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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营改增”后甲供材模式计税方法的选择 被引量: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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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奕 《中国农业会计》 2016年第11期20-22,共3页
2016年5月建筑业房地产全面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下称营改增)后,甲供材的财税处理又成为企业需要面对的难题之一。为切实贯彻给企业减负的精神,国家出台了施工企业可以选择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方法计税的政策。本文在分析营改增后甲供... 2016年5月建筑业房地产全面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下称营改增)后,甲供材的财税处理又成为企业需要面对的难题之一。为切实贯彻给企业减负的精神,国家出台了施工企业可以选择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方法计税的政策。本文在分析营改增后甲供材财税处理的巨大变化及平常选择计税方法的误区的基础上,提出企业在选择计税方法时不能只看税负的高低,而应全面考虑企业的实际经济效益,即应以利润最大化作为选择的标准。最后结合实例,具体分析如何以利润最大化为终极目的来选择计税方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甲供材 营改增 一般方法 简易计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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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供材''营改增'涉税问题分析及计税方法的选择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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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文刚 《中国经贸》 2017年第15期201-202,共2页
目前,'营改增'的实施已经扩大到建筑业,同时在建筑业普遍存在'甲供材'的现实背景下,本文主要是从'营改增'前后'甲供材'的涉税问题出发,首先分析在不同税种情况下对'甲供材'的影响,然后比较了... 目前,'营改增'的实施已经扩大到建筑业,同时在建筑业普遍存在'甲供材'的现实背景下,本文主要是从'营改增'前后'甲供材'的涉税问题出发,首先分析在不同税种情况下对'甲供材'的影响,然后比较了不同的计税方式,得出两种计税方式的临界点,最后以临界值为标准定量为建造企业做出合理的计税方法的选择提供了对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甲供材''营改增' 一般方法 简易计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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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一般纳税人取得、转让不动产的会计处理及纳税申报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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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新玲 《财会月刊》 北大核心 2016年第10期55-57,共3页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自2016年5月1日起,房地产业、建筑业、金融服务业、生活服务业被纳入"营改增"范围,不动产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形成了比较完整、规范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从此之后营业税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自2016年5月1日起,房地产业、建筑业、金融服务业、生活服务业被纳入"营改增"范围,不动产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形成了比较完整、规范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从此之后营业税退出历史舞台。正因为如此,一般纳税人在"营改增"之后取得、转让不动产的纳税申报、计税方法、税费计算及具体的账务处理都将发生变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营改增 不动产 简易计税方法 一般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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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的减税效应、政策缺陷与制度重构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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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蔡昌 《商业会计》 2017年第10期4-8,共5页
"营改增"有着缜密的制度变迁逻辑,引领我国税制走向公平与效率,堪称是一场深刻的制度变革。"营改增"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保险业、生活服务业都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使我国税制真正向消费型增值税转型。此... "营改增"有着缜密的制度变迁逻辑,引领我国税制走向公平与效率,堪称是一场深刻的制度变革。"营改增"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保险业、生活服务业都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使我国税制真正向消费型增值税转型。此外,"营改增"的制度转换成本、政策缺陷也是不容忽视的。文章从顶层设计、报价模式、金融利息抵扣、简易计税方法等角度探讨"营改增",并对增值税立法和制度重构提出若干政策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营改增 简易计税方法 制度重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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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不动产的会计核算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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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新玲 《山西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学报》 2016年第4期39-41,共3页
自2016年5月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不动产租赁服务行业实行"营改增"后,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不动产(简称出租不动产)进行会计处理时应考虑简易计税方法和一般计税方法下对增值税的计算和账务处理不同。... 自2016年5月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不动产租赁服务行业实行"营改增"后,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不动产(简称出租不动产)进行会计处理时应考虑简易计税方法和一般计税方法下对增值税的计算和账务处理不同。本文阐述了全面"营改增"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经营出租不动产的应纳税额和预缴税款计算,重点分析了一般纳税人不同时间点取得的不动产在出租时适用不同的计税方法、税费计算和具体的会计处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营改增 不动产 经营租赁 简易计税方法 一般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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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销售固定资产的增值税处理解析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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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吴开新 涂玉兰 《商业会计》 2016年第10期87-88,共2页
本文分析了一般纳税人销售固定资产的含义,并通过案例分析了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营改增"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不同时期购入、销售固定资产的税务和会计处理方法。
关键词 消费型增值 营改增 一般方法 简易计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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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服务台
7
《税收征纳》 2024年第3期40-41,共2页
一般纳税人销售机器设备并安装应如何缴纳增值税?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中外合作办学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2号)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应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 一般纳税人销售机器设备并安装应如何缴纳增值税?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中外合作办学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2号)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应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家务总局 人销售 安装服务 机器设备 增值 中外合作办学 分别核算 简易计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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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进项税抵扣应注意的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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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晓华 《财会月刊》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2期79-80,共2页
"营改增"以来进项税额抵扣问题一直是纳税人最为关注的问题之一。本文从跨期衔接、简易计税方法的选择以及改革不彻底这三个方面导致的进项税额抵扣问题展开讨论。
关键词 营改增 进项额抵扣 跨期 简易计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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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被引量:15
9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文告》 2016年第5期13-49,共37页
2016年3月23日财税〔2016〕3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 2016年3月23日财税〔2016〕3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家务总局 营业改征增值 人销售 增值 简易计税方法 进项 主管务机关 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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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 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 被引量:2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文告》 2016年第7期45-46,共2页
2016年4月30日财税[2016]4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经研究,现将营改增试点期间劳务派遣服务等政策补充通知如下:一、劳务派遣服务政策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 2016年4月30日财税[2016]4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经研究,现将营改增试点期间劳务派遣服务等政策补充通知如下:一、劳务派遣服务政策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家务总局 价外费用 征收率 营改增 简易计税方法 公路通行费 财政部 劳务派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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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企业自建不动产处置有关税收缴纳实务问题解析——以XS公司为例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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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小华 《财会学习》 2020年第25期4-7,共4页
近年来随着国家调结构、去产能、积极稳妥处置僵尸企业等政策要求下,企业破产进入一个加速状态。破产企业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处置资产也如火如荼。我们在实务中注意到破产企业通过司法拍卖处置不动产情况下,通常都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缴纳流... 近年来随着国家调结构、去产能、积极稳妥处置僵尸企业等政策要求下,企业破产进入一个加速状态。破产企业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处置资产也如火如荼。我们在实务中注意到破产企业通过司法拍卖处置不动产情况下,通常都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缴纳流转税及土地增值税。对于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如果破产企业存在增值税留抵税额情况下,选择一般计税方法可以达到进项税额抵扣,从而实现节税的目的。本文主要对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增值税计税方法的选择是否可行,能否节税,以及选择一般计税方法在实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分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破产企业 自建不动产 增值留抵 简易计税方法 一般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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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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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再生资源与循环经济》 2022年第1期2-3,共2页
为推动资源综合利用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将有关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一、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再生资源,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一)本公告... 为推动资源综合利用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将有关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一、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再生资源,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一)本公告所称再生资源,是指在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部分使用价值,经过回收、加工处理,能够使其重新获得使用价值的各种废弃物。其中,加工处理仅限于清洗、挑选、破碎、切割、拆解、打包等改变再生资源密度、湿度、长度、粗细、软硬等物理性状的简单加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征收率 增值 再生资源 资源综合利用 简易计税方法 一般方法 务总局 简单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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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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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资源再生》 2021年第12期52-54,共3页
前言为推动资源综合利用行业持续健康发展,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明确了自2022年3月1日起执行以下几项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优惠政策政策:1.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再... 前言为推动资源综合利用行业持续健康发展,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明确了自2022年3月1日起执行以下几项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优惠政策政策:1.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再生资源,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2.除纳税人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的再生资源回收不征收增值税外,纳税人发生的再生资源回收并销售的业务,均应按照规定征免增值税.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增值优惠政策 征收率 资源综合利用 再生资源回收 增值政策 简易计税方法 一般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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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纳税人要防范六个误区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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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曾照平 刘厚兵 《税收征纳》 2019年第6期20-22,共3页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实施以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就建筑业征税范围、税额计算、抵扣范围、税收减免等涉税事项,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建筑业税收政策逐渐清晰。主要文件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实施以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就建筑业征税范围、税额计算、抵扣范围、税收减免等涉税事项,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建筑业税收政策逐渐清晰。主要文件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相关制度和办理程序的意见》(税总发[2016]10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新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制度的通知》(税总发[2017]103号);《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5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行为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境外提供建筑服务等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建筑服务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备案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3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行业营改增试点工作的意见》(税总发[2017]9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中外合作办学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2号)等十多个文件(以下以文号作为简称)。为便于广大建筑业纳税人更好地掌握营改增政策,现对因相关税收政策变化所应防范的六个误区进行梳理整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预收款 国家务总局 增值专用发票 简易计税方法 预缴 主管务机关 义务发生时间 机关 建筑服务 建筑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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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企业降低增值税税负的新途径
15
作者 樊其国 《税收征纳》 2016年第12期18-19,共2页
随着营改增试点的不断深入,企业降低增值税税负的新途径也逐步显现。企业参与营改增试点后,只要充分用好营改增新税政,是完全可以降低增值税税负的。为有效解决营改增企业税负可能增加的现实性问题,笔者系统归纳梳理出营改增企业降低税... 随着营改增试点的不断深入,企业降低增值税税负的新途径也逐步显现。企业参与营改增试点后,只要充分用好营改增新税政,是完全可以降低增值税税负的。为有效解决营改增企业税负可能增加的现实性问题,笔者系统归纳梳理出营改增企业降低税负的八条新途径,供营改增纳税人参考和借鉴。同时,建议企业从实操层面的具体要求出发,密切关注主管税务机关营改增征管动态,以提高税务遵从度,尽享营改增新税政优惠的红利。一、反向征收转嫁税。反向增值税。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增值 征收率 新途径 流转 营改增 简易计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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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1年7月15日 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1年第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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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征纳》 2021年第9期34-34,共1页
为进一步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现将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一、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 为进一步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现将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一、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住房租赁 收政策 征收率 增值 简易计税方法 务总局 一般方法 住房城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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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资源财税新政解析
17
作者 丁以文 潘永刚 唐艳菊 《资源再生》 2022年第2期11-17,共7页
【导读】财政部税务总局2021年第40号公告开篇直接说明:“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再生资源,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文件公布后,简易征收如... 【导读】财政部税务总局2021年第40号公告开篇直接说明:“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再生资源,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文件公布后,简易征收如何计税、有何要求、能否抵扣等成为企业普遍关注的问题。2022年1月12日,中再生协会举办的“再生资源财税新政专家解析直播活动”特邀财税专家、北京中税税收信息化技术研究院理事丁以文会同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潘永刚、副秘书长唐艳菊,对企业反映比较集中的关于简易征收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应广大企业的要求,协会整理了直播活动中专家对于简易征收的问题解答,并开放解答视频,以便企业更好理解简易征收,从而选择适合自己的计税方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收信息化 简易征收 征收率 增值 再生资源 方式 简易计税方法 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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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企业基本建设中的增值税方案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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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伊映雪 《中外企业家》 2017年第9X期94-95,共2页
税务筹划是指纳税人在国家税收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进行的前期筹划,尽可能减轻税收负担,以达到潜在的税收负担最小化,税后收益或所得最大化的目的。2016年3月2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 税务筹划是指纳税人在国家税收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进行的前期筹划,尽可能减轻税收负担,以达到潜在的税收负担最小化,税后收益或所得最大化的目的。2016年3月2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要求,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增值 一般纳 专用发票 增值普通发票 务筹划 基建工程 增值 建筑服务 进项 简易计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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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再保险不动产租赁和非学历教育等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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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文告》 2016年第8期23-24,共2页
2016年6月18日财税[2016]6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经研究,现将营改增试点期间有关再保险、不动产租赁和非学历教育等政策补充通知如下:一、再保险服务。(一)... 2016年6月18日财税[2016]6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经研究,现将营改增试点期间有关再保险、不动产租赁和非学历教育等政策补充通知如下:一、再保险服务。(一)境内保险公司向境外保险公司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再保险服务,免征增值税。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家务总局 营改增 再保险 简易计税方法 增值政策 不动产租赁 预缴 主管务机关 财政部 非学历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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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例解析教育事业增值税免税优惠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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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彭慧斌 刘厚兵 《税收征纳》 2019年第1期45-48,共4页
自2016年5月1日全面推行营改增以来,为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为让从事教育服务行业的纳税人快速了解和掌握营改增后的相关政策,本文就现行教育事业增值税优惠政策进行梳理如下。
关键词 增值 国家务总局 优惠政策 学校食堂 最低工资标准 简易计税方法 辅助服务 增值 实习生 营改增 范围 不动产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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