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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投资中类别股份的利用与公司法制的完善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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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小勇 周朴雄 《证券市场导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6期54-60,共7页
在签订创业投资协议之际,创业投资双方尤其是创业投资方通常会在表决权的分配、控制权的分配、利润及剩余财产的分配等方面提出一些特别的条款。可是,由于这些特别条款的内容大都不符合公司法上的既定规则与原则,以非类别股份方式的章... 在签订创业投资协议之际,创业投资双方尤其是创业投资方通常会在表决权的分配、控制权的分配、利润及剩余财产的分配等方面提出一些特别的条款。可是,由于这些特别条款的内容大都不符合公司法上的既定规则与原则,以非类别股份方式的章程或股东间协议对其进行规定存在着合法性及实效性等方面的问题。而以发行类别股份的方式则可合法有效地实现特别条款的目的,但我国公司法却未对其具体内容进行规定,因此,我国应尽快完善有关类别股份的制度,并对其他妨碍创业投资的公司制度进行变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创业投资 类别股份 股东间协议 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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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的类别股份制度及启示
2
作者 满喆 《全国商情》 2012年第12期33-34,共2页
为赋予投资者及公司经营者充分的选择自由,日本公司法对公司可发行哪些类别股份作了十分明确的规定,且允许发行的股份类别非常丰富,同时,为维护类别股东的利益,还规定了类别股东大会制度,以及保护措施。本文详细介绍了日本的类别股份制... 为赋予投资者及公司经营者充分的选择自由,日本公司法对公司可发行哪些类别股份作了十分明确的规定,且允许发行的股份类别非常丰富,同时,为维护类别股东的利益,还规定了类别股东大会制度,以及保护措施。本文详细介绍了日本的类别股份制度,并借鉴该制度对我国立法提出了若干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司 类别股份 股东 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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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的治理与公司法制的完善——日本类别股份制度的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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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满喆 《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 2013年第3期45-46,共2页
中小企业大多具有人合性,且所有权与经营权并不分离,需要以更加灵活自主的机制进行治理。可在我国现行公司制度下,这种特殊的治理并不容易合法有效地实现。而日本的类别股份制度可为我们提供一个好的解决途径,我国应借鉴日本的做法,制... 中小企业大多具有人合性,且所有权与经营权并不分离,需要以更加灵活自主的机制进行治理。可在我国现行公司制度下,这种特殊的治理并不容易合法有效地实现。而日本的类别股份制度可为我们提供一个好的解决途径,我国应借鉴日本的做法,制定明确的类别股份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小企业 治理 类别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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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类别股份合作制的高职院校治理研究
4
作者 葛明星 《改革与开放》 2017年第9期78-80,共3页
为了提高高职院校的办学活力,建设以教育质量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我们在类别股份合作制理论基础上进行了高职院校治理法人化的研究,提出了高职院校治理法人化的设计方案,这或将有助于促进政校分开,形成校企结合机制,明确学院师生主... 为了提高高职院校的办学活力,建设以教育质量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我们在类别股份合作制理论基础上进行了高职院校治理法人化的研究,提出了高职院校治理法人化的设计方案,这或将有助于促进政校分开,形成校企结合机制,明确学院师生主体地位,保障高校的办学自主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高职院校 类别股份 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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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类别股份制度现代化研究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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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尹红强 《证券法苑》 2011年第2期1318-1338,共21页
类别股份制度是市场经济发达国家普遍采用的资本制度,该制度对于完善资本市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完善公司治理等方面有很好的促进作用。我国现行法律关于类别股份的规定不成体系,甚至相互矛盾,不利于满足公司的融资需求和投资者投... 类别股份制度是市场经济发达国家普遍采用的资本制度,该制度对于完善资本市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完善公司治理等方面有很好的促进作用。我国现行法律关于类别股份的规定不成体系,甚至相互矛盾,不利于满足公司的融资需求和投资者投资偏好的多样化需求。本文在仔细分析我国现有类别股份的前提下,讨论了设置类别股份制度的理论基础,借鉴公司制度发达国家的立法实践,提出了我国构建类别股份制度的指导思想和具体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类别股份 股东平等 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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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股东表决制度研究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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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大洪 张晓明 蒋银华 《华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5年第6期37-42,共6页
介绍了类别表决制度在国外和国内的历史和实践情况。从我国独特的股权结构、股东之间的制衡、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和公司法职能的顺利转变等方面,探讨了我国建立类别表决制度的必要性。最后指出建立类别表决制度需要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 股东 股份 类别股份 类别表决 股东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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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类别股东制度的建立 被引量: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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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韩灵丽 《河北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1期24-26,共3页
类别股与类别股份的内涵基本相同,是指在股份公司的股权结构中,设置了两种以上不同种类、不同性质、不同权利义务关系、不同利益效果的股份。持有类别股或类别股份的股东称为类别股东。在我国,流通股与非流通股的分立导致了诸多弊端存在... 类别股与类别股份的内涵基本相同,是指在股份公司的股权结构中,设置了两种以上不同种类、不同性质、不同权利义务关系、不同利益效果的股份。持有类别股或类别股份的股东称为类别股东。在我国,流通股与非流通股的分立导致了诸多弊端存在,而建立类别股东制度是解决问题的一个既经济又有实效的方法。从法律层面来看,建立类别股东制度既有法律上保障也存在法律上的障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类别股份 类别股东制度 股权结构 流通股 非流通股 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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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元股东权利配置的内在缺陷与变革思路 被引量:9
8
作者 汪青松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8期64-71,共8页
中国股份公司股东权利配置制度以一系列强制性规范为主体,形成了实质上的法定一元化配置模式,相应的股份类型也仅表现为单一的普通股。这种股东权利配置模式的逻辑基础包括抽象资本层面的股份平等、股东同质化假定、基于两权分离的代理... 中国股份公司股东权利配置制度以一系列强制性规范为主体,形成了实质上的法定一元化配置模式,相应的股份类型也仅表现为单一的普通股。这种股东权利配置模式的逻辑基础包括抽象资本层面的股份平等、股东同质化假定、基于两权分离的代理理论以及股东权利结构完整性原则。但法定的一元化配置模式也存在着诸多内在缺陷,诸如股东权利配置无法体现公司自治理念、单一股份类型无法满足股东异质偏好、股东权利行使结果与平等初衷相背离以及中小股东权益保护源头机制的缺失。因此,推动股东权利配置模式从一元走向多元应该成为中国公司法下一步改革的重要内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股东权利 股份公司 类别股份 公司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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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公司股东权利多元化配置的域外借鉴与制度建构 被引量: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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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汪青松 《比较法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1期48-60,共13页
与中国股份公司单一股份类型不同,域外股份公司(公众公司)在股份类型上样态丰富。这种多元化股东权利配置模式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从立法上看,域外的相关规范表述不尽相同,但从内在机理上说,其实现机制都是通过多种形式的权利或利益交... 与中国股份公司单一股份类型不同,域外股份公司(公众公司)在股份类型上样态丰富。这种多元化股东权利配置模式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从立法上看,域外的相关规范表述不尽相同,但从内在机理上说,其实现机制都是通过多种形式的权利或利益交换。交换的效果将通过股东权利结构的统一或分离、权利行使的优先或劣后、权利计量的放大或限缩、权利内容的增加或减少加以体现。中国股份公司对于股东权利多元化配置有着紧迫的制度需求,公司立法应当修改妨碍股东权利多元化配置的强行性规范,引入类别权利等核心概念,并通过多层次立法为股份公司直接进行股东权利多元化配置提供规范路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股份公司 股东权利 类别股份 类别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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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增发为何流产?类别股东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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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何劲松 邬健敏 《新财富》 2002年第6期76-79,共4页
关键词 中国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 股票增发 类别股份 类别股东 同股同权 国有股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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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资本制的中国运行机理
11
作者 傅穹 《中国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6期58-79,205,共23页
从认缴制到授权资本制,是我国公司资本制度改革的重大理论飞跃,标志着股份有限公司融资法治现代化时代的来临。授权资本制的关注重心在于公司融资自主权与新旧股东利益平衡。公司章程或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发行股份,既方便公司设立,又重塑... 从认缴制到授权资本制,是我国公司资本制度改革的重大理论飞跃,标志着股份有限公司融资法治现代化时代的来临。授权资本制的关注重心在于公司融资自主权与新旧股东利益平衡。公司章程或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发行股份,既方便公司设立,又重塑公司融资治理的权力分工,突出董事会的决策者地位。授权资本制与类别股、实缴制相结合,既满足不同偏好的投资者需求,打开公司与股东间的新型资本类交易通道,又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虚化等问题。对于新旧股东的利益平衡与救济之道,在股东优先认购权章程选入模式下,须以强化董事受信义务作为支撑,辅以新股发行主要目的审查与瑕疵之诉的司法救济。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授权资本制 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策 类别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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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异化股权制度东渐背景下的中小股东保护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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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汪青松 肖宇 《投资者》 2018年第3期43-58,共16页
关于差异化股权构造的争议由来已久,但其从欧美到亚洲的勃兴具有理论基础和现实需求。继日本早在2005年开始放弃对股份类型的严格限制之后,近年来,作为亚洲主要资本场所的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新加坡也都开启了拥抱差别化股权制度的变... 关于差异化股权构造的争议由来已久,但其从欧美到亚洲的勃兴具有理论基础和现实需求。继日本早在2005年开始放弃对股份类型的严格限制之后,近年来,作为亚洲主要资本场所的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新加坡也都开启了拥抱差别化股权制度的变革之路,并相继在2018年4月和6月实施了最新的上市规则,允许采用了双重类别股权构造的公司上市,以顺应新经济公司在公司治理上的特殊性。这种变革趋势能够给我们的公司法和证券法的发展带来有益的启示和借鉴。但同时,差异化股权构造对中小股东利益的影响也是两面性的,由此就需要采取有效的措施来加强对采取差异化股权构造的公司中的中小股东利益的保护。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一股一票 差异化股权 双重类别股份 中小股东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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