适用于该条 ,而不能适用于渎职罪中的其他分则条款。
关键词 刑法 第339条 贪赃枉法 渎职犯罪 重罪吸收轻罪
下载PDF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