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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人权时代个人信息数据的类型化保护原则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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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缪文升 《北方论丛》 2020年第4期77-83,共7页
在数字人权时代真正具有商业价值的不是单个个体的信息,而是涵盖个人信息的数据,是那些通过大数据整合后所生成的个人经济行为、消费习惯、个人爱好等内容。为此,并不是对所有个人信息数据"一刀切"式的要么允许要么禁止,而是... 在数字人权时代真正具有商业价值的不是单个个体的信息,而是涵盖个人信息的数据,是那些通过大数据整合后所生成的个人经济行为、消费习惯、个人爱好等内容。为此,并不是对所有个人信息数据"一刀切"式的要么允许要么禁止,而是要区分各种信息数据的属性,确定各种信息数据之间的边界,根据信息数据的属性、类别、对信息数据原始权利人的影响等进行分类,从而界定保护的级别。基于此,根据个人信息数据具有共享的基本特点,强化个人信息数据的使用更应该增加个人信息数据类型化保护的原则,对个人信息数据的保护动态化于信息数据的收集、存储、利用和处理等行为的全过程,从而在个人信息数据的保护与使用之间找到平衡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字人权时代 个人信息数据 类型化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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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金融消费者的保护问题——类型化保护是根本解决途径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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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逯词章 《改革与战略》 2012年第3期75-77,共3页
"金融消费者"在我国尚属于新生事物,并未成为一个确定的法律概念,理论界相关的探讨也寥寥可数,且争议和矛盾不断。在现代民商法领域,弱者保护理念不断加强,在认识到金融消费者弱势地位的基础上,向其提供倾斜性保护成为法律的... "金融消费者"在我国尚属于新生事物,并未成为一个确定的法律概念,理论界相关的探讨也寥寥可数,且争议和矛盾不断。在现代民商法领域,弱者保护理念不断加强,在认识到金融消费者弱势地位的基础上,向其提供倾斜性保护成为法律的必然选择。但就立法现状而言,在我国要真正实现金融消费者保护,首先就必须厘清"金融消费者"这一范畴,尽量给出金融消费者清晰的法律界定,粗略划定其范围,才能解决其保护问题。而我国金融消费者其范围非常广泛,几乎涉及金融行业的绝大多数领域,内容的丰富性,尤其是传统金融业务与投资类业务的较大差别使得同等保护标准不能够适用于金融消费者。因此,金融消费者类型化保护成为解决其保护问题的根本途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金融消费者 弱者保护理念 类型化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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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与利益区分视点下数据权益的类型化保护 被引量: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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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晓宇 《知识产权》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3期50-63,共14页
在社会转型、经济转轨以及科技迭代发展的大数据背景下,数据相关的新型利益与权利诉求井喷式涌现,不同数据权益主体对数据保护的法律制度提出新的诉求与变革。个人数据、企业数据、公共数据等不同数据类型的法律属性、权利归属、使用规... 在社会转型、经济转轨以及科技迭代发展的大数据背景下,数据相关的新型利益与权利诉求井喷式涌现,不同数据权益主体对数据保护的法律制度提出新的诉求与变革。个人数据、企业数据、公共数据等不同数据类型的法律属性、权利归属、使用规则以及法律适用均存在差异,既有法律规则难以对上述差异性作出有力解释,既有司法解决纠纷机制遭遇明显障碍。不同数据权益类型应作不同路径的类型化区分保护,权利与新型利益二元化保护方式不失为一种合理保护的过度方式。数据相关权益在法律保护位阶上存在强弱之分,数据权利优于数据利益保护,人格性数据利益优于财产性数据保护,公共利益优于私人数据利益保护。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权利与利益 权益冲突 类型化保护 数据权益位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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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医疗数据的刑法类型化保护模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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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霍俊阁 《当代法学》 北大核心 2024年第2期16-27,共12页
现行刑法对健康医疗数据的控制型保护模式,既难以杜绝二次泄密行为,又会造成保护体系的漏洞,且不利于健康医疗数据的开发应用。经对比分析其共享属性可知,健康医疗数据分为不予共享类与开放共享类两个类型。在安全保护需求上,前者更关... 现行刑法对健康医疗数据的控制型保护模式,既难以杜绝二次泄密行为,又会造成保护体系的漏洞,且不利于健康医疗数据的开发应用。经对比分析其共享属性可知,健康医疗数据分为不予共享类与开放共享类两个类型。在安全保护需求上,前者更关注刑法对数据保密性的保护,后者更专注于刑法对数据完整性与可用性的保护。刑法应当据此采取类型化保护模式,强化对不予共享类健康医疗数据的控制型保护,推动对开放共享类健康医疗数据的利用型保护。应将非法使用涉个人隐私的不予共享类健康医疗数据行为,及破坏开放共享类健康医疗数据行为纳入刑法规制范围,并将合理性原则作为开放共享类健康医疗数据处理行为的违法阻却事由。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健康医疗数据 开放共享类 控制型保护模式 类型化保护模式 合理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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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类型化保护 被引量: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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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孙正国 《求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10期52-54,共3页
非物质文化遗产(简称"非遗",下同)传承人的保护作为"非遗"保护的关键,在具体的保护工作中存在着多种情况。对这些复杂情况的调查、分析和应对性处理,是"非遗"研究的重要课题。笔者在荆州"非遗"... 非物质文化遗产(简称"非遗",下同)传承人的保护作为"非遗"保护的关键,在具体的保护工作中存在着多种情况。对这些复杂情况的调查、分析和应对性处理,是"非遗"研究的重要课题。笔者在荆州"非遗"传承人的个案研究中,发现"非遗"传承人的保护需要对不同传承人作出具体分析,针对传承人在年龄、职业、民族、性别、传承方式、传承目的以及对"非遗"的态度等方面的不同情况,将传承人保护分为三大类:扶持性保护、引导性保护和开发性保护,据此制定个性鲜明的传承人保护方案。分类保护拓展了传承人的存在意义与发展路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非遗”传承人 类型化保护 展示性保护 引导性保护 开发性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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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保护地农民权利保护模式的类型化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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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梦 《湖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2022年第6期105-112,共8页
当前我国对自然保护地农民所采取的无差别的生态移民搬迁、资源权利限制、生态保护补偿标准致使农民生存和发展权不当丧失、经济和政治权利过度限缩。基于自然保护地分级管理分区管控的管理体制与农民第一性权利到第二性权利的权利谱系... 当前我国对自然保护地农民所采取的无差别的生态移民搬迁、资源权利限制、生态保护补偿标准致使农民生存和发展权不当丧失、经济和政治权利过度限缩。基于自然保护地分级管理分区管控的管理体制与农民第一性权利到第二性权利的权利谱系,对农民权利进行类型化保护具有可行性。在不同自然保护地领域,建议以继续居留权保障农民的第一性权利(生存权),以共同管理权弥补农民的第二性权利(政治权利)在同一自然保护地内部,核心保护区内建议以生态保护补偿权弥补农民的第一性权利(生存权)与第二性权利(经济权),一般控制区内建议以传统资源权和特许经营权保障农民的第一性权利(发展权)与第二性权利(经济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自然保护 农民 类型化保护 分层管理 分区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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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控股公司语境下金融信息保护与信息共享的平衡路径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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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炳文 《北方金融》 2020年第7期17-24,共8页
在金融创新的浪潮中,我国金融控股公司数量急剧增长,对金融信息共享有着高度需求。现有的制度设计中,传统知情-同意机制存在局限,选择-放弃机制通过赋予客户反对的权利以平衡客户知情和企业利用,场景与风险评估理论以“程度性”判断界... 在金融创新的浪潮中,我国金融控股公司数量急剧增长,对金融信息共享有着高度需求。现有的制度设计中,传统知情-同意机制存在局限,选择-放弃机制通过赋予客户反对的权利以平衡客户知情和企业利用,场景与风险评估理论以“程度性”判断界定合理利用的动态边界。金融控股公司面对利益冲突,应依据共享企业性质和金融信息的类型的差异,衡量信息所涉利益,对金融信息进行类型化保护。最后,提出合理使用金融信息的相关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金融控股公司 利益平衡 个人金融信息 类型化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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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间艺术作品的保护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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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樊亚平 《艺术科技》 2020年第16期91-94,共4页
民间艺术作品作为艺术作品,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和特殊性,理论上对其保护问题存在着很大的争议。为了更好地解决这个问题,可以采取类型化的保护思路。根据民间艺术作品的表现形式,将其划分为有形的民间艺术作品和无形的民间艺术作品。针对... 民间艺术作品作为艺术作品,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和特殊性,理论上对其保护问题存在着很大的争议。为了更好地解决这个问题,可以采取类型化的保护思路。根据民间艺术作品的表现形式,将其划分为有形的民间艺术作品和无形的民间艺术作品。针对每种类型的民间艺术作品,结合其特有的特征,分别探讨对民间艺术作品的保护。这种类型化的解决思路,是基于民间艺术作品的复杂性和特殊性,所采取的一种处理方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间艺术作品 著作权保护 类型化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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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法典》交易优先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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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樊涛 陶冉 《榆林学院学报》 2022年第1期60-65,共6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颁布使交易优先原则成为法律条文中贯穿始终的基本原则。基于分析交易优先原则在《民法典》各编中的具体体现,引发对过度强调“民法商法化”弊端的讨论。据此提出对民法典内容进行类型化保护,涉及人身和家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颁布使交易优先原则成为法律条文中贯穿始终的基本原则。基于分析交易优先原则在《民法典》各编中的具体体现,引发对过度强调“民法商法化”弊端的讨论。据此提出对民法典内容进行类型化保护,涉及人身和家庭关系的内容不需要适应交易优先原则等建议,并强调区分在民商合一体系下民法商法各自的特性。正确认识交易优先原则对于发挥民法典的作用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交易优先 商法独立性 类型化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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