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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善注《文選》“始每卷各分爲二”辨證——兼論有關版本的分卷及總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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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梁濤 劉慧楠 《中国四库学》 2023年第1期251-264,共14页
蕭統編《文選》爲三十卷,《四庫全書總目》提出李善爲之注“始每卷各分爲二”,共六十卷。然而,公孫羅與李善同受學於曹憲,所注《文選》亦六十卷,故而學者懷疑此事創自曹憲。今據《日本國見在書目録》等材料,可知公孫羅有《文選鈔》六十... 蕭統編《文選》爲三十卷,《四庫全書總目》提出李善爲之注“始每卷各分爲二”,共六十卷。然而,公孫羅與李善同受學於曹憲,所注《文選》亦六十卷,故而學者懷疑此事創自曹憲。今據《日本國見在書目録》等材料,可知公孫羅有《文選鈔》六十九卷或三十卷,即其所注《文選》,又曹憲《文選音義》十三卷乃不附正文之單行本,因此仍當以《總目》爲是。比對李善注本與五臣注三十卷本,可知李善注本每兩卷對應的篇目歸屬存在參差,而細按“篇目分卷”以及“甲乙舊題”,五臣注本分卷乃蕭統原貌。李善注曰“今卷既改,故甲乙并除”者,蓋不僅進行簡單的分卷,而且對一些卷帙的部分篇目調整了所屬之卷次,以達到新的平衡,并非絶對的“每卷各分爲二”。考《文選集注》寫本、北宋國子監刻本等,與行世之尤刻李善注本同,可知篇目分卷的改動承自李善。而自六家注明州刻本以下,其六十卷分篇雖與李善注本同,然書前總目均臆加甲乙,尤刻本總目亦承襲此誤。這既與五臣注本甲乙編次不合,且乖違李善注本體例,轉轉盛行,頗爲惑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四庫提要 李善注本 五臣注本 篇目分卷 甲乙舊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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