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题名欧盟证券交易场所规制探讨
被引量:2
- 1
-
-
作者
蔺捷
-
机构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
出处
《证券市场导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4期27-33,共7页
-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新形势下金融稳定和投资者保护法律制度研究--以金融系统性风险为视角"(项目编号:11YJC820068)
上海市教委第五期重点学科国际贸易法项目(项目编号:J51204)
+1 种基金
上海市高校"085工程"项目
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的资助
-
文摘
目前欧盟业已存在的证券交易所、多边交易设施和系统化内部撮合商受到欧盟层面统一协调的规制。即将推出的MiFID II将有组织交易设施(OTF)这种新型交易场所纳入监管框架。现有的交易场所需遵循透明度规则、投资者保护条款以及业务规则等义务,被赋予相互间公平竞争的法制环境。我国证券交易所会面临来自境外交易所和其他交易平台的竞争压力。在此背景下,我国证券交易所应稳步推行国际化发展战略,通过与境外交易所展开合作、推动证券市场国际化等方式积极推进国际化进程,并且逐步创新交易平台,加大技术支撑。同时,我国应试点推行多边交易设施平台,并在时机成熟时引入投资公司系统化内部撮合客户指令的制度。
-
关键词
交易场所
多边交易设施
系统化内部撮合商
-
Keywords
trading venues, multilateral trading facility, systematic internaliser
-
分类号
F830.9
[经济管理—金融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