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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证券交易场所规制探讨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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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蔺捷 《证券市场导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4期27-33,共7页
目前欧盟业已存在的证券交易所、多边交易设施和系统化内部撮合商受到欧盟层面统一协调的规制。即将推出的MiFID II将有组织交易设施(OTF)这种新型交易场所纳入监管框架。现有的交易场所需遵循透明度规则、投资者保护条款以及业务规则... 目前欧盟业已存在的证券交易所、多边交易设施和系统化内部撮合商受到欧盟层面统一协调的规制。即将推出的MiFID II将有组织交易设施(OTF)这种新型交易场所纳入监管框架。现有的交易场所需遵循透明度规则、投资者保护条款以及业务规则等义务,被赋予相互间公平竞争的法制环境。我国证券交易所会面临来自境外交易所和其他交易平台的竞争压力。在此背景下,我国证券交易所应稳步推行国际化发展战略,通过与境外交易所展开合作、推动证券市场国际化等方式积极推进国际化进程,并且逐步创新交易平台,加大技术支撑。同时,我国应试点推行多边交易设施平台,并在时机成熟时引入投资公司系统化内部撮合客户指令的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交易场所 多边交易设施 系统化内部撮合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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